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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3-04-09 相關院校:北京外國語大學
為貫徹落實國家2013年研究生招生政策,繼續執行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進一步突出拔尖創新人才選拔質量,高度重視并做好研究生類型和學科、專業結構布局調整優化工作,更好地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迫切需要,順利、高效地完成2013年我校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特制定本辦法。
一、復試資格
1、達到2013年國家分數線,并且同時達到《北京外國語大學2013年碩士研究生統考復試分數線》中規定的政治/外語單科、專業科目總分、四門科目總分三條分數線的考生即進入復試范圍,可直接參加復試(其中高翻學院英漢同傳方向考生的復試資格,要求專業科目一和專業科目二同時達到102分(含)以上;國際法專業要求專業科目一和專業科目二同時達到97分;國際商學院國際經濟方向、法學院國際法專業、民商法專業均有外國語科目單科分數線)。
2、排序辦法:按所報考專業(研究方向)的兩門專業科目總分由高到低排序。
3、采取差額復試的辦法。復試比例為1:1.3(高翻學院復試比例為1:2)。
二、復試內容、形式和具體安排
復試重點考查考生的專業水平、科研和創新能力及綜合素質。
(一)復試形式:專業筆試、專業面試、外語聽力(即在一月份統考初試中參加第二單元“外國語”科目該語種的聽力考試)
(二)復試時間、地點:
外語聽力及資格審查:2013年4月13日8:30—11:30東區逸夫樓(考生應參加初試時所參加外語科目對應語種聽力考試)
專業筆試:2013年4月13日14:30—16:30 東區逸夫樓
專業面試:2013年4月13日—15日 各院系
體檢:2013年4月15日上午、16日上午 校醫院
專業筆試時間2小時;外語聽力(含統考外語、第二外語)20分鐘;專業面試時間10-15分鐘/人。
外語聽力及資格審查的具體安排、專業面試時間地點安排,詳見研究生院網頁上公布的《北京外國語大學2013年碩士研究生各專業復試安排》(將于4月7日公布,網址http://202.204.128.180/html/);專業筆試的考場具體安排,請于4月13日考試前,在東區逸夫樓前展板上查看。
4月15日、16日兩天上午8:00—12:00體檢(空腹)(4月15日上午:京外考生;4月16日上午:京內考生)
(三)考生資格審查:
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均須出示本人準考證、復試通知書(從研究生院網頁→“招生下載”欄目下載、打印、填寫)、居民身份證(軍人憑軍官證)原件;
應屆考生:須出示學生證;
非應屆考生:須提交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負責人簽字、蓋章的“同意脫產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書面證明(沒有正式工作單位、檔案存放在地市人才交流中心者可不出具此證明),查驗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的原件,同時遞交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以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歷在線驗證: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咨詢網(http://www.chsi.com.cn),進入“學信檔案”在線申請學歷驗證,打印《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不參加資格審查者復試成績無效,取消復試資格。
三、復試成績及錄取原則
錄取時按照考生總成績排序,擇優錄取。
1、考生總成績計算公式:
(1)有專業筆試的院系:
總成績=復試成績(專業筆試×50%+專業面試×48%+外語聽力×2%)×50%+〔(初試專業1成績+專業2成績)÷3〕×50%。
(2)沒有專業筆試的院系:
總成績=復試成績(專業面試×98%+外語聽力×2%)×50%+〔(初試專業1成績+專業2成績)÷3〕×50%。
(3)高翻學院:
考生總成績=復試成績〔(視譯×30%+復述×30%+口試×40%)×98%+外語聽力×2%〕×70%+〔(初試專業1成績+專業2成績)÷3〕×30%。
2、復試中的專業筆試、專業面試、復試成績和考生總成績,任何一項低于60分者,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3、未經復試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復試不及格者不予錄取。少數民族骨干計劃的考生的復試、錄取條件參照本項規定。
4、除新聞、阿語、老撾語、民商法四專業外,其余報考少數民族骨干計劃并達到國家線的的考生均須調劑至第一志愿所在院系/專業相應的專業學位進行復試。筆試、面試及最后復試總成績都必須達到60分方可進入錄取范圍。如被錄取,仍為“定向”類別,不需繳納學費。
四、錄取
1、錄取工作必須保證質量第一,嚴格貫徹“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確保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學校將根據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體檢健康狀況等,確定擬錄取名單及錄取類別。
2、復試期間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考試違紀、替考、身體狀況及思想政治道德不符合錄取要求者,一律不予錄取。
3、未經復試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復試成績或總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五、交費
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于4月13日上午資格審查時現場繳納復試費100元。
六、調劑相關事宜
(一)向校內調劑:
我校以下部分專業(研究方向)有少量缺額(見下表),均在院系或專業內部進行調劑,我校不接收外校調劑生源。所有符合“申請調劑資格”的考生均可參加復試,由考生自愿申報。每人只有一次復試機會;考生從研究生院網頁→“招生下載”欄目下載、打印《調劑申請表》,本人填寫并簽字后,面試時交到所在院系,由院系統一交至研招辦。
可接受調劑的專業/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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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申請調出的院系、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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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調劑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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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碩士(英語口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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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漢同傳(高翻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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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第一志愿專業達到國家分數線,并達到北外復試分數線,進入復試范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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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言文字學(中文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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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言學及應用語言學(中文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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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語教學法(德語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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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語翻譯(德語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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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碩士(英語筆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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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學(翻譯理論與實踐方向,英語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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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第一志愿專業,達到國家分數線,但未達到北外翻譯學復試分數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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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碩士(日語口/筆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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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語語言文學(日語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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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第一志愿專業達到國家分數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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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向校外調劑:
1、考生如不符合北外的校內調劑政策,需要向外校調劑,請自行上中國研招網調劑平臺,查閱外校調劑信息、發送調劑申請,該申請中會包含考生所有基本信息及初試成績,且已經過教育部審核,為真實有效信息,我辦不為考生推薦調劑學校、不向考生出具書面成績單。
2、我辦在收到考生本人簽字的書面調劑申請和接收單位的調劑接收公函后,由我校將考生初試試卷(自命題科目)統一轉寄至接收單位,調劑錄取;每所高校只寄發一次(如××大學錄取我校20名調劑考生,我校待××大學發來的調劑公函齊全后,一次性整體寄發)。書面申請和外校調劑錄取接收公函必須為原件,電子郵件、傳真件、復印件均不予受理。
3、原可進入我校復試范圍的考生,如參加外校調劑復試,在保證在下兩個前提的條件下,不影響我校錄取:
(1) 復試時間不沖突;
(2) 對其它院校在中國研招網調劑平臺上的錄取通知,在北外確定錄取結果之前不予答復。
七、考生接待電話:
研招辦 010-88816246 電子郵箱 bwyzb@bfsu.edu.cn
接待電話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 8:00—11:30 14:00—17:00
北京外國語大學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013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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