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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招生簡章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3-08-30 相關院校:中科院化學研究所
中國科學院化學研究所創建于1956年,是中國科學院早期成立的研究所之一,是一所綜合性多學科的研究所。在化學科學的基礎研究和高新技術研究與產業化等方面,取得了大量的重要成果,培養了一批又一批優秀科技人才,為我國科技事業的發展、促進國民經濟和國防建設,作出了重要貢獻。化學所1998年首批進入中國科學院知識創新工程試點,成立了中國科學院分子科學中心;2003年首批進入國家實驗室序列,成立了北京分子科學國家實驗室。
中國科學院化學研究所是國務院學位委員會1981年首批批準的博士、碩士學位授予單位,1985年首批批準建立博士后流動站,1996年首批批準按一級學科(化學)授予學位,1997年成為中科院博士生重點培養基地,2008年獲材料學博士授予權。
化學所現有一個國家實驗室、三個國家重點實驗室、八個中國科學院重點實驗室;六個招生專業:分析化學、有機化學、物理化學、高分子化學與物理、材料學、材料工程(專業型碩士);有一支以中青年為主體的優秀科技隊伍,其中:中國科學院院士10人,招生博士生導師100人,國家杰出青年基金獲得者57人,中科院“百人計劃”入選者55人,化學所“引進國外杰出青年人才計劃”(化學所“百人計劃”)入選者21人。到2012年底共計招收研究生4680名,在學研究生達到931名。
化學所2014年預計招收125名研究生,其中100名學術型研究生(均為碩博連讀研究生),25名專業型碩士(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
熱忱歡迎各校具備免試資格的應屆本科生、應屆及歷屆本科畢業生、立志深造的青年報考化學所!
一、培養目標
學術型碩士研究生旨在培養德智體全面發展,愛國守法,在本學科內掌握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門知識,具有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或獨立擔負專門技術工作能力、富有創新精神的高級專門人才。
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面向社會需求,面向科技前沿,適應工程技術發展和創新需要,培養德智體全面發展,愛國守法,掌握相關專業領域堅實的基礎理論和寬廣的專業知識,具有較強的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與普通學術型碩士學位研究生,在我國高層次人才培養中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屬同一培養層次的不同類型。這種學位類型不同于以往的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它不要求實際工作經歷(個別招生類別和領域除外),需要通過全國碩士研究生統一入學考試選拔錄取,在導師指導下進行全日制脫產學習且具有學籍,畢業時達到培養要求者頒發碩士研究生畢業證和碩士專業學位證,雙向選擇聯系就業并正常派遣。與普通學術型碩士不同的是,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主要面向社會應用需求進行招生和培養,在培養過程中更加側重于專業技術技能和應用實踐能力的培養,專業學位研究生不能進行碩博連讀,但獲得碩士學位后,可正常報名參加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試。
二、報考條件
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和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采取“分列招生計劃、分類報名考試、分別確定錄取標準”的招生考試模式。
(一)報名參加碩士研究生全國統一考試(含學術型碩士和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2)已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包括通過高等自學考試或國家承認學歷的成人高考獲得本科畢業文憑的人員);該類人員須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即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報考);
(3)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只能報考委托培養或自籌經費的碩士);
(4)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
其中同等學力人員是指:
①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從高職高專畢業到錄取為碩士生當年的9月1日,下同),且達到報考單位根據培養目標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
②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
③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
4.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報考委托培養(定向)考生年齡不限。
5.身體健康狀況符合規定的體檢標準。
6.同等學力人員報考,還應具備下列條件:
(1)已取得報考專業大學本科8門以上主干課程的合格成績(由教務部門出具成績證明或出具本科自學考試成績通知單);
(2)已在公開出版的核心學術期刊發表過本專業或相近專業的學術論文,或獲得過與報考專業相關的省級以上科研成果獎(為主要完成人),或主持過省級以上科研課題。
7.報考少數民族骨干計劃的考生,報考條件見《中國科學院大學2014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我所各專業均接收“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報考。
8.已經在讀的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在讀培養單位書面同意后方可報考。
