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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 2020-05-17 相關院校: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
在當前疫情防控形勢下,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將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統籌兼顧、精準施策、嚴格管理,穩妥做好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特制定以下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工作辦法:
一、工作原則
安全穩妥、公平公正、科學選拔、差額復試、擇優錄取
二、組織管理
1.實行學校和培養單位二級管理模式,成立兩級復試工作領導小組。
2.校級復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疫情防控形勢下的復試方案,出臺基本要求,進行復試管理,提供特殊條件下復試所需要的技術保障。
3.各培養單位成立本單位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并落實本單位復試辦法實施細則。各單位根據復試專業和人數設立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專家組。每個復試工作專家組成員原則上不少于5名專家。每個復試工作專家組還應配備至少1名工作人員,參與組織復試工作。凡有直系親屬參加復試的教師,不能參與復試工作。
三、復試時間
一志愿考生復試時間:5月14日- 5月19日
調劑考生復試時間:5月20日- 5月 30日
各單位具體時間另行通知,詳見后續復試工作安排。
四、復試形式
根據疫情防控的要求,復試采取網絡遠程復試。
采用系統為學信網招生遠程面試系統。
各單位在考生網上報到時,將組織考生進行測試,具體安排和復試所需設備要求詳見后續復試工作安排。
五、復試內容及具體安排
復試基本比例定于1:1.2—1:1.5之間,接收調劑的專業可在此基礎上適當擴大調劑篩選比例,由培養單位綜合考慮確定具體比例;MPAcc、MBA、MTA由培養單位確定復試比例。
復試包括資格審查、外國語水平測試、專業課復試、綜合素質和能力考核、體格檢查,此外,部分考生還需加試。
1、資格審查
以合格和不合格計,審查不通過,一律取消復試資格。
網上報到前,考生須將各項要求材料以pdf或jpg格式文件通過指定郵箱發到各培養單位進行審核:
(1)準考證;
(2)有效身份證件(限“居民身份證”、“軍官證”、“文職干部證”、“軍校學員證”);
(3)學歷證書(應屆本科畢業生交驗學生證,入學時交驗畢業證書);
(4)考生自述(請點擊下載);
(5)應屆畢業生提供加蓋學校教務部門公章的成績單;
(6)同等學力考生、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需提交招生簡章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
2.外國語水平測試
采取2名測試教師與考生問答或對話形式進行,每位考生考試時間不少于3分鐘,測試重在考查考生運用外語進行交流的能力,成績計算實行10分制。
外國語言文學及翻譯碩士相關專業考生的外國語水平測試由學校統一安排,其余專業外國語水平測試與專業課面試同時進行(個別專業小語種考生也由學校統一進行安排測試)。
3.專業課復試
采取面試形式進行,面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生。成績計算實行100分制。
4.綜合素質和能力考核
由培養單位對考生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專業發展潛力和表達能力等方面做出綜合評定,以合格和不合格計,不合格不予錄取。
5.體格檢查
錄取考生在新生報到時進行體檢,如不符合體檢標準,取消錄取資格。
6.同等學力加試
同等學力考生、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復試須加試2門業務科目,形式為根據題目提交論文,實行100分制,60分合格,不合格不予錄取。(報考工商管理、旅游管理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不進行加試。)
7.工商管理、旅游管理、會計專業學位考生加試思想政治理論
專業學位工商管理、旅游管理、會計復試中須加試思想政治理論,形式為根據題目提交論文,實行100分制,60分合格,不合格不予錄取。
六、錄取
1.復試成績測算公式為:外國語水平測試成績+專業課面試成績*90%(專業學位工商管理、旅游管理、會計專業復試成績測算公式為:外國語水平測試成績+專業課面試成績*85%+思想政治理論*5%)。復試成績實行100分制,60分合格,不合格不予錄取。
2.考生最終成績測算公式為:初試成績(折合100分制計算:一般為總分/5,MBA、MTA、MPAcc為總分/3)*60%+復試成績*40%。其中學術型專業經管類校外調劑考生初試成績以三門統考科目分數計,一志愿考生及其他調劑考生初試成績以總分計。
3.同等學力加試科目成績不計入總成績。
4.接收調劑考生的專業,對一志愿考生和調劑考生總成績分別排序,先從合格的一志愿考生名單中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未滿招生計劃的,再從合格的調劑考生名單中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錄滿為止,并于學校網站公布錄取名單。
5.符合教育部規定加分政策的考生,須在復試前向培養單位提交有關證明材料,由培養單位報校研究生院審核備案。
七、對申請調劑考生的要求及調劑程序
1.須符合招生簡章中規定的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且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2.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考生初試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
3.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的考生可相互調劑(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和旅游管理須符合工作年限要求),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能調入以上7個專業。
4.申請調劑必須通過“調劑系統”進行,否則無效。
5. 教育部調劑系統開通后,符合調劑要求且志向調劑我校的考生可登陸教育部“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查看具體調劑信息并網提調劑申請,其他形式的調劑申請概不受理。
八、復試的監督和申訴
復試將由我校紀委全程監督。
考生對各單位復試錄取環節有異議的,可向培養單位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訴,培養單位應受理并予以答復。申訴人對答復有異議的,可向研究生院研招辦提起復議。
研究生院電話:65773331; 監督舉報電話:65778594;
北京教育考試院研究生招生專用監督電話:82837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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