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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分數線 來源:新疆醫科大學研究生學院 2023-03-25 相關院校:新疆醫科大學
根據教育部《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關于做好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關于做好自治區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及相關會議精神,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為穩妥做好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切實選拔出具有培養潛質的優秀生源,結合學校實際,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則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綜合評價、科學選拔、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在對考生德智體美勞等各方面綜合考察基礎上,突出對專業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確保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平穩有序、公平、公正、公開。
二、組織管理
(一)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全面負責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制定、審核有關方案、政策,審定并公示擬錄取名單。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研究生處并成立若干工作組:
1.復試監督工作組全程巡查督導復試錄取工作;
2.輿情監控工作組加強輿情監控,規避輿論風險;
3.技術保障工作組全面負責各復試考場網絡技術保障;
4.復試命題工作組嚴格按照復試命題要求,命制相應數量本學科試題并做好保密工作。
(二)院級復試錄取工作組
根據學校工作方案制定本單位復試工作實施細則,組建學科或專業(領域)復試組,確保成員隨機分配,并負責本單位各專業復試工作的組織實施。
(三)學科或專業(領域)復試組
學科或專業(領域)復試組負責制定本學科復試工作方案,具體實施本學科復試工作。復試組一般不少于5人,原則上由學科(專業)負責人任組長,成員由相關學科專業副高級及以上職稱、教學經驗豐富、責任心強、業務水平高、遵守紀律、身體健康、當年無近親屬或存在利害關系人參加考試的人員擔任。每個學科復試組配備秘書1名,助理1名。
各招生學院須提前確定院級復試錄取工作組、命題工作組、學科或專業(領域)復試組以及招生學院的復試錄取方案和實施細則,并以院級紅頭文件形式報研究生處審核,且不得隨意變動。
三、復試
(一)考生進入復試的基本要求
1.復試成績要求
學校根據教育部《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國家分數線)以及招生計劃,結合學校實際,確定《新疆醫科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學校分數線),形成一志愿復試考生名單,并通過新疆醫科大學研究生處網站公布。
2.復試比例
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不低于120%。具體差額比例由各招生學院根據生源情況、招生計劃和學科或專業(領域)特點自主確定。
(二)考生復試資格審查
各招生學院復試前對復試考生(含一志愿和調劑考生)的復試資格進行嚴格審查,申請享受照顧政策和申請享受初試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執行。考生線上提交資格審核材料,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或提交資料不全者、未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予安排復試。審查內容如下:
1.審查是否符合招生簡章規定的報考要求,調劑考生是否符合調劑要求;
2.《新疆醫科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誠信復試承諾書》;
3.初試準考證;
4.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正反面);
5.應屆考生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學生證;歷屆考生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畢業證書;以同等學力資格報考的考生(基礎醫學<專業代碼1001**>、民族醫學“學術學位”<專業代碼100513>)需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滿2年(從畢業后到錄取當年入學之日)或2年以上;
6.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歷屆考生須提供戶口本(首頁和本人頁,要求戶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社保繳費清單及定向就業協議書;
7.享受加分政策考生須提供符合加分政策的相關證明的證明材料;
8.大學期間成績單,需要加蓋學校教務部門或者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9.《新疆醫科大學2023年研究生思想道德考核表》(可登陸新疆醫科大學研究生學院網站下載),審查不合格者不予復試;
10.其他材料(非必需材料):全國大學英語四級或六級證書,MHK證書、本科畢業論文、專家推薦信、獲獎證書、科研成果等考生認為能體現或證明本人學業水平、學術能力的材料。
網上學歷(學籍)校驗未通過的考生須在擬錄取名單公示前提供相應證明材料,否則不予列入擬錄取名單進行公示。
學校將在新生入學時再次審核報考、錄取資格,材料不全、弄虛作假者,將被取消錄取資格。
(三)復試時間、地點
復試時間為3月下旬至4月下旬。具體復試時間、地點以招生學院通知為準。
(四)復試形式與內容
1.復試形式
