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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報考錄取 來源:南昌大學 2023-04-26 相關院校:南昌大學
根據教育部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有關文件精神,按照《南昌大學2023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錄取辦法》,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經各招生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審核上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審批,現將我校2023年統招碩士研究生擬錄取名單予以公示(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擬錄取名單已于2022年10月18日公示,不在此次公示名單內),公示期自4月26日起至5月12日止(如擬錄取名單有變動,則根據變更日期順延公示10個工作日),請廣大考生及時關注。
公示期間,對擬錄取名單有異議者,請先通過電子郵件或電話等方式向各學院實名咨詢和反映,各學院聯系人及聯系電話請查看我校各學院復試錄取細則。若發現擬錄取名單中的考生有其它違紀現象或國家規定的其它不予錄取的現象,我校有權隨時取消其擬錄取資格(請考生在領到錄取通知書之前保持有效電話暢通)。最終錄取結果待上報江西省教育考試院和教育部,并經全國錄取聯合檢查通過后確定。
南昌大學熱忱歡迎您的加入!
研招辦:0791-83969340 Email:yzb@ncu.edu.cn
校紀委:0791-83969025(不用于招生咨詢)
附件1:南昌大學2023年統招碩士研究生擬錄取名單公示(0428)
附件2:南昌大學招收非全日制學習方式定向就業錄取類別碩士研究生培養協議
附件3:南昌大學招收全日制學習方式定向就業錄取類別碩士研究生培養協議
注:
1.名單中復試資格審查材料不齊者需待材料齊全后,才予以辦理正式錄取手續;
2.全國錄取聯合檢查時學歷學籍未通過審核的考生將取消正式錄取資格;
3.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錄取類別均為定向就業,擬錄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請于2023年5月20日前簽訂《南昌大學招收非全日制學習方式定向就業錄取類別碩士研究生培養協議》(附件2),并提交至錄取學院;
4.擬錄取的全日制研究生中報考類別為定向就業的,請于2023年5月20日前簽訂《南昌大學招收全日制學習方式定向就業錄取類別碩士研究生培養協議》(附件3),并提交至錄取學院;
5.擬錄取的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研究生,請于2023年5月20日前簽訂《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研究生定向協議書》(附件4),并提交至錄取學院;
6.擬錄取的考生如符合國家相關規定確需保留入學資格的,請于2023年5月5日前向錄取學院提出申請,經學校審核通過后可以保留入學資格1至2年,考生正式錄取后不再辦理保留入學資格手續;
7.擬錄取名單如有變動將會在本網頁更新;
8.調檔函、黨團組織關系轉移、錄取通知書等事項待公示期結束后將在研究生院網站上另行通知,敬請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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