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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云南大學 2023-03-21 相關院校:云南大學
復試錄取工作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按照有關要求,為進一步加強云南大學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規范化管理,全力確保復試錄取工作公平公正、平穩有序,根據學校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工作原則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嚴格規范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切實增強服務意識,提高管理水平,確保公平公正。
二、組織管理
(一)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復試錄取工作的領導和統籌管理,研究生院負責復試錄取工作的組織實施,負責按有關規定開展招生信息公開相關工作。
(二)學校成立紀律督查組,負責對復試及錄取過程的監督和檢查;成立技術保障組,為復試期間提供技術保障支持;成立公共衛生組,負責復試期間校園公共區域日常衛生管理和消毒,保持復試場所的換氣清潔并提供相應的公共消毒用品;成立安全保衛工作組,負責復試場所的安全保衛工作。
(三)各培養單位
1.成立院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單位主要負責人擔任,并作為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單位復試錄取工作。
2. 成立院級紀律監察組,成員由學院教學督導、紀律檢查委員等組成,負責監管本單位復試過程,及時糾正不規范行為。
3.按照學科(專業)成立由相關專家組成的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小組,在本單位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具體開展考核工作。
三、復試方式及復試時間
原則上采用線下現場復試的方式,各培養單位復試專家組采用現場集中方式對考生進行現場復試考核。
采取一志愿和調劑考生分批次復試的方式開展工作:
一志愿考生復試工作預計將于2023年4月1日前完成,具體由各培養單位安排確定,并提前通知考生。
調劑考生選拔及復試時間預計將在4月8號以后逐步開始,實際以教育部相關工作部署和學校實際情況為準。
四、復試準備工作
(一)制訂并公布復試錄取實施辦法
各培養單位制訂本單位復試錄取工作實施辦法,辦法中應包括復試時間地點安排、復試程序、復試成績計算方法以及其他注意事項等考生重點關注的內容。相關辦法或實施細則擬定后,需報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審核通過后在本單位網站公布。
(二)制訂安全工作預案
各培養單位應制定本單位復試工作安全工作預案,同時按照學校要求做好入校學生的報備、復試場地的衛生管理和消毒。另外還要在復試場所準備一定數量的公用消毒用品供師生自行使用。
(三)加強信息公開,及時聯系考生
各培養單位要充分發揮信息化方式的優勢并加強管理,可根據實際情況按照復試專業或復試研究方向建立QQ或微信群,及時傳達通知要求,引導考生做好復試準備工作。
(四)遴選并培訓工作人員
各培養單位要制訂復試工作人員的遴選、培訓辦法和行為規范,加強復試導師和工作人員的遴選、培訓和管理。
(五)復試試題及答案管理
各培養單位參照初試自命題工作管理規定,制訂復試命題管理辦法。所有試題及其答案均系國家機密材料。
(六)加強考生服務,及時回應關切
各培養單位應準確提供考生咨詢及申訴渠道,包括聯系部門、電話號碼等,保證聯系渠道暢通,并按照有關規定對相關申訴和舉報及時進行調查處理。
五、精準劃定復試分數線
(一)我校將在不低于國家B區線的基礎上,綜合考慮招生計劃、生源情況、學科專業培養特點和復試考核工作需要等,分專業劃定復試分數線(按研究方向招生的專業按照方向劃線)。同一學院相同專業同時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應統籌考慮并劃定一致的復試分數線。
(二)除部分專項計劃外,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實行差額復試,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一志愿上線人數不足的情況除外)。
(三)涉及調劑工作的培養單位應以學校公布的調劑要求為準,單獨制定本單位具體的調劑工作辦法,并組成調劑工作小組選拔調劑考生。
(四) “單獨考試”“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復試分數線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確定,達到復試分數線的考生可以進入復試。
(五)已經接受其他學校待錄取的考生(含第一志愿考生和已接受我校復試通知的調劑考生),一律不再列入我校復試名單。
(六)第一志愿考生若申請調劑我校其他專業(或方向),且已接受復試通知,原則上將不會再列入一志愿報考專業(或方向)復試名單。
(七)調劑考生的復試要求和有關事項詳見《云南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工作辦法》和《云南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通知》,相關文件于3月底公布。
六、復試工作實施
(一)復試資格及復試安排查詢
考生可在復試分數線公布以后通過云南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統查詢復試資格,下載并打印復試通知書。獲得復試資格的考生可通過系統內“復試安排查詢”功能或各培養單位網站公布信息了解復試時間、地點安排以及相關要求和注意事項。
(二)繳納復試費
根據《云南省物價局 云南省財政廳關于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費收費標準的通知》(云價收費〔2014〕112號文),對參加復試的考生收取復試費用,收費標準為兩類:同等學力考生為180元/人,其他考生為100元/人。
考生需在參加復試前按照要求繳納復試費,未繳納費用者不得參加復試;已繳納者如因本人原因未能參加復試,不予退費。復試費繳納方法詳見云南大學財務處發擬定的《碩士研究生復試費繳費指南》(另行公布),考生在繳費時須核對姓名、證件號碼等重要信息,并按相應復試金額繳費。詳情請咨詢0871-65032387。
(三)資格審查
考生應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準考證、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應屆考生提交學生證或學籍證明材料)、《云南大學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政治思想情況考查表》(附件1)、復試通知書、誠信復試承諾書(附件2)、符合教育部規定的加分項目材料(僅享受加分政策考生)以及資格審查要求中提到的其他相關材料。此外,還需按各培養單位要求提供本科(專科)期間成績單、科研成果、在校期間榮譽證書、其它能代表個人素質能力的證明材料等相關材料。
