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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招生公告 來源:華東政法大學 2021-04-25 相關院校:華東政法大學
根據教育部部署2021年面向港澳臺地區招收研究生工作要求,按照安全、科學、公平、規范的原則,我校2021年港澳臺研究生招生統一考試形式為網絡遠程考核方式。為穩妥做好港澳臺研究生招生工作,特制定如下招生方案:
一、工作原則
堅持安全第一、公平公正、科學選拔、全面考察、客觀評價、公開透明的原則。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港澳臺研究生招生考試和錄取工作。
(二)學校招生監察工作小組監督港澳臺研究生招生工作。
(三)學院成立港澳臺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組織協調本學院各學科專業招生工作。
(四)學科專業導師組在學院指導下成立港澳臺研究生網絡遠程考核工作小組,負責本學科考生資格審查及考核工作。
(五)研究生招生部門負責港澳臺研究生招生考試方案制定與發布,統籌協調各學院考試錄取工作,制定考試期間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并協同相關部門處理。
(六)信息化辦公室負責網絡遠程復試技術指導,確保滿足網絡遠程復試的軟硬件要求。
三、考生資格復查
學院在考核前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請考生按要求提交材料,材料的掃描件按序整理成一個PDF文件,文件名為“報考專業+準考證號+姓名”,首頁做好目錄,將材料發送到學院指定郵箱。
(一) 有效身份證件
1.港澳地區考生:①香港或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 ②《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港澳居民居住證》。
2.臺灣地區考生:①在臺灣居住的有效身份證明和②《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臺灣居民居住證》。
(二) 準考證
考生可登陸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港澳臺招生平臺https://www.gatzs.com.cn/下載。
(三) 學士學位證書或碩士學位證書(應屆畢業生可于錄取前補交,但須提交應屆在讀證明原件)或同等學歷文憑。
(四) 推薦信(兩名報考專業相關領域的專家推薦信)
(五) 本科或碩士階段成績單
(六) 各類證書和成績單(如托福、雅思成績單等)
(七) 博士考生還需提交碩士學位論文、攻博個人研修計劃以及公開發表的學術論文、所獲專利及其他原創性研究成果的證明材料。
學院安排專人對考生的材料進行審核,經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方可進入網絡遠程考核環節。未提交資格審查材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考生提交的以上所有申請材料如有弄虛作假的,取消考試資格;已被錄取的,取消錄取資格。
四、網絡遠程考核
(一)考核科目
外國語、兩門業務課以及綜合能力測試等四個科目,考核內容參考《華東政法大學2021年招收香港、澳門、臺灣地區研究生專業目錄》。
(二)考核時間
模擬考核和正式考核工作一般4月底前完成。具體考核時間由相關學院通知。請考生關注學院發布的信息。
考核形式為“網絡遠程面試”,考核過程全程錄音錄像可追溯。
四個科目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40分鐘。考生考核采用雙機位,主機位使用華東政法大學研究生在線面試平臺用于復試,輔機位使用ZOOM會議系統用于監控復試環境,主機位準備筆記本電腦或臺式機1臺(帶有高清攝像頭、麥克風和揚聲器),輔機位準備手機或筆記本電腦或臺式機或平板電腦1臺(帶有高清攝像頭、麥克風和揚聲器),設備具體使用辦法和操作要求可參見《華東政法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考生須知》網址: https://yjsy.ecupl.edu.cn/2021/0317/c3799a177976/page.htm
(三)成績計算方式及錄取
總分為400分,其中外國語、兩門業務課以及綜合能力測試各100分。各學院根據考生的報名資料、考核成績、導師意見綜合評定,擇優確定錄取名單,其中,單科低于60分不予錄取。擬錄取名單將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后統一公示。
五、保障機制
(一)嚴格實行監督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研究生招生工作全面接受學校紀檢監察機構監督。
(二)研究生教育院及時公布學院擬錄取名單等信息。在公示有關信息的同時,保證考生申訴、監督渠道的暢通。對申訴的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學校紀檢監察機構及時進行處理。
(三)把廣大師生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堅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主動與所在區衛生健康和疾控部門對接,切實做好考試過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學校招生監察室聯系電話:021-57090496。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咨詢電話:021-62071885。
華東政法大學研究生教育院
2021年4月13日
附件詳見https://yjsy.ecupl.edu.cn/2021/0413/c3799a178661/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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