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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西北民族大學 2020-05-16 相關院校:西北民族大學
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函〔2019〕6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0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0〕4號)等相關文件精神和要求,現將做好學校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提高選拔質量為核心,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統籌兼顧、精準施策、嚴格管理。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堅持科學選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綜合評價、以人為本,穩妥做好2020年學校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嚴格過程監管,做到復試全過程錄音錄像,實現復試過程可再現、可追溯,確保復試工作安全規范、公平公正、科學有效。
二、組織管理
(一)學校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構成及職責
復試錄取工作在學校招生委員會的領導下進行,學校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復試錄取相關工作。
組長:白日霞
成員:李志強、王志軍、韓瑛、杜永紅、冶生貴、段小強、
楊永昌、馬志學、賀衛光、賽音、文英、李永宏、田富鵬、劉麗江、楊朝繼、李嘉慧
(二)培養單位各工作組構成及職責
1.各培養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復試的組織和實施,組長是第一責任人,須與研究生處簽訂責任書。
2.根據學科或專業實際成立復試工作小組,由導師組、思政考核人員、外語口語測試人員和秘書構成,其中1人為組長。導師組成員不少于5人,復試時由組長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不少于3人);外語口語測試人員2人;思政考核人員1人;秘書2人,其中1人為技術人員,負責系統及設備的調試和使用、錄音錄像、候場考生審核等工作。
3.復試工作小組成員需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公道正派,能嚴格遵守工作紀律,按要求簽訂誠信承諾書,確保試卷等涉密材料及信息的安全。
4.復試小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評分記錄及相關匯總統計資料任何人不得改動,評分記錄及匯總統計表等資料,在培養單位復試工作全部結束后,按學科專業順序整理后交研究生處集中保管。
5.各培養單位須根據本辦法要求,結合自身學科特點,制定本單位《2020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復試細則》”)。《復試細則》要嚴格執行國家政策和學校相關文件規定,不得按單位、行業、地域、學校層次類別等限定生源范圍,也不得設置其他歧視性條件。《復試細則》需經研究生處審核通過后方可在本單位網站公布。
6.在復試前學校組織召開復試工作培訓會議,對相關人員進行有關政策、業務和紀律等方面的培訓。各培養單位按照學校培訓會議內容,根據各自學科和專業特點,組織召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復試工作小組會議,對復試工作小組人員進行培訓。
7.命題、制卷和評卷等相關工作須嚴格按照學校相關文件及當年要求執行。
8.本年度有直系親屬或利害關系人報考其所在培養單位碩士研究生的人員,須主動申請回避復試及錄取工作。
三、復試成績要求及名單確定
(一)復試成績要求
1.普通計劃
執行教育部“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B類考生分數線)”為學校第一志愿復試分數線。
2.專項計劃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計劃”分數線總分不低于248分,學校劃定外語單科成績不低于30分。“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分數線總分不低于230分,學校劃定外語單科成績不低于15分。
3.學校不進行破格復試。
(二)復試名單確定
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學校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一志愿考生復試名單詳見學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
四、復試資格審查
考生根據各培養單位要求,通過系統按時提交相關資格審核材料,材料清單及要求詳見《考生須知》。各研究生培養單位須在復試前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未通過者不予復試。
五、復試時間及方式
(一)復試時間
復試工作預計于5月中旬開展,具體時間可通過各培養單位的網站查詢。考生不按時參加復試的,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
(二)復試方式
統籌考慮當前疫情防控要求和學校實際情況,采取網絡遠程方式復試。軟件平臺擬選用學信網招生遠程面試系統(1號機位)和阿里釘釘、騰訊會議、中國移動“云視訊”或微信(2號機位),具體參見《考生須知》和各培養單位的《復試細則》。
六、復試環境及設備要求
(一)設備要求
采取雙機位復試。“1號機位”,即用于復試的設備,1部手機或1臺筆記本電腦,用于采集考生音頻、視頻,位于考生正前方。“2號機位”,即用于監控考場環境的設備,1部手機或1臺筆記本電腦,位于考生側后方,確保考生和考試屏幕能夠清晰地被復試組看到。
(二)環境要求
考生須提前關閉移動設備錄屏、音樂、鬧鐘等可能影響正常面試的應用程序,提前做好休眠時間、拒接電話和語音通話設置。確保網絡信號能滿足復試要求,且連接正常,建議優先使用有線網絡。請考生按培養單位要求配合完成網絡遠程復試前系統的調試,確保設備功能、復試環境等滿足學校要求。
(三)材料要求
1.考生須在復試前按要求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確保提交材料真實和復試過程誠信。
2.考生須攜帶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候考,并主動配合身份驗證核查和復試環境查驗,自覺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復試次序由工作人員隨機抽取確定。
七、考場規則
(一)場地要求
考生應選擇獨立房間參加網絡遠程復試。提前將本人網絡復試設備調試完畢并提前進入候考區等待復試。復試全程房間必須保持安靜、明亮、整潔,原則上只允許考生1人在復試房間,禁止他人進入。個別考生如因專業需要有特殊需求(如伴奏、伴舞等),需提前征得培養單位同意后方可進行。
(二)視頻要求
1.考生須將面部及上半身清晰出現在1號機位視頻畫面正中間,不得遮擋耳朵,不得佩戴帽子、墨鏡、口罩、耳機、耳飾等物品。復試過程中不得使用美顏、濾鏡等修圖軟件;本人須全程出鏡,不得中途離開;考生回答問題時,須目視前方,獨立作答,雙手置于屏幕可視范圍內,以保證身份確認及復試全程實時監控。
2.網絡復試開始后,考生不得隨意轉換視頻連接界面或中斷視頻。因網絡或設備故障中斷的應及時與工作人員聯系,由現場復試小組確定是否繼續或重新復試。
(三)紀律要求
1.復試內容屬于國家秘密,考生應自覺履行保密義務,嚴禁對網絡復試過程進行錄音、錄像或截屏,復試內容不得向第三方傳播或尋求幫助,不得將考題內容泄露或傳播。違反上述規定者,一經發現查實,按考試違紀對待,取消該科目考試成績,情節嚴重的報國家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2.考生應知曉并自覺遵守國家相關考試法律法規。不得有違紀、作弊等行為,如有違反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予以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并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涉嫌違法的,移送司法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追究法律責任。