(二)推薦免試生
我所各專業均接收經教育部批準、具有推薦免試資格的高等學校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為碩士推薦免試生(學術型或專業型)。能在高校取得推薦免試資格的申請人須通過中國科學院大學招生信息網“網上報名”——推免申請系統提交網上申請(網址:http://admission.gucas.ac.cn/index.asp),同時按我所要求和時間將本人簡歷、推薦免試資格證明、學習成績等相關材料提交所研招生辦,招生辦進行相關考核。被確定接收的推薦免試生應按時參加全國統一的研究生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詳見下條)。2014年我所接收推薦免試具體通知已在網上公布(http://yjsb.iccas.ac.cn/),申請者務必按照通知報名。
三、報名
考生報名前應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在復試階段將進行報考資格審查,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將不予復試和錄取,相關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所有考生一律采取網上報名方式。考生在報名期間因公外出,可就地上網報名。考生在網上報名時所選擇的報名點和參加考試的考點應一致。在北京參加考試的考生應選擇“中國科學院大學報考點”(報名代碼為1188)。報名包括報考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
1.第一階段:網上報名
報名時間: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預報名時間:2013年9月28日-29日每天9:00-22:00。
(備注:時間若有變化,以教育部公布時間為準。)
報名網址: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
查詢網址: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中國科學院大學招生信息網(http://admission.ucas.ac.cn)。
考生登錄網上報名主頁后,在選擇招生單位及報考點過程中彈出的重要公告信息,務必要認真閱讀,并按其要求填報。凡未按公告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考生報考中國科學院所屬北京地區各研究所或專業目錄列在北京地區的研究所,應選擇招生單位所在地區“北京”,“招生單位”選擇“80001中國科學院大學”,在“院系所名稱”欄中選擇要報考的研究所,如“032化學研究所”,然后選擇報考專業等報考信息。
特別提醒:請考生務必牢記自己網報時的用戶名和密碼,后期打印準考證、調劑錄取等均需使用。
2.第二階段:現場確認
現場確認必須由考生本人辦理,不得由他人代辦。凡請他人代辦的,報考點一概不予受理。
現場確認時間:2013年11月10日-14日,具體時間以報考點公告為準。逾期不再補辦。
現場確認地點:選擇京外報考點的考生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指定的報考點進行現場確認;選擇北京中國科學院大學報考點(報考點代碼1188)的考生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到中國科學院大學中關村園區青年公寓6號樓(中關村東路80號)現場確認。
現場確認手續:所有考生均須持本人居民身份證(軍人持軍官證等)、本科畢業證書(應屆生憑學生證)原件及網上報名號確認報考資格,并辦理交費和現場照相等手續。
報考少數民族骨干計劃的考生,須在現場確認時出示所在省市自治區教育廳民教處蓋章的《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
選擇北京報考點的考生必須網上支付報名費,選擇京外報考點的考生,報名費支付方式以各地規定為準。
所有被接收的推薦免試生(直博生除外)都必須參加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的全國網上報名,報名網址為(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且必須在規定時間到所在省市招辦指定的報考點進行現場確定。否則,取消推免生擬錄取資格。
被接收為直博生的推免生,不參加碩士生全國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但須參加2014年中國科學院大學博士生網上報名,具體報名時間將另行通知。
3.報名注意事項
(1)推薦免試生必須在2013年10月25日前到相關研究所或院系辦理接收手續。被接收的推薦免試生須在網報規定的報名時間內到指定的報考點進行網上報名,并辦理現場確認手續。被接收的推薦免試生不得再報名參加全國統一考試。否則,將取消推免生資格,列為統考生。
(2)考生在報名時只能填報一個研究所或院系的一個專業。在復試和錄取階段,達到國家復試基本分數線的考生若不能被原報考單位或原專業錄取時,可進行調劑。
(3)在網上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自己的網報信息。在現場確認期間,考生必須對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現場確認后的考生報名信息在考試、復試及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4)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以報名時填報的信息為準,在報名結束后不得更改報考類別。
(5)考生(含推免生)要準確填寫個人信息,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規、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進行處理。
(6)網報和現場確認結束后,報考的研究所或院系將對考生的報名信息進行全面審查,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準予考試。對考生的學歷、學籍等信息有疑問的,研究所或院系可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后,再準予考試。審查過程中發現虛假證件時,可扣留虛假證件。
四、初試
