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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桂林醫學院研究生招生 2021-03-20 相關院校:桂林醫學院
研究生考試招生是國家選拔高層次專門人才的重要途徑,復試是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為落實教育部《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20〕8號)、《教育部高校學生司關于做好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1〕2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9〕2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校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一、復試工作原則
(一)堅持科學選拔、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確保生源質量。
(二)堅持公平、公正、公開,保證復試各環節有章可循。
(三)堅持全面考查,突出重點。在對考生德智體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礎上,注重對專業素質和綜合素質的考核,加強對思想政治素質及身心健康狀況等方面的考核。
(四)成績量化,業務課考核和綜合素質考核都對應量化結果。
(五)堅持以人為本,增強服務意識,提高管理水平。
二、復試組織管理
學校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進行,研究生學院負責組織、協調工作,各招生學院負責組織實施本單位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各復試專家組負責具體考核選拔。
(一)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校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其職責是:
1.研究制定學校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方針、政策、規定和辦法,部署各招生學院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組織實施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對違反有關規定、徇私舞弊或者給招生工作造成損失的人員,根據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
2.審議確定復試錄取工作辦法。
3.領導開展研究生復試錄取的各項工作。
4.審批各招生學院上報的擬錄取名單。
5.依法維護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員的合法權益。
(二)招生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各招生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本單位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其職責是:
1.制定符合本單位學科特點的復試錄取工作辦法和程序,組織開展本單位研究生復試錄取的各項工作。
2.制定本單位各專業招生計劃分配方案,確定專業復試比例及復試名單。
3.選派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公道正派的正式在編人員參與復試工作,對全部工作人員進行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
4.對本單位復試過程、信息公開、錄取結果負責。
(三)復試小組
招生學院根據招生的學科專業和復試考生人數,結合實際成立若干復試小組,負責組織復試工作。復試小組成員由責任心強、公道正派、教學經驗豐富、學術及外語水平較高的人員參加,每個小組一般不少于5人,另須配備復試秘書。主要職責是:
1.負責本學科復試考核的實施。
2.明確復試專家在復試工作中的權利、責任和紀律,規范其工作行為。在復試前應召開復試小組會議,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
3.專家復試小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評分記錄和考生作答情況任何人不得改動,并第一時間交由本單位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門集中統一管理。
三、復試
(一)復試分數線要求
我校一志愿考生總分及單科成績達到國家下達的《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B類考生分數線及以上的考生,自動獲得復試資格進入復試。
(二)復試形式
根據《教育部高校學生司關于做好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1〕2號)文件精神,本著將考生和師生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的原則,擬定2021年桂林醫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采取網絡遠程面試方式。
(三)復試時間
我校臨床醫學與口腔醫學專業一志愿考生復試預計3月底進行。其他各專業復試預計4月初進行。具體時間詳見招生學院通知。
(四)復試比例
實行差額復試,復試差額比例一般為1:1.2~1:1.5,部分專業可根據生源情況進行適當調整。
(五)復試信息發布
各招生學院須提前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網站和招生學院網站向社會公布復試錄取工作辦法、實施細則、各專業(研究方向)招生人數、復試考生名單等相關信息。至少在復試前三日向參加復試的考生發出復試通知,確保通知到位,并做好通知記錄。
(六)復試資格審查
招生學院負責對考生復試資格進行網絡線上審查。考生在復試前須按照招生學院要求通過指定方式上傳下列證件掃描件或照片:
1.考生的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件。
2.應屆生的學生證原件(每一頁均須提交)及《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3.往屆生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學歷認證報告)。
