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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中華女子學院 2023-04-12 相關院校:中華女子學院
根據教育部《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22〕3號)精神,按照《關于做好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3]3號)、《北京市招生考試委員會關于做好2023年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補充意見》(京招考委[2023]5號)和學校研招系列文件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組織管理
學校落實招生錄取主體責任,實行校、院兩級管理及紀監審室監督管理的模式,具體職責如下:
(一)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教務部)負責復試工作的領導和統籌管理。健全復試錄取辦法、分配招生計劃、審定調劑工作辦法、規范復試過程、審核擬錄取名單等。
(二)招生專業所在學院負責審查本專業考生復試資格、制訂復試實施細則、確定復試考核內容、評分標準和程序等。
(三)學校紀監審室履行監督職能和受理信訪舉報相關問題,通過現場或錄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加強復試過程監管。
二、復試原則
(一)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本著全面衡量、能力與知識考核并重原則。
(二)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進一步提高招生選拔質量。
三、復試資格
(一)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初試成績須達到國家劃定的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A類)。
(二)第一志愿報考我校“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各招生專業復試分數要求均為初試總分不低于266分。
(三)申請調劑的考生需符合下列條件:
1.申請調劑的考生須滿足我校報考條件并且符合國家教育部關于2023年碩士研究生調劑的各項政策。
2.調劑考生初試成績須達到初試專業國家劃定的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A類)。
3.申請調劑社會工作專業碩士的考生報考專業須為學術學位的社會學(0303)或者專業學位的社會工作(0352);
4.申請調劑教育專業碩士的考生報考專業須為學術學位的教育學(0401)或者專業學位的教育(0451)。
5.申請調劑法律碩士(法學)的考生報考專業須為專業學位的法律碩士(法學)(035102);申請調劑法律碩士(非法學)的考生報考專業須為專業學位的法律碩士(非法學)(035101)。
6.申請調劑“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須滿足我校報考條件并且符合國家教育部關于2023年碩士研究生調劑的各項政策,各招生專業復試分數要求均為初試總分不低于266分,同時報考專業也須滿足我校的專業調劑要求。
7.考生所考外語為英語。
8.學校根據調劑考生初試成績和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基本要求對考生進行排序,在滿足我校復試基本要求的基礎上,由高到低確定參加復試人員。初試總成績相同的考生,按照統考科目政治和英語兩科的成績之和排序。初試總成績相同,同時統考科目政治和英語兩科的成績之和相同的考生,按照統考科目政治的單科成績排序。我校實行差額復試,社會工作專業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法律、教育專業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50%。
9.社會工作專業各個方向出現報考考生名額不足的,可從成績排名不能進入第一填報志愿方向的考生中調劑。調劑到非第一填報志愿方向前會聯系考生,并充分告知考生所有情況并尊重考生意愿。
10.男女生不限。
四、復試細則
(一)我校復試采用線下現場考核。
(二)同等學力考生需加試,其中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碩士的考生不加試。
(三)我校社會工作、法律、教育碩士招生分專業進行復試。其中社會工作專業各專業方向的考生統一進行現場筆試,面試分專業方向進行。
(四)考生參加復試前務必提前學習《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附件1)、《中華女子學院2023年社會工作專業碩士復試實施細則》(附件2)、《中華女子學院2023年法律碩士復試實施細則》(附件3)和《中華女子學院2023年教育碩士復試實施細則》(附件4),保證充分了解復試紀律和要求、各專業復試流程和實施辦法。
五、資格審查
(一)復試前需進行資格審查,經審核通過的考生準予復試。未通過資格審核考生不能參加我校復試。請參加復試考生于4月11日上午8:00-9:30將以下材料交至學校主樓大廳內工作人員。
1.應屆生: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原件(正、反面),初試《準考證》,學生證原件(首頁和注冊頁)或《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在校歷年成績單原件(加蓋學校教務處公章),本人簽字的《中華女子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考生誠信承諾書》(附件5)。
2.往屆生: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原件(正、反面),初試《準考證》,學歷證書原件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應與報名時的學歷一致),在校歷年成績單原件或復印件(復印件須加蓋學校教務處公章或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公章),本人簽字的《中華女子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考生誠信承諾書》(附件5)。
3.學歷(學籍)校驗有疑問的考生,須在復試前向各報考專業(方向)所在學院提交學歷(學籍)核驗證明。涉及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證號等)變更的,須提交戶口簿本人頁原件、公安部門出具的變更證明及本人簽字的身份承諾書。