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以現場復試方式為主,個別招生學院可根據學科特點和專業要求進行網絡遠程復試。原則上同一招生單位同一專業應采取同一種復試方式。
網絡遠程復試全部使用學信網“招生遠程面試系統”進行復試,包含本?忌?忌璧卿泴W信網(https://bm.chsi.com.cn/ycms/stu/),仔細閱讀“考生操作手冊”和“設備要求及操作指南”,按要求提前準備復試設備和復試空間,如存在無法解決的困難,應及時向報考學院提出申請。
2.復試內容
每名考生復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復試總分300分。重點考察學生外語聽說能力、基礎知識、專業知識、實驗及實踐操作技能、綜合能力等五個方面的水平。
(1)外語聽說能力:英語自我介紹和公共英語/醫學英語1道題,考核時長2-3分鐘,復試權重占總分20%(60分)。
(2)基礎知識考核:一級學科范圍內考核1道題,思考及考核時長4-5分鐘,復試權重占總分20%(60分)。
(3)專業知識考核:二級學科范圍內考核2道題,思考及考核時長6-7分鐘,復試權重占總分20%(60分)。
(4)實驗及實踐操作技能考核:側重二級學科范疇考核1道題,思考及考核時長4-5分鐘,復試權重占總分20%(60分)。
(5)綜合能力考核:重點考核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修養、事業心、責任心、紀律性、協作性、人文素質、心理健康狀況等,考核時長4-5分鐘,復試權重占總分20%(60分)。
參加復試的同等學力考生須進行加試,加試與復試同步進行,加試時長10分鐘,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各100分)。加試考核不計入復試總成績。
學院復試小組認為有必要時,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可對相關考生進行再次復試。
(五)復試管理
1.加強考生身份核驗:采取“兩識別”(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四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誠信檔案庫數據比對)等措施,在考前、考中、考后嚴格審查核驗考生身份,嚴防出現“替考”等作弊情況。加強考生特別是申請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申請加分等有關考生的身份審核。
2.加強復試過程管理:根據“三隨機”原則(隨機選定考生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隨機抽取復試試題),進一步強化復試過程管理,學校復試監督工作組加強復試過程監管,確保公平公正。
3.加強各環節保障工作:統籌好各招生學院人員、場地、設備等資源,確保復試各環節工作順利開展,既安排好本校復試組織工作,也為報考外單位的本校學生參加復試提供好服務和便利。
(六)破格復試
2023年新疆醫科大學不進行破格復試。
(七)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相關要求執行,考生體檢工作在新生入學報到后統一進行,體檢不合格者將依據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四、調劑
(一)調劑工作由研究生處招生辦公室歸口管理,各招生學院通過教育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具體遴選。
(二)一志愿上線生源不足以及一志愿復試后擬錄取考生人數未達到招生計劃的學科可進行調劑。
(三)根據復試錄取情況,確定接收調劑的專業、計劃余額信息以及接收考生調劑申請的初試成績等。制定調劑工作辦法,詳細說明接收調劑考生的時間、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調劑復試辦法、咨詢聯系電話、電子郵箱等信息。研究生處招生辦公室統一在新疆醫科大學研究生學院網站和“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網站:https://yz.chsi.com.cn/)發布調劑相關信息。
(四)所有參與調劑的考生須通過“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報名。每次開放調劑系統持續時間不得低于12小時,考生調劑志愿鎖定時間不得超過36小時。如專業有未錄滿情況,根據自治區教育考試院當年政策確定,擇期第二次開通調劑系統。調劑系統開放時間以我校調劑通知為準。
(五)調劑考生嚴格按照考生初試成績擇優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不得簡單以考生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申請調劑的考生須符合以下要求:
1.新疆醫科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目錄中規定的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含加分)達到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教育部規定的B類全國初試成績的基本要求。
3.調劑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個學科門類范圍內。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
4.報考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關政策調劑到其他專業,報考其他專業(含醫學學術學位)的考生不可調劑到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
5.第一志愿報考照顧專業(指中醫學、中西醫結合及中醫碩士,下同)的考生若調劑出本類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調入地區該照顧專業所在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第一志愿報考非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調入地區對應的非照顧專業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中醫學、中西醫結合與中醫碩士照顧專業之間調劑按照顧專業內部調劑政策執行。