4.本科課程考試成績單(畢業學校教務處或考生人事檔案管理部門蓋章)。
5.對于在讀研究生,須查驗培養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考生還須在擬錄取前提供注銷原學籍證明。
6.對于“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須查驗是否具有《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7.《桂林醫學院2021年碩士研究生誠信復試承諾書》。
復試資格審查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七)復試內容
第一階段: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
在復試期間須在規定時間通過指定方式向我校招生學院提交考生所在單位出具的政審表1份(政審表下載地址:我校研究生學院→下載專區下載;或者我校首頁招生就業→研究生招生→下載專區)
第二階段:
1.外語能力測試
外語能力測試重點考查考生對外語基本知識的掌握、表達能力。
(1)英語聽力、口語測試:由復試小組負責實施。考生使用初試外語語種進行口頭測試,復試小組專家根據考生表現給出得分。
(2)專業英語測試:專業英語考試由各招生學院負責組織。使用網絡遠程復試系統進行問答,根據考生表現進行評分。
英語聽力、口語測試考試及專業英語測試考試時間按招生學院實施細則執行,計入復試總成績。
2.專業課測試
招生簡章中提到的復試科目筆試將在網絡遠程復試中通過抽題作答、提問作答或兩者結合的方式進行考核。抽題作答環節采用綜合性、開放性的能力型試題,考生口頭作答;提問作答環節由復試小組專家提出問題,考生進行口頭作答。復試小組專家根據考生實際表現給出得分。
面試環節對專業素質、專業技能、綜合能力等的考察,主要通過外語能力測試及專業課測試中結合專業素質、專業技能和綜合能力等進行考核來體現。
(八)復試總成績的計算辦法
復試總成績的計算按各招生學院實施細則規定執行,復試總成績占考生總成績(錄取成績)比例不得超過50%。
(九)復試組織管理要求
1.復試全程記錄
由網絡遠程復試系統對復試全程錄音錄像(包括復試小組專家、考生現場情況),保存一年。
2.建立兩識別、四對比、三隨機工作機制
兩識別:
復試過程中嚴把入口關,考前運用“人臉識別”、“人證識別”技術,通過雙查驗加強對考生身份的審查核驗。
四比對:
考前,通過綜合比對考生與“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庫”中信息,嚴防復試“替考”。
三隨機:
復試過程中加強規范化管理,通過落實“隨機確定考生復試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的三隨機工作機制,確保復試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3.紀律要求
根據2019年9月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在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組織考試作弊”“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試題、答案”等情形,均應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規定之一的“情節嚴重”,將依法從重追究刑事責任。
(1)復試工作人員紀律及要求:
①各招生學院應選擇能正確執行招生政策、不徇私情、學術水平高、責任心強的教師擔任復試小組考官和工作人員,每名復試考官和工作人員對復試試題以及相關工作嚴格對外保密。本年度有直系親屬報考本校研究生的教師應自覺回避本學科復試錄取的相關工作。
②各招生學院應充分重視對復試小組成員和工作人員的管理與培訓,使他們了解政策、熟悉規則、掌握方法、保證人才選拔質量,嚴守招生紀律,營造我校公平、公正、公開的招生環境,對違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響的人員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復試小組組長、復試小組考官和復試小組秘書要熟練掌握復試系統的各項操作,各學院要配備專人確保網絡及其相關設備配備到位、運行正常,提前組織模擬演練,確保復試過程安全、順暢、穩定。
③復試全程錄音錄像。復試過程要嚴肅認真,期間復試考官不要隨意走動、接電話、交頭接耳、中途離場等。
(2)考生紀律及要求:
①復試前考生在網絡遠程面試系統在線簽訂《桂林醫學院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承諾書》。考生須確保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與復試過程誠信。考生不得利用網絡、社交媒體向他人傳播任何與復試有關的內容。
②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
(十)網絡遠程復試要求
復試是研究生招生考試重要組成部分,屬于國家級考試,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試相關保密管理規定,任何人員和機構(學校授權除外)不得對復試過程錄音錄像、拍照、截屏或者網絡直播,不得傳播試題等復試內容,否則將依據相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1.復試系統:根據《教育部高校學生司關于做好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1〕2號)文件精神,復試主系統采用中國移動“云視訊”系統,考慮到手機屏幕小、來電阻斷等問題,原則要求使用電腦登錄,擺放于考生正面;其他系統為學信網網絡遠程復試平臺、釘釘、騰訊會議等,主要用于云監考及備用,可使用電腦或手機登錄。
2.設備配置基礎要求:電腦1臺和手機1部。建議考生使用筆記本電腦進行面試,如果電腦本身配置的攝像頭、話筒效果較好,可直接使用。如果是普通PC電腦,需要另外配備攝像頭,麥克風、音箱,可正常進行QQ、微信視頻通話功能。電腦操作系統建議為WINDOWS 8及以上版本(蘋果操作系統亦支持)。需要提前下載安裝chrome瀏覽器最新版。下載地址:https://www.google.cn/intl/zh-CN/chrome/。筆記本電腦請提前充好電,或直接插上電源使用。檢查網絡是否暢通,建議考生電腦通過連接有線網絡參與面試,盡量不要使用很多人共享的無線網絡,以防面試過程中斷網。提前將無關電腦程序全部關閉,特別是微信、QQ等易彈出窗口的軟件。手機為智能機、具有高質量視頻通話功能。若無電腦,可準備手機2部。
