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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4-03-25 相關院校:華北電力大學(北京)
根據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試院有關文件及我校《華北電力大學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試行)》(華電校研〔2008〕5號)的規定,制定我校2014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
一、復試比例及復試要求
2014年我校碩士研究生復試比例約為招生規模的120%-140%左右。
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國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享受初試總分加10分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的政策。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三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指除理學、工學、農學、醫學、軍事學之外的門類)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招生單位要對“加分項目考生”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進行認真核實,享受加分考生(退役義務兵以相關證件為準)以中國研招網后臺資料庫中“可享受報考2014年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加分名單”為準。
各院(系)負責通知達到復試要求的考生本人參加復試。參加復試的考生包括第一志愿報考我校北京校部的合格生源和調劑到我校的合格生源。
各專業(領域)的復試分數線將另行通知。
二、復試的基本內容、形式及具體要求
考生根據我校2014年復試基本程序及時間安排參加復試(工商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會計等聯考考生的復試辦法、成績的使用、錄取辦法,及相關時間和要求由經濟與管理學院及MBA管理中心另文通知)。參加復試的考生需要交納復試費100元。
(一)復試的滿分為250分,內容包括:
1、專業課筆試,滿分100分。
2、外語聽力測試,滿分20分。
3、外語口語測試,滿分30分。
4、綜合面試,滿分100分。
(二)復試的形式及要求
1、專業課筆試由研究生院統一組織,時間2小時。
2、外語聽力測試在專業課筆試前進行,時間20分鐘,由研究生院統一組織。
3、外語口語測試在復試小組進行或由院(系)單獨組織,以口試為主。
4、綜合面試在院(系)復試小組進行,由各院(系)組織。一般以口試為主,滿分100分。
5、對于同等學力考生復試時必須增加兩門與所報專業相關的主干課程筆試,由研究生院統一組織考試,時間每門為3小時,試卷滿分為100分。
6、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的復試工作在全國統一報名前已經完成。
三、錄取
(一)成績的使用
1、初試總成績和復試總成績相加,得出入學考試總成績。即:入學考試總成績=初試總成績+復試總成績。
2、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及體檢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復試總成績低于150分的不予錄取,綜合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視為復試成績不合格不予錄取。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的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任何一科成績低于60分的不予錄取。
(二)錄取辦法
考生入學考試總成績是錄取的重要依據。對復試合格的第一志愿報考考生和調劑考生按入學考試總成績分別排序,根據學科(領域)招生規模數,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的考生,再錄取調劑考生。
(三)保留入學資格
考生確因工作原因需辦理保留入學資格的,由考生本人填寫保留入學資格申請表并提供有關證明,經所報考的院(系)同意后,報研究生院審批。
四、監督和復議
考生對復試結果持有異議的,應在復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通過書面報告向研究生院提出復議請求,涉及招生政策、原則的,招辦工作人員應立即予以答復;涉及復試成績等有關問題的,研究生院向院(系)調查后,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在受理復議后予以答復。
復試錄取階段研究生院的聯系電話為:80798475
學校紀檢的監督電話為:61772411
學校紀檢的舉報電子郵箱為:jwb@ncepu.edu.cn
北京教育考試院的監督電話為:82837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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