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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中科院福建物質結構研究所 2022-03-15 相關院校:中科院福建物質結構研究所
2022年我所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相關工作安排如下:
一、復試形式
為了充分保障師生健康、減少人員流動和聚集,統籌考慮國際、國內疫情形勢仍然嚴峻,研究所決定各招生專業采用網絡遠程復試方式。
二、復試時間
3月中下旬開始有序啟動,至4月上旬基本結束,具體每批復試時間及參加復試考生名單我所將通過郵件、QQ群或電話方式通知考生,考生須及時查看研究所官網通知及相關信息。
三、復試平臺與環境要求
網絡遠程復試平臺采用騰訊會議,備用平臺采用WeLink系統。復試前1-2天,研究所將通知考生按要求進行測試,以保證復試正常進行,考生需按照《中科院福建物質結構研究所(海西研究院)2022年研究生招生網絡遠程復試考場規則》(見附件)及相關要求參加復試。所需設備及環境要求:
1.軟件:提前下載安裝騰訊會議,同時下載WeLink備用。
2.硬件:1臺筆記本電腦或臺式電腦、攝像頭、麥克風和耳機,備用一臺手機或者筆記本電腦。
3.網絡信號良好能滿足復試要求,建議用有線網絡連接。
4.獨立的復試房間,燈光明亮,安靜,不逆光。
5.準備以上遠程面試所需設備和環境有困難的考生,請提前聯系我所教育處老師說明情況。
四、資格審查
考生收到復試通知后,需要按照通知規定在截止時間前,提交以下材料進行資格審查(按照以下順序,把所有文件編輯在一個PDF文件里面,文件用“考生姓名-復試材料”命名。無法提供的材料跳過即可,不要打亂原有順序,發送時間和發送方式另行通知):
1.身份證掃描件(正反面在同一張A4紙上);
2.應屆生提交學生證掃描件;非應屆生提交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掃描件;
3.本科成績單掃描件(加蓋教務部門或檔案單位紅色或藍色公章),學校暫時不能提供蓋章業務的,先提交網絡版成績單或其他可體現總體成績的情況表,后期再按要求提交蓋章的成績單原件;
4.《碩士學位研究生考生個人簡歷及自述》(見所主頁-研究生教育-招生-下載區),應包含個人免冠照片及本人手寫簽字;
5.反映考生英語水平的成績證明或證書掃描件;
6.考生在公開發行的學術刊物或全國性學術會議上發表的學術論文,所獲專利、科研成果及其它原創性工作成果的證明材料掃描件;
7.考生的各種獲獎證書及其它有參考價值的材料掃描件;
8.以上材料如有不全的,需要手寫“本人情況聲明”,格式如下:我是***,由于疫情(或其他原因請注明)原因造成以上***材料無法蓋章,本人聲明后期將及時補上,如無法在研究所要求的時間內及時補充,造成無法擬錄取等后果由本人自負。落款是本人手寫簽字和日期。
五、復試內容
擬錄取的考生均應通過綜合能力面試。復試采用差額復試的方式,各批次復試的考生總數為招生規模的的200%左右。
1.遠程資格審核和簽訂誠信承諾書
(1)遠程資格審查。展示本人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或學生證)等;
(2)簽訂誠信承諾書。考生提前打印《中國科學院福建物質結構研究所(海西研究院)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遠程網絡視頻復試考生誠信承諾書》(見所主頁-研究生教育-招生-下載區),復試現場當場簽訂誠信承諾書,考生須保存好承諾書原件,待擬錄取結果公布后與政審材料一起郵寄到研究所,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2.綜合能力面試
根據學科進行分組,復試專家小組對考生進行基礎知識、專業知識、創造性思維能力、分析問題能力等綜合能力的考核,以及英文聽力理解能力、發音的正確性,使用語言的準確性、流利程度、得體性、專業英語的熟練程度等內容的考察。每位考生綜合能力面試時間一般10分鐘左右,其中考生PPT講述不超過5分鐘,復試專家組進行隨機問答(包含綜合能力、專業知識、專業英語、英語口語及聽力、心理健康等)不超過5分鐘。綜合能力面試總計100分,其中包含外語能力測試10分。考生PPT講述基本內容包括:
(1)本人基本情況介紹(包含本科學校、籍貫、大學或工作期間的擔任班干部、獲獎和組織參與活動情況、個人特長、興趣愛好等),此部分PPT內容中文展示,考生參照PPT內容全英文講解;
(2)本人本科學習成績綜合專業排名、所學過的專業課程、社會實踐情況、畢業論文設計、主持或者參加過的科研項目等。此部分內容請結合自身情況,適度展開介紹,也可展示其他自認為需要展示的內容,此部分用中文陳述。
3.復試計分辦法
復試成績按百分制計分。綜合能力面試滿分100分,其中外語能力測試部分占10分,復試小組成員獨立評分。
六、調劑考生資格要求及調劑辦法
1.初試成績要求: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所在調入地區的《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2.調劑辦法:調劑規則按照教育部相關文件要求,堅持“擇優錄取、寧缺毋濫”原則。
3.所有調劑考生必須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系統進行調劑申請,并確認在規定時間內參加復試。
七、錄取辦法
研究所根據復試錄取方案,綜合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情況、初試和復試成績、身體健康狀況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1.對不符合報考條件,在初試或復試中有嚴重違紀、舞弊情況的考生,經核實后,一律不得錄取。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體檢的結果應為“合格”或“不合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復試最終成績采用百分制,60分及格,復試成績不及格者不能被錄取。
4.錄取成績核定:初試成績(滿分500分)占60%;復試成績(滿分100分)占40%。根據學科類別和專業領域進行分組面試,最終根據各組分數從高到低依次錄取國科大、福州大學聯培、福師大聯培等各類型指標。
錄取成績=(初試成績÷5)×60%+復試成績×40%
5.對思想政治表現合格、體檢合格的擬錄取考生,經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研究、審核確定,并報國科大招生辦和教育部審批最終確定。
八、錄取公示
擬錄取名單經研究所招生領導小組核準確定后于規定時間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未經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最終錄取名單須經教育部審核批準。
九、政審
擬錄取名單確定后,考生需向研究所提供《中科院福建物質結構研究所(海西研究院)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審查表》(見所主頁-研究生教育-招生-下載區),主要考察考生的現實表現情況,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擬錄取名單公示后,蓋完章的表格同考生誠信承諾書一同郵寄。審查合格者給予發放錄取通知書;未提供政審表或審查不合格者不予發放錄取通知書。
十、體檢
體檢在新生入學時進行,如不合格,取消入學資格。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文件執行。如有特殊情況考生須及時與我所教育處聯系。
十一、監督與復議
1.復試實行投訴監督制度。投訴監督舉報電話0591-63173322,信箱jsc@fjirsm.ac.cn。
2.復試實行復議制度。如考生對復試成績有異議,應以書面形式提出復議申請,對收到的復議申請,將由我所紀檢監察部門會同教育處對異議進行核實,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將由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復試小組進行復議,并最終答復考生。
十二、其他說明
1.研究生招生考試是國家教育考試,復試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凡弄虛作假、違反考試相關規定和紀律、存在學術不端行為的考生,我所將取消錄取資格,并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考生須承諾學歷、學位證書、個人及其它報考信息的真實性,存在學術道德、專業倫理、誠實守信等方面問題者,一經查實,取消考試、錄取或學習資格。
2.我所以研招信息平臺、網站、電話、電子郵件、短信等方式公開或發送給考生的相關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視為送達,因考生個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3.我所將在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4.本復試規程由中國科學院福建物質結構研究所教育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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