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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南京理工大學 2020-05-28 相關院校:南京理工大學
根據教育部《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關于做好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的通知》和《江蘇省關于做好2020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統籌考慮當前疫情防控和研究生招生工作,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為了切實做好我校2020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和錄取工作,制定本辦法。
一、復試和錄取的基本原則
1、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注重知識與能力考核并重,完善人才選拔機制,提高招生選拔質量。
2、加強研究生招生管理,健全制度,規范程序,深入推進信息公開,確保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科學公正、規范透明。
二、復試和錄取工作的組織管理
1、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研究生院負責全校碩士研究生復試和錄取的組織工作,制定碩士研究生復試和錄取工作辦法。各研究生培養單位(以下簡稱“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生招生和錄取的實施,并成立復試工作監督小組和復試資格審查小組開展工作。學校和各單位建立復試錄取工作投訴、申訴和監督渠道,校紀委辦公室負責對復試和錄取工作進行全面、全過程監督。
2、各單位按學科(或專業)選拔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員成立復試考核小組,實行組長負責制,復試小組成員不少于5人,人員名單在復試前不得對外公布。各單位對所有參加復試工作的人員進行政策和業務培訓,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
3、各單位根據學校復試和錄取工作辦法制定本單位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確定復試程序、方式、成績計算辦法(復試成績一般占總成績的30%-50%)、分學科(專業)招生計劃、錄取辦法及其他注意事項等,同一專業全日制與非全日制復試標準一致。復試和錄取工作實施細則經學校審核后在研究生院和單位網站公布。
三、招生計劃和復試線
1、招生計劃的確定。學校根據教育部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綜合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學校在2020年招生簡章中公布的計劃以及各單位生源情況、培養條件等,確定各單位各學科(專業)招生計劃。我校2020年招生簡章中公布的江陰校區招生計劃和2020年新增的部分專業學位招生計劃錄取的考生安排在江陰校區培養。具體各單位學科專業計劃見學校公告。
2、各單位根據教育部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結合招生計劃和生源情況自主確定各學科(專業)復試線,同一專業全日制與非全日制復試分數線一致。各學科(專業)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復試人數比例一般不低于1:1.2(生源不足的專業除外),達到復試分數線的考生進入復試名單。
3、單獨考試考生和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復試分數線由學校根據教育部有關政策確定;少數民族骨干計劃考生的復試分數線按照教育部公布的少數民族骨干計劃復試基本分數要求執行。
四、調劑
學校根據教育部和江蘇教育考試院關于調劑工作的規定和要求組織開展調劑工作,生源不足專業的空余計劃用于接收調劑考生。
1、申請調劑的考生,基本條件符合教育部的有關規定,且初試成績達到原報考學科門類國家線,同時達到各單位的復試要求。具體接收專業、人數、條件見各單位復試錄取實施細則。其中報考學習方式為非全日制的考生不能申請調劑全日制專業。
2、所有調劑考生均需在“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中提交申請,我校調劑系統開放時間見研究生院調劑公告。
3、考生須根據各單位的要求及時確認相關信息,逾期視為自動放棄。所有調劑考生一旦在“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中確認錄取,錄取結果不得更改。
五、考生資格審查
1、單位復試資格審查小組負責審核考生的報考信息、學歷證書、證明和有效身份證件等,資格審查結果填寫在考生復試表內,不符合報考資格的考生不得參加復試。對需要學歷認證的考生,須將學歷學籍認證報告提供給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審核后方可參加復試。
2、資格審查的主要內容包括:考生身份證件、準考證、畢業證書或學生證(應屆畢業生)等報名材料與報考信息是否相符,在校歷年學習成績單(由所在學校教務部門或單位人事部門提供并加蓋公章)。每個考生須簽訂《考生誠信復試承諾書》并拍攝本人宣讀承諾書視頻,提交至報考單位。
六、復試考核
1、考核方式
綜合考慮當前疫情防控和我校實際情況,我校2020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采取網絡遠程復試的方式進行。
2、復試內容。
基本內容包括專業基礎知識、外語交流能力、專業素質及能力、實驗實踐能力、綜合素質和能力等,復試中對考生既往學業、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能力和思想品德等情況進行全面考查。
3、復試分值。復試總分為300分,各部分的分值見各單位復試實施細則。
4、面試辦法和要求
(1)考生憑本人身份證件參加復試,復試小組要對每位考生的作答情況進行現場記錄,同一專業(組)各復試小組的復試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原則上應統一。
(2)復試小組按規定的考核程序進行考核,并現場獨立評分,在評分前可以召開復試小組會議,研究對考生的考察評價意見,根據考生面試情況如實填寫《考生復試情況表》。
(3)單位將考生誠信作為專項考核環節納入復試工作,強化對考生誠信的要求。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取消復試或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入學3個月內,學校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
(4)單位設立遠程線上候考室和復試室。復試考生進入候考室,由工作人員宣讀遠程復試注意事項,并隨機確定考生復試順序及復試時間;復試考生根據復試時間在工作人員的引導下依次進入遠程復試室面試,復試結束后立即離開面試室。
(5)復試全過程進行錄像錄音,復試結束后音像資料集中由研究生院保存一年。
4、同等學力加試。符合復試基本要求的同等學力考生(含本科結業生),復試時必須加試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其中筆試科目不少于兩門,加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得參加后續復試環節。
5、考生加分政策和“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 的考生,復試要求按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6、申請全日制調劑的考生,只有一次參加我校全日制調劑專業復試機會。申請非全日制調劑的考生,只有一次參加我校非全日制調劑專業復試機會。
7、我校不接受考生申請破格復試。
8、我校認為需進一步考查時,可對考生再次進行復試。
七、錄取工作
1、復試成績為復試各方式考核成績之和,復試成績不合格(未達到各單位復試成績合格要求)的考生不予錄取;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同等學力考生的加試課程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各單位根據復試細則中明確的總成績計算方式計算考生總成績,根據專業招生計劃和錄取辦法確定擬錄取名單。
3、單獨考試、少數民族專項計劃、大學生士兵退役計劃等考生,根據招生計劃和復試結果,擇優錄取。
4、擬錄取名單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在研究生院網站統一公示,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
八、信息公開
嚴格落實教育部研究生招生錄取信息公開制度,準確、規范、充分、及時地公開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復試考生名單、擬錄取名單、咨詢及申訴渠道等信息,按照“誰公開、誰把關”,“誰公開、誰解釋”的原則,做好對所公開信息的審核把關和解釋說明工作。
九、其他事項
1、復試及錄取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親屬參加復試的人員,不得參與復試及錄取有關工作。
2、學校紀委辦公室、研究生院對各單位復試錄取工作進行監督,各單位要保證考生申訴渠道的暢通。
3、復試費80元(復試確認時在線繳納)。
4、體檢在新生入學時統一進行,由校醫院組織。體檢合格者方可注冊,取得學籍。不合格者可向學校申請保留入學資格,經學校審批同意后,最長可保留入學資格一年;保留期滿體檢仍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
5、所有擬錄取的非全日制考生和全日制定向就業考生,均需與學校、定向培養單位簽訂定向培養協議。非全日制研究生不調入考生個人檔案和戶籍關系,其他政策和規定見研究生院網站公布的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以及其他相關公告。
6、所有擬錄取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報到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十、本辦法由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院負責解釋。
學校監督與受理申訴電話:84303162
電子郵箱:qianzengjin@nj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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