1.網上打印準考證:考生在教育部規定的時間內,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
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件參加初試。
2.初試日期:2014年1月上旬,具體以教育部公布日期為準。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不在規定日期舉行的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國家一律不予承認。
3.初試地點:以準考證上標注的地點為準。
4.初試科目: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基礎課、專業基礎課。每門科目的考試時間為3小時。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的滿分值各為100分,基礎課(含統考數學)和專業基礎課每門滿分值為150分。具體考試科目見《中國科學院大學201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或各研究所或院系的招生專業目錄。
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數學二使用全國統一命題,其余考試科目由中國科學院大學組織命題。
初試方式均為筆試。具體各科考試時間單元以準考證上的安排為準。
7.考生在每科考試開考15分鐘后不得入場。初試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于每科考試結束前30分鐘,交卷出場后不得再進場考試,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8.考生初試成績由考生報考的研究所招生部門負責通知。
五、復試
1.我所將采取差額復試,復試規程另行網上公布。
2.復試名單及復試時間、地點、方式等均在復試前通過網頁向考生公布。
3.復試包括業務能力、綜合素質、思想品德、外語聽力和口語等內容。
4.對同等學力考生須在復試階段加試至少兩門本科主干課程(閉卷筆試),每門加試科目考試時間為3小時,滿分為100分;并對其進行實驗技能等方面的考查,加試科目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5.對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復試,將更加突出對專業知識的應用和專業能力傾向的考查,更加側重于對考生實踐經驗和科研動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時,將重視對考生興趣、愛好、特長及就業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6.復試成績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六、體格檢查
體檢由我所在復試階段組織考生在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新生入學后需進行體檢復查。
七、錄取
招生領導小組根據考生考試成績(含初試和復試成績)并結合其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擇優確定錄取名單。思想品德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定向生必須在錄取前簽署三方定向培養協議,不轉戶口、人事檔案和工資關系。少數民族骨干計劃考生只能被錄取為定向生。
中國科學院大學暫不實行新生保留入學資格制度。
八、調劑
報考我所的上線考生,符合國家調劑規定的,可優先考慮在中科院系統內調劑。我所將積極幫助考生聯系和落實調劑單位。
九、學習年限
我所學術型碩士全部為碩博連讀研究生,基本學習年限一般為5年;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基本學習年限一般為3年。
少數民族骨干計劃碩士研究生基本學習年限為4年,第1年在指定高校集中培訓。
十、直博生
2014年我所可招收直博生。直博生從獲得學術型推薦免試資格的應屆本科畢業生中遴選,直接錄取為博士學位研究生,基本學習年限為5年。
十一、收費及待遇
中國科學院大學2014年度碩士和博士研究生招生將按照國家規定進行研究生教育投入機制改革,對新入學研究生收取學費,同時將完善研究生獎助政策體系,提高優秀在學研究生的獎助力度。
十二、畢業生就業
由畢業研究生自行聯系用人單位,按畢業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落實就業去向。定向或委托培養碩士生畢業后按培養協議到定向或委托單位就業。
十三、違紀處罰
對于考生弄虛作假、考試作弊及其它違反招生規定的行為,將按教育部《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及相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十四、其他
1.考生因報考研究生與原所在單位或委培、定向及服務合同單位產生的糾紛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上述問題無法調取考生檔案,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的后果,化學所不承擔責任。
2.現役軍人報考碩士生,按解放軍總政治部的規定辦理。
3.考生可通過中科院大學招生信息網(http://admission.gucas.ac.cn)查閱全校招生專業目錄、部分科目考試大綱和參考書目等相關招生信息,或直接與化學所聯系咨詢報考事宜。
4.化學所各專業、導師的最新通知將在報名期間在網上另行公布。
5.本簡章如有與國家新出臺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新政策為準。
6.聯系方式
單位名稱:中國科學院化學研究所單位代碼:80032
郵政編碼:100190 地址:北京海淀中關村北一街2號
聯系部門:招生辦公室聯系人:劉老師鄭老師
電話:010-62544602傳真:010-82615639
網址:http://yjsb.iccas.ac.cn/電子信箱:yjsb@iccas.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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