資格審查所需材料按照各培養單位要求和指定方式提交。考生應對個人身份信息、提交材料真實性予以保證。在復試、錄取審查過程中,一經查實有弄虛作假行為,取消復試、錄取資格,并通報所在學校或單位。
資格審查要求:
(1)審查考生的身份和資格,嚴格核查考生的初試準考證、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應屆生提交學生證或學籍證明材料)原件以及報考條件中所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同時要以電子版收存其身份證復印件。
(2)考生在參加復試前應提交《云南大學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政治思想情況考查表》(附件1),應屆畢業生由本人就讀學校所在學院黨組織填寫并蓋章;有工作單位人員由所在工作單位黨組織或人事部門填寫并蓋章;無工作單位人員由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辦事處或檔案所在部門填寫并蓋章。若有特殊情況無法提供者應說明具體情況,經培養單位同意后可暫緩提供,但最遲提交時間不得晚于學校擬錄取名單公示結束前。
(3)應屆本科畢業生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往屆本科畢業生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因畢業時間早或其他特殊原因而不能提供在線驗證報告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4)對同等學力考生、部分報考條件涉及畢業年限的專業學位考生需審查其畢業年限。
(5)對單獨考試考生,需核實其本科畢業后工作年限,并收取考生與單位簽訂的定向就業合同以及單位的報考推薦信。
(6)申請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相關資格審查要求以《關于報考云南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相關說明》(另行公布)為準。
(7)以“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報考并進入復試的考生,還須核查考生本人的《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8)以“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報考并進入復試的考生,還須核查和收取考生的《報考2023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
(9)非全日制專業考生在復試前須簽訂《云南大學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相關政策知情承諾書》(附件3)。
(10)所有考生在復試前應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附件2)。
(11)審查考生是否接受其他學校待錄取情況。
(12)審查考生繳納復試費的情況。
(13)資格審查應在復試正式開始前完成,通過審查的考生方能參加各培養單位組織的復試。提交材料與報名庫信息不符或資格審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參加復試,責任由考生自負。
復試期間,學校將通過研招網報考信息與復試實考考生信息進行比對,確保考生身份真實有效,并留存備查。各培養單位在錄取新生開學報到后,可按本單位學科設置、專業要求等進行二次復試、課程加試或隨機抽查,不合格考生可取消其錄取資格和學籍。情節嚴重的,追究相關責任。
(四)復試考察要求
以選拔拔尖創新人才為導向,堅持綜合評價和以德為先,根據學科專業特點和人才培養目標突出對考生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的考察。
1.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復試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各培養單位要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注重對學生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科學精神、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專業素質和能力
以考生在學期間素質和能力綜合評價等級(考生既往學業、一貫表現、科研能力)和面試成績來考察。主要考察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外語聽說能力、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3.綜合素質和能力
主要考察學生在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人文素養;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五)復試過程規范要求
1.復試專家組對每名考生進行面試(含外語聽力、口語水平測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滿分為100分(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2.部分專業復試中須進行專業課筆試的,具體以培養單位的要求為準。
3.各培養單位應至少按參加復試考生人數兩到三倍以上準備復試面試題目,由考生當場隨機抽取進行回答,已經使用過的試題不再重復抽取。
4.復試過程全程錄音錄像。
5.復試小組成員須現場無記名打分并簽字確認,打分成績任何人不得改動。
6.以同等學力身份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每門科目滿分為100分。加試科目以《云南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公布科目為準。
對報考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旅游管理(125400)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的具體要求和辦法,由相關培養單位自主確定。