五、錄取
(一)成績計算
總成績計算公式:(初試總成績滿分為500分,復試總成績滿分為300分)
總成績=(初試總分成績+X)折合成百分制后的值×初試成績權重(60%)+復試總成績折合成百分制后的值×復試成績權重(40%)。其中,X為享受照顧政策考生加分分值。
享受照顧政策考生分兩類:一是符合《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中第五十九條規定的各類考生,按規定給予初試成績加分,此類考生X為規定加分分值。二是符合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此類考生X按以下公式計算:
X=M1-M2或D1-D2,X按四舍五入,取整數計算。其中,M1為報考該專業所有上線考生總分平均分;M2為報考該專業所有少數民族上線考生平均分;D1為報考本專業國家分數線總分要求;D2為享受少數民族政策的考生總分要求。若M1-M2>D1-D2,則X=D1-D2;若M1-M2<D1-D2,則X=M1-M2;若M2≧M1,或D2≧D1,則X=0。此項僅適用于一志愿普通計劃考生,調劑考生不在此范圍內。
(二)擬錄取名單確定
我校按照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1.有以下情形者不予錄。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復試總成績不及格者(復試總成績折合成百分制分數后未達到60分為不及格);同等學力考生加試(任何一門低于60分)不合格者;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考生未提供或提供材料不全者;身體健康狀況不符合國家招生錄取規定的;不符合我校錄取規定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
2.非全日制考生錄取類別須為定向就業。
3.一志愿考生與調劑考生分階段按同一報考學院同一學位類型和同一學科專業進行排序錄取。符合擬錄取條件的考生,按照各學科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形成擬錄取名單,并報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核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個工作日。
4.若總成績相同,則再次復試,并按照復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調劑考生根據復試批次分別排名,分批次錄取。
5.免費定向培養項目:根據《醫療人才“組團式”受援醫院臨床醫學研究生免費定向培養項目實施方案》文件精神,啟動免費定向培養項目,選拔要求及優待政策見附件,有意向申報該項目的考生須在提交資格審核材料時提交《醫療人才“組團式”受援醫院臨床醫學研究生免費定向培養項目申請書》至報考學院指定郵箱。相關政策由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員會援疆辦負責解釋(聯系人:葉老師,聯系電話:0991-8569973)。
6.對擬錄取調劑考生,我校通過研招網調劑系統發送待錄取通知,未在規定時間內(一般不超過12小時,自通知發送成功時系統自動計時)接受待錄取通知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不再為其保留資格。
六、信息公開與監督保障
(一)做好信息公開和解釋說明工作
1.研究生處負責公布學校復試錄取辦法、學校復試分數線、調劑公告、參加復試考生名單、擬錄取名單。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未經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不予注冊學籍。享受初試加分或照顧政策的考生相關情況,在公布考生名單時進行說明。
2.各招生學院根據當年招生政策,于復試開始前制訂并公布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復試考生名單等,復試后上報復試成績至研究生處并公示。
(二)申訴與舉報
對于任何階段發現有不符合報考條件、考試違紀、作弊等情況或隱瞞重要信息或通過弄虛作假取得初試、復試及錄取資格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已經錄取的,取消錄取資格,并通報考生所在單位(學校)。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將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求刑事責任。
對于違反招生錄取規定、弄虛作假的單位和個人,將根據不同情況和性質,視情況給予批評教育、紀律處分,直至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以維護招生工作的嚴肅性,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學校監督舉報電話:
0991-2110117(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0991-2110032(學校紀檢監察辦公室)
附件:醫療人才“組團式”受援醫院臨床醫學研究生免費定向培養項目選拔要求及優待政策
新疆醫科大學
2023年3月25日
附件
醫療人才“組團式”受援醫院臨床醫學研究生免費定向培養項目選拔要求及優待政策
1.培養對象選拔:政治可靠、思想素質過硬、愿意扎根新疆、建設新疆的本科應屆畢業生和8所受援醫院的在職人員,須通過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復試)并被錄取后,與我校、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員會、受援醫院簽訂四方定向培養協議,畢業后按照定向培養協議須在指定醫院就業并連續工作8年以上。
2.待遇保障:入學后由用人單位支付學費及5000元/人/學年的生活補助。以本科應屆畢業生身份錄取的培養對象,免費定向培養畢業后與用人單位簽訂正式聘用合同,享受受援醫院所在地和受援醫院提供的津貼、績效、住房、安家費等各項待遇。以在職人員身份錄取的培養對象畢業后,返回原單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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