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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招生簡章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3-10-18 相關院校:吉林大學
為加快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的培養,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下達2014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計劃的通知”(教民廳【2013】7號)文件精神,我校2014年繼續招收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
一、招生生源范圍:
西部12省(區、市),海南省,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河北、遼寧、吉林、黑龍江等4省民族自治地方和邊境縣(市),湖南湘西自治州、張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縣兩區)和湖北省恩施自治州;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數民族預科培養基地和少數民族碩士基礎培訓基地的教師和管理人員。
二、報考條件:
考生除具備《吉林大學2014年招收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及專業目錄》(學術學位、專業學位)中規定的報考條件外,還應具備如下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政審合格,立志為西部大開發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服務。
(二)承諾畢業后回定向地區(單位)就業。其中,在職考生回原單位就業;非在職考生(含應屆本科畢業生)回定向省(區、市、兵團)就業。
(三)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從高職高專畢業之日起到2014年9月1日為止,下同)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
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四)身體狀況符合各招生單位的體檢要求。
(五)應屆本科畢業生中的推薦免試生可申請進入本計劃。
(六)漢族考生原則上應具有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3年以上工作經歷。
三、報考資格審查:
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報考資格的確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民族教育處負責,未設民族教育處的由高教處等相關處室負責。
凡取得“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報考資格的考生,必須在2013年11月8日之前,將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民族教育處確認的《報考2014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一份,以中國郵政特快專遞(EMS)方式郵至或直接送至吉林大學招生辦公室研究生招生科。所有信息均以報名時填報的為準,不得更改。
四、招生名額及專業:
(一)招生名額:65名。
(二)招生專業:請參考《吉林大學2014年招收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學術學位、專業學位),并結合考生定向省份教育行政部門的具體要求確定。招生專業重點向理工類、應用型專業傾斜。
五、報名:
考生必須按照《吉林大學2014年招收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學術學位、專業學位)的要求進行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報考類別選擇“定向就業”。
六、初試
(一)考生必須參加全國201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統一入學考試(具體時間以教育部公布為準)。
(二)考試科目、內容及相關要求均與其他統考考生相同。
七、復試:
(一)實行“單獨劃線”的特殊政策。
(二)復試工作由吉林大學負責組織實施,具體要求與其他統考考生相同。
八、錄取:
(一)錄取工作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和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并充分考慮生源地的人才需求。
(二)我校2014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將按照教育部下達的分省計劃數,分省擇優錄取(考生可登陸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查詢吉林大學2014年少數民族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生分省招生計劃);錄取的非在職考生所占比例不超過50%;錄取的漢族考生所占比例不超過10%。
(三)不接受未報考本計劃的調劑考生,本計劃考生不得調劑到本計劃以外錄取。
(四)所有被錄取的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必須在擬錄取后,由招生單位牽頭并先行簽訂定向就業協議書,再與生源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所在單位簽訂協議書。
九、其他:
(一)考生達到錄取院校確定的普通計劃復試分數線和復試錄取要求的,可免除一年基礎強化培訓外,其他被錄取的碩士研究生均須接受為期一年的基礎強化培訓,重點補修外語、大學語文等基礎知識,兼顧學習相關專業理論知識,加強馬克思主義民族和宗教理論的學習和教育。經考核合格后,進入招生單位開始碩士課程的學習。
(二)對在報考及考試中有違規或作弊行為的考生,有關部門視不同情況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給予處理。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三)“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非在職考生戶口、人事檔案轉入錄取單位。在職考生不遷移戶口,人事檔案由定向單位保管。所有考生黨團組織關系在基礎培訓期間轉至培訓單位,培訓考核合格后轉入招生錄取單位。
(四)根據國家和吉林省的有關規定,我校2014年研究生均須繳納學費。“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在校學習期間的學費、住宿費、生活費等也將按相關要求繳納。具體規定詳見吉林大學研究生院主頁(http://yjsy.jlu.edu.cn)“研究生管理”。
(五)我校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前輔導班。研究生招生科不提供往年考研試題,不出售或辦理郵購書籍等業務,敬請諒解。
(六)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七)請各位考生及時登陸吉林大學招生網或吉林大學研究生院主頁,以獲取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相關最新信息。
通訊地址:長春市前進大街2699號吉林大學中心校區行政樓420室吉林大學招生辦公室研究生招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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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詢電話:0431-85166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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