3.復試環境要求:考生需要在封閉安靜的房間獨立進行遠程面試,周圍環境不得對復試產生干擾。需保證房間內網絡信號質量滿足視頻通話需求。復試過程中,復試房間內除本考生不能有其他任何人員。復試時檢查面試環境光線,不能過于昏暗,也不要逆光,可提前通過攝像頭,檢查環境亮度是否合適。
4.設備擺放要求:登錄網絡遠程復試平臺的電腦作為遠程面試主設備,需要正向面對考生,復試全程開啟,攝像頭正對考生。復試過程中,要求視頻中考生界面底端始終不得高于腹部,雙手須全程在視頻錄像范圍。登錄“二機位”的電腦或手機作為遠程面試云監考及備用設備,攝像頭需擺放在考生側后方(與考生后背面成45°角),能夠全程拍攝考生本人和電腦屏幕,復試全程開啟。
5.個人儀表要求:復試過程中,網絡遠程復試平臺將采集考生圖像信息,并進行身份識別審核。要求考生復試時不能過度修飾儀容,不得佩戴墨鏡、帽子、頭飾、口罩等,頭發不得遮擋面部,必須保證視頻中面部圖像清晰。
6.復試過程中,連接登錄復試系統的設備不允許再運行其他網頁或軟件,設備須處于免打擾狀態,保證復試過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擾或打斷,不得與外界有任何音視頻交互,復試房間其他電子設備必須關閉。
7.考生應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參加網絡面試設備及平臺測試,確保設備功能、復試環境等滿足學校要求。
8.不具備遠程復試條件的考生,應提前向招生學院提出申請,我校進行技術兜底保障,根據考生申請積極協調生源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幫助。
四、調劑
(一)調劑工作
調劑分數線要求及具體調劑工作另行通知。
(二)調劑基本條件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考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報考條件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專業。
6.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其初試成績須達到相應專業進入復試的要求。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7.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報考條件的,可申請調劑到該專項計劃。考生初試成績須符合我校“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調劑要求,并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8.參加單獨考試(含強軍計劃、援藏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
7.報考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關政策調劑到其他專業,報考其他專業(含醫學學術學位)的考生不可調劑到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
五、體檢
體檢標準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制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執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擬錄取名單確定后,體檢安排按學校官網通知執行。
六、錄取
(一)考生總成績(錄取成績)的計算公式為:總成績(錄取成績)=初試總成績*初試成績占比%+復試總成績*復試成績占比%。
(二)所有擬錄取考生都必須經過復試。各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本單位招生計劃、復試錄取細則、考生總成績排名、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并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審定后的擬錄取名單由學校統一公示。未經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
(三)復試不合格者(指未達到復試總成績滿分的60%),不予錄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四)定向就業的考生須在錄取前與學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
(五)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六)2021年擬錄取的碩士研究生入學后3個月內,我校將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包括全口徑照片復查、證件復查、檔案復查、資格復查等。復查工作結束后,學校將對復查不合格的學生印發有關取消入學資格正式處理文件。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七、投訴舉報的處置
(一)在研究生復試錄取期間,針對招生學院和相關招生人員的投訴或舉報,由學校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門調查處理,調查處理結果報學校紀委監察室、研究生招生工作紀檢小組。針對招生管理機構的投訴或舉報,由學校紀委監察室、研究生招生工作紀檢小組調查處理。
(二)研究生招生工作紀檢小組經調查認為需要取消考生復試或擬錄取資格的,應向招生管理機構提出書面建議。對涉嫌重大招生違紀違法情況,研究生招生工作紀檢小組應及時向學校和上級紀檢監察部門報告,并督促招生管理機構及時向學校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八、復試監督信息
各招生學院須于復試開始前在本單位網站上公布舉報電子信箱、電話號碼和通訊地址。
紀委監察室電話:0773-5895235;舉報信箱:jiwei@glmc.edu.cn;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電話、地址:0773-3562096,桂林市臨桂區致遠路1號明德樓325室。
本辦法由桂林醫學院進行解釋,未盡事宜以教育部《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等文件和學校相關規定為準。
桂林醫學院
2021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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