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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研究生入學須知 來源:華南農業大學研究生院 2019-07-09 相關院校:華南農業大學
根據廣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廣州市公安局(穗發改人口[2014]16號)文件,廣東省公安廳治安管理局、廣東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廣公(治)字[2015]9號)文件規定:①被錄取為我校非定向就業的碩士/博士生,新生入學可自主選擇是否辦理戶口遷移手續;②被錄取為定向就業碩士/博士生的不用辦理戶籍遷移;③已是廣州市家庭戶戶籍的新生不能辦理遷入華南農業大學集體戶戶籍;④已是廣州市人才市場戶籍或集體戶戶籍考取的新生,且又沒有房產的,可辦理遷入華南農業大學集體戶戶籍。
辦理注意事項:
1、新生辦理戶籍遷移時間為入學第一學期至第二學期開學的當月,過期不再受理。
2、華南農業大學集體戶籍詳細地址: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五山路483號華南農業大學。
3、新生入學報到時持戶籍遷移證交至現場戶籍接待點。
4、交A4紙錄取通知書復印件一份,原件審核后退還。
5、已婚的需要交結婚證復印件一份。
6、本校戶籍直研(碩士、博士)的,請在入學報到時持戶籍卡、錄取通知書原件、復印件
到戶籍接待點報到,所有事項同新生戶籍辦理的要求相同。如不辦理相關手續,公安部門規
定做戶口遷出處理
戶籍聯系部門:保衛處戶籍科聯系電話:020-85288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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