7.審計(025700)、會計(125300)、圖書情報(125500)、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工程管理(125600)和旅游管理(125400)專業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各培養單位在復試中進行,考核形式由各培養單位自主確定,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六)復試成績計算
復試成績滿分為100分(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復試成績不合格者(<60分)不予錄取,其中外語成績占20%(含外語口語水平測試和聽力水平測試),專業素質和能力、綜合素質和能力成績占80%。
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的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七)綜合成績計算
綜合成績由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組成,滿分為100分(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其中,初試成績權重可在50~70%之間,對應的復試成績權重在50~30%之間,具體占比由各培養單位確定并提前公布。計算公式如下:
初試成績滿分為500分,其計算公式為:
綜合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初試成績÷5)×初試權重+復試成績×復試權重
初試成績滿分為300分,其計算公式為:
綜合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初試成績÷3)×初試權重+復試成績×復試權重
“單獨考試”“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綜合成績在本專業專項計劃內單獨排名。
(八)復試結果公布
各培養單位應于本單位復試工作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將復試結果報送研招辦,由研招辦審核后通過云南大學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統公布。
(九)復試的監督和復議
1. 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本學院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負責,嚴肅處理違紀、違規事件。
2. 實行監督制度和巡視制度。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及研究生院對復試工作進行監督和巡視。
3. 實行錄像回溯制度,對于關鍵環節以及考生提出異議的問題重點進行抽查和檢查。
4. 實行信息公開制度。復試實施辦法、復試分數線、復試結果等信息及時公布。
5. 實行復議制度。保證投訴、申訴和監督渠道的暢通。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或復試工作小組進行復議。
七、體檢
學校校醫院在復試期間為考生提供體檢服務,考生可按需選擇,體檢要求、收費標準和流程以校醫院屆時公布的相關通知為準。未選擇在校醫院體檢的考生,須在我校擬錄取名單公示后向擬錄取學院提交近3個月內二甲及以上醫院出具的體檢報告,相關要求另行通知。體檢要求以《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中第六十條為準,未達到體檢要求的,取消擬錄取資格。
各培養單位若對考生在視覺、視力等方面有要求的,應在本單位復試錄取實施辦法中明確提出。
八、錄取
我校根據各專業招生計劃、考生初試、復試成績、綜合成績、思想品德考核情況以及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一)錄取原則
1.對復試成績合格的考生,按照其在報考專業或專業研究方向(對于按方向招生的專業)的綜合成績排名進行錄取。若綜合成績相同,按照復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調劑考生可根據復試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錄取。如有考生放棄錄取資格,依次遞補。
2.“單獨考試”“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在專項計劃內單獨排名進行錄取。
(二)信息公開
錄取工作結束后我校將在研究生院主頁公示擬錄取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
(三)保留入學資格
擬錄取的考生如有特殊情況,可向我校申請保留入學資格,推遲1年后再入學學習。保留入學資格考生須根據研究生院培養辦有關要求進行申請,詳見錄取材料。
(四)其他
1.符合加分政策考生的加分情況以研招網后臺下達的加分庫為準,時間截至到報考專業復試結束之前。加分情況可通過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統查詢,若符合加分政策但未查詢到加分項目的,請與以下相關部門聯系確認:
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計劃:中組部組織二局
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共青團中央青年志愿者行動指導中心
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教育部中外語言交流合作中心
三支一扶計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力資源流動管理司
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育部教師工作司
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計劃:退役軍人事務部就業創業司
2.對于不符合報考條件、調劑要求,違紀作弊或通過弄虛作假取得初試、復試或錄取資格的考生,不論何時,一律取消其錄取資格。
九、申訴渠道
電話:0871-65033837(研招辦),0871-65033908(紀檢監察)
電子信箱:yuyzb@ynu.edu.cn
部門:云南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云南大學呈貢校區明遠樓303
郵編:650504
十、本辦法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 1.云南大學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政治思想情況考查表
2.云南大學誠信復試承諾書
3.云南大學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相關政策知情承諾書
云南大學研究生院
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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