4.符合《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22]3號)特殊政策加分的考生,須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5.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還需提供本人《入伍批準書》、《退出現役證》。
(二)第二學士學位考生學歷證明須以報名時的身份提供,即:以應屆本科畢業生報名的,應提供學生證;以往屆生報名的,應提供學歷證書。
(三)考生須確保所有材料的真實性。凡有弄虛作假者,無論何時一經發現,即取消復試或錄取資格。
六、體檢
考生體檢在擬錄取后開展。我校體檢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結合招生專業情況進行。請考生持《北京市研究生招生體格檢查表》(附件6)在當地二甲及以上醫院自行完成,并將蓋章有效的體檢表以彩色掃描件的形式在5月底前發送至我校指定郵箱(yanzhao@cwu.edu.cn),原件待到校報到時上交至各培養院系。開學后進行統一復查,體檢不合格者按照國家相關規定處理。
七、政治思想道德審查
擬錄取考生需要將《中華女子學院碩士考生政審表》(附件7)交由檔案所在單位填寫并簽字、蓋章,以彩色掃描件的形式在5月底前發送至我校指定郵箱(yanzhao@cwu.edu.cn),原件待到校報到時上交至各培養院系。
八、錄取辦法
(一)我校實行分類錄取。先行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不足名額從調劑考生中錄取。
(二)我校執行教育部《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22〕3號)中初試加分政策。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錄取:
1.復試成績沒達到60分;
2.同等學力考生加試成績單科不合格;
3.政治思想道德審查不符合錄取要求;
4.體檢未達到《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
5.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九、復試錄取信息公示
學校在中華女子學院研究生信息網上(http://www.cwu.edu.cn/yjsc/)公示復試名單及擬錄取名單。擬錄取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
十、違規處理
考生應誠信復試。提前認真閱讀教育部《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以及我校發布的相關信息。須知曉: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行為;為他人實施組織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行為;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試的試題、答案的行為;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的行為都將觸犯刑法。
對在考試過程中,違反誠信、規范應試相關規定者,無論何時,一經發現,將取消考試成績或錄取資格,觸犯法律的,按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并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入學后3個月內,我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復試是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復試內容屬于國家機密級。復試過程中禁止錄音、錄像和錄屏。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以任何形式錄制、復制或傳播與我校復試相關的內容。復試過程中,所有涉考人員應當嚴格遵守相關規定,對復試過程和內容保密。
十一、其他說明
我校及相關招生學院以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信息平臺、我校研究生信息網站、我校電話、電子郵件、短信等方式公開或發送給考生的相關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視為送達,因考生個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十二、復試的監督和復議
1.強化監督檢查。學校紀監審室對復試錄取工作進行全面監督。
2.信息公布。學校在規定的時間內公布復試基本分數線、復試辦法等信息,接受公眾監督。
3.加強巡視。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到各復試現場巡視,加強監管。
4.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所有參與復試工作的人員要認真負責,嚴格保密。凡有親屬參加復試的教師,在復試全過程中應予以回避。學校對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員要嚴格追究責任。
5.實行復議制度。復試結束后的一周內,教務部受理實名的書面投訴。
十三、研招咨詢及監督電話
(一)教務部研招咨詢電話:010—84659610/84659611;
(二)社會工作(婦女服務方向)研招咨詢電話:010—84659040
社會工作(婦女發展方向)研招咨詢電話:010—84659357
社會工作(女性與傳播方向)研招咨詢電話:010—84659145
社會工作(女性領導力與社會發展方向)研招咨詢電話:010—84659338
(三)法學院研招咨詢電話:010—84659132;
(四)兒童發展與教育學院研招咨詢電話:010—84659123;
(五)紀監審室監督電話:010—84659417;
(六)北京教育考試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2023年研究生招生專用監督電話:010—82837456。
附件:
附件2. 中華女子學院2023年社會工作專業碩士復試實施細則.pdf
附件3. 中華女子學院2023年法律專業碩士復試實施細則.pdf
附件4. 中華女子學院2023年教育專業碩士復試實施細則.pdf
附件5. 中華女子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考生誠信承諾書.pdf
中華女子學院 教務部
2023年0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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