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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研究生入學須知 來源:華東政法大學 2021-04-27 相關院校:華東政法大學
一、辦理黨(團)組織關系轉移對象
全日制非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須辦理黨(團)組織關系轉移手續;全日制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自愿選擇是否辦理黨(團)組織關系轉移手續;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不辦理黨(團)組織關系轉移手續。
二、黨組織關系轉移
上海市生源新生組織關系介紹信無需出具,由所在學校或工作單位在“上海市黨員黨組織信息管理系統”中將學生的組織關系遷移至華東政法大學相應學院(錄取學院),如“中共華東政法大學法律學院委員會”“中共華東政法大學國際金融法律學院黨總支”等即可。
外省市生源新生組織關系介紹信或轉移證明由當地區縣級以上黨委或市委或省(直轄市)教育工作黨委等出具,接收黨組織名稱填寫“中共上海市教育衛生工作委員會組織干部處”,去向單位填寫“華東政法大學××學院”(錄取學院)。
三、團組織關系轉移
根據團中央的統一要求,辦理“智慧團建”系統線上轉接手續,等正式入學團支部成立后,再進行團組織關系轉入接收工作。
華東政法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021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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