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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3-04-03 相關院校:北京化工大學
一.復試資格、條件
1.第一志愿報考我院、初試成績達到教育部制定的《2013年全國碩士生統一入學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參加復試考生的名單以我校研究生院網站(http://gs.buct.edu.cn)上公布的結果為準;
2.我院接收“化學工程與技術”、“環境科學與工程”、“化學工程”、“環境工程”學科的調劑生。欲調劑我院的考生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chsi.com.cn/)報名備選。接到復試通知者方可參加我院組織的復試。
二.復試報到時間、地點
報到時間:4月10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
報到地點:化學工程樓200室
筆試時間:4月11日晚18:00
筆試地點:見科技大廈東配樓前公告
面試時間:4月12日、13日面試
面試地點:見化學工程樓200室前公告
1.復試資格審查
考生在復試時須攜帶如下材料,材料齊全方可進入復試:
(1)復試通知書、北京化工大學碩士研究生復試成績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下載,調劑考生可以無復試通知書);
(2)初試準考證;
(3)本人身份證件原件及一份復印件(身份證正、反面需復印在同一頁面上);
(4)非應屆本科畢業生還需攜帶以下各類材料:A、學歷證書原件及一份復印件;B、由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提供的在校歷年學習成績表復印件,并需加蓋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公章;
(5)應屆本科畢業生需持本人學生證及所在學校教務部門提供并加蓋公章的在校歷年學習成績表(畢業證書需于新生開學報到時向學院提供原件與復印件,北京化工大學化學工程學院應屆本科畢業生不需提供學習成績表。);
(6)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我校的考生,還需提供符合其報考資格要求的各類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復印件紙型為A4紙,復印件統一左側裝訂提交。凡提交的報考信息需與本人實際相符合。凡是不符者,一經發現,立即取消錄取資格。
2.參加復試的考生交納復試費100元
三.復試程序、方式
復試包括專業綜合筆試和面試(包括英語口試),推免生只參加面試。
1.考生憑初試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件(限“居民身份證”、“軍官證”、“文職干部證”、“軍校學員證”)參加復試;
2.專業綜合筆試時間為兩個小時;
3.面試時間20分鐘(含英語口試);
內容包括報考專業所涉及的相關基礎理論及專業知識考核;大學階段學習成績、科研活動、畢業設計情況以及科研能力的考核;側重考查專業水平、分析與解決問題能力、創新精神等綜合素質。考核方式包括隨機抽取問題回答或隨機提問的方式。
用英語進行約5分鐘的簡短會話,考查口語、聽力及專業基礎知識的能力。
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包括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等方面的情況;人文素養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四、專業綜合筆試內容
1.科目一(化工綜合1):化學反應工程、化工熱力學、化工原理及綜合能力測試;
2.科目二(化工綜合2):化學反應工程、化工熱力學、物理化學及綜合能力測試;
3.科目三(環境工程綜合):廢水、廢氣、固廢控制與資源化利用及綜合能力測試;
化學工程與技術、化學工程專業:初試專業課考物理化學的考生專業綜合筆試內容為科目一,初試專業課考化工原理的考生專業綜合筆試內容為科目二。
環境科學與工程、環境工程專業:專業綜合筆試內容為科目三。
五.復試成績計算方法和使用
1.總成績為初試成績與復試成績之和;
復試成績滿分500分。
其中:綜合筆試200分,專業面試300分(其中英語口試占50分);
總成績滿分為500+500=1000分。
2.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及體檢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復試成績為復試各方式考核成績之和。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但可以在調劑政策允許的情況下調劑到其他專業或學院,并再次參加復試;
4.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的成績可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5.所有專業均按照總成績排隊,從高到低錄取,額滿為止。4月15日下午4點前化學工程樓200室前公布復試成績,擬錄取結果以研究生院網站公布為準。
六.體檢
時間:4月15日—4月16日
地點:校醫院
七.其他注意事項
1.所有考生在報到同時領取體檢表,早晨體檢空腹、帶一寸照片和體檢費60元;
2.所有考生在報到時領取導師學生雙選認定書,擬錄取考生如已選定導師,請交回導師學生雙選認定書,如導師未定,開學后學院會統一進行安排;
3.擬錄取考生領取《人事檔案調檔通知書》:4月16日下午14:00-16:00,領取地點:化學工程樓教工之家。
非應屆考生憑《人事檔案調檔通知書》到工作單位提取人事檔案,5月15日前寄送至北京化工大學研招辦;委托培養的考生在復試結束后自行在研究生院網站下載合同書,填寫、加蓋公章后盡快寄到(送到)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外校應屆考生將《人事檔案調檔通知書》交就讀院校,在北京化工大學研究生院網站(http://gs.buct.edu.cn)下載政審表,由培養單位進行品行鑒定并寄到北京化工大學研招辦,待畢業后由原本科所在校將檔案再寄到北京化工大學。北京化工大學應屆畢業生不需領取調檔函,不用寄檔案和鑒定意見。
北京化工大學化學工程學院
201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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