八、復試內容
復試內容包括專業課考試、加試和綜合面試,由各培養單位組織實施,具體詳見各培養單位《2020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
(一)專業課考試和加試
1.專業課考試主要測試學生專業素質和專業能力,試題滿分100分,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2.凡初試外語選擇梵文的考生,在復試時須加試英語,試題滿分100分,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3.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的同等學力考生可以不加試。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可以不加試。加試科目難易程度應嚴格按照本科教學大綱的要求掌握,試題滿分為100分,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
4.調劑初試未考數學的工學、管理學等門類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數學,試題滿分為100分,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
以上考試所涉及的試題由考生配合工作人員隨機抽取確定。考試科目依據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進行。
(二)綜合面試
綜合面試主要涉及專業素質和能力、綜合素質和能力(含思想品德考核)、外國語聽說測試等方面內容。
1.專業素質和能力:應注重對考生專業素質、實踐能力及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等。滿分100分,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2.綜合素質和能力(含思想品德考核):應重點對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人文素養,舉止、表達和禮儀等方面進行考核。
3.外語聽說測試:各單位須根據考生初試階段選擇的外語(英語或日語)語種進行聽力和口語測試;選考梵文的考生須進行英語聽力和口語測試。滿分100分,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九、調劑
(一)調劑方式及時間
考生須通過教育部“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申請調劑。調劑系統開通時間預計為5月20日,屆時學校將組織安排調劑工作,具體時間詳見各培養單位的通知公告。
(二)報考條件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必須符合我校復試分數線,且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當相同。
3.考試方式須為全國統考。考試科目中,外國語語種須為全國統考英語、日語。調劑工學、管理學等門類的考生原則上初試業務課“科目一”應為數學,生源緊缺且調劑困難的專業可以調劑未參加統考數學的考生,但需加試數學。
(三)調劑專業
根據學校2020年第一志愿考生上線情況及教育部下達的專項計劃數,學校接收“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調劑,專業學位優先。不接收“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和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考生的調劑。具體調劑名額可通過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或各培養單位網站查詢。
(四)調劑規則
各研究生培養單位可以在不低于國家B區分數線基礎上,自主確定普通計劃調劑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對申請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應當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不得簡單以考生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
十、體檢
鑒于疫情防控的特殊形勢,擬錄取階段的體檢在新生入學時統一進行,由學校醫院組織實施。
十一、收費標準
考生須按照《甘肅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甘肅省財政廳關于大中專院校招生報名費等收費標準的批復》(甘發改收費〔2010〕1915號)文件要求繳納復試費。具體收費標準為每生每科30元,外語聽說測試20元。
西北民族大學碩士研究生復試收費明細表
考生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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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試考試費 (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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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費 (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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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試一(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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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試二(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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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語聽說測試(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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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計 (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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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同等學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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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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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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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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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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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學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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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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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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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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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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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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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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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基礎上,初試選考梵文考生須加試英語,另收30元/生;工學及管理學等初試未考數學的調劑考生須加試數學,另收30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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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錄取
(一)成績核算
考生總成績由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按相應權重相加得出,具體計算公式為:
1.第一志愿考生總成績=初試成績總分/5×初試成績權重(60%)+復試成績×復試成績權重(40%)
2.調劑考生總成績=(初試政治成績+初試外語成績)/2×初試成績權重(40%)+復試成績×復試成績權重(60%)
3.復試成績=專業課考試成績×40%+面試成績(專業素質和能力平均成績)×50%+外語聽說測試成績×10%
選考梵文的考生:
復試成績=(專業課考試成績+加試外語考試成績)/2×40%+面試成績(專業素質和能力平均成績)×50%+外語聽說測試成績×10%
(二)錄取規則
1.學校按照招生計劃名額依次確定擬錄取名單,對本專業第一志愿考生和調劑考生分別排序,第一志愿合格考生按換算后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名,調劑合格考生按換算后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名。首先從復試合格的本專業第一志愿考生根據普通計劃數和專項計劃數確定擬錄取名單,若未達到招生計劃名額,再從復試合格的調劑考生中確定擬錄取名單。
2.“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復試結束后,根據換算總成績分省排名,結合各專業各報考類別考生復試情況及專業招生計劃數,確定擬錄取名單。該計劃擬集中安排到學校優勢專業學科,加大民族地區急需緊缺人才,特別是理工農醫類應用型人才培養力度。
3.考生專業課考試、面試(專業素質和能力平均成績)、加試科目(初試選擇梵文的考生加試英語科目除外)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4.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5.不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錄取資格無效。
6.“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考生、享受教育部規定加分項考生以及其他定向就業考生未在規定時間提交相應的材料或協議書者,不予錄取。
7.學歷(學籍)信息核驗有問題的考生,須在學校規定的時限內完成學歷(學籍)核驗,對未在規定時限內完成學歷(學籍)核驗的考生,不予錄取。
十三、違規處理
研究生網絡復試的考場規則和考試紀律依照國家關于初試文件規定和標準執行,考生必須嚴格遵守復試紀律。對在研究生考試招生中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試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一律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等相關文件嚴肅處理。
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將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對考試工作人員,由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或其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構成違法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研究生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招生單位要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十四、咨詢、申訴及監督
(一)信息查詢
1.復試辦法、參加復試的第一志愿考生名單、擬錄取名單等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站中查詢(網址:http://cmsx.xbmu.edu.cn/frontIndex.action?siteId=87)。
2.各培養單位《復試細則》、調劑考生復試名單及復試安排可在各培養單位網站查詢。
3.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進行全程監督檢查,嚴肅處理違紀違規事件。
(二)申訴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受理考生的投訴和申訴事宜,經調查情況屬實的,將責成有關培養單位進行復議、處理。
(三)咨詢及申訴方式
1.招生咨詢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電話:0931-2938299
各培養單位聯系電話:詳見學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
2.申訴受理
紀檢監察部門電話:0931-2938568
本通知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后續相關文件不一致的,按照國家最新規定執行。
西北民族大學
2020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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