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2022 ChinaKaoyan.com Network Studio. All Rights Reserved. 滬ICP備12018245號
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4-03-28 相關院校:青島理工大學
2014年碩士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即將開始,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指導思想
堅持公平、公正和科學選拔的原則;堅持能力與知識考核并重,著力加強對考生創新能力和專業素養的考查;堅持以人為本、客觀評價,按需招生,寧缺毋濫,確保招生質量。
二、組織機構
(一)領導機構
1、學校成立由分管校長任組長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研究生處負責組織實施。
2、學校成立由紀委書記任組長的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組,負責監督、檢查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
(二)實施機構
1、各學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學院復試實施細則,并組織實施。
2、各學院根據需要按學科成立若干復試小組,復試人數較多的學科,可以平行地組織若干個復試小組,負責具體實施面試中的各項考核。
三、復試準備工作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根據國家下達招生指標確定各學科(專業)招生名額,制定復試錄取工作辦法,進一步審查考生報考資格,審核調劑復試考生名單等。
(二)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組
根據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各項工作任務,逐項監督、巡察,及時公開投訴和舉報渠道,并確保渠道的暢通。
(三)各學院復試工作領導小組
1、制定并實施學院復試實施細則。包括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名單、學科復試小組名單、復試比例、調劑政策、各學科(或方向)擬招生人數、面試內容、形式、評分標準及計分方法、復試時間、地點以及其它注意事項等內容,報研究生處審核同意后,在學院網站公開。
2、做好復試考務工作。根據公布的招生專業目錄和《青島理工大學研究生招生命題工作要求》組織專業課筆試、同等學力加試、面試試題的命制;考場安排工作,閱卷組織工作(試題及其答案在啟用前均系國家機密材料)。
3、做好調劑工作。學院調劑工作要嚴格執行教育部調劑基本條件,確保調劑工作有效,及時確定調劑復試考生名單并上報研究生處審核。
4、學院必須對復試小組成員進行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要充分發揮和規范導師群體在復試選拔中的作用,進一步明確導師群體的學術權力和責任,提高導師群體科學規范選拔人才的能力,不斷提高人才選拔質量。
四、復試工作具體安排
(一)復試時間:2014年3月29日~30日。
(二)復試主要方式和內容
復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為提高復試的有效性,各學院也可根據學科特點適當增加其它的復試形式。有招收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學院,兩種類型的考生可以一起組織復試,也可以分開復試。
1、筆試
會計碩士(專業代碼為:125300)專業課筆試包括兩科,思想政治理論、專業綜合4,每科考試時間:2小時,兩科滿分均為100分,復試成績計算由商學院自行確定。
其它學科專業課筆試為一科,考試時間:2小時(建筑設計、手繪技能和創意設計筆試3小時),滿分100分,占復試成績的70%。
2、綜合面試
⑴綜合面試包括專業素質能力、綜合素質能力和英語聽說能力測試(應占到綜合面試成績1/3),滿分100分,占復試成績的30%。
①專業素質能力測試重點考核考生的知識結構、科研能力、實踐能力、創新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學科領域發展的潛力。
②綜合素質能力測試重點考核以下幾方面:
a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等;
b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
c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
d人文素養。
③英語聽說能力測試主要測試考生實際應用英語進行交流的能力。
3、加試(僅同等學力考生參加)
參加復試的同等學力考生,必須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不計入復試成績)。每門3小時,滿分100分。
4、面試具體要求:
⑴每生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5分鐘。
⑵每個復試小組成員一般不少于5人,由責任心強、教學經驗豐富、科研水平較高并具有副高職稱以上、辦事公正且責任心強的教師擔任,并設立組長1名。本年度有直系親屬報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響公正的相關人員應回避復試及錄取的相關工作。
⑶每個復試小組還應對每位考生的作答情況進行現場記錄,并全程錄音,妥存備查。
⑷同一學科(專業)各復試小組的面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應統一。
(5)各項測試須設立一定數量的題庫,試題難度要適當,應避免問題的隨意性和偶然性,成績評定標準原則上應統一。考生以抽簽方式確定面試題目回答問題,并由教師現場打分。
五、復試名單確定原則
根據學校分配各學科(專業)招生名額、上線合格生源人數及調劑生源情況,確定等額、差額復試學科(專業),原則上執行差額復試,復試比例一般為1:1.2。
六、錄取辦法
(一)復試成績的計算
復試成績=專業課筆試成績﹙滿分100分﹚×70%+綜合面試成績﹙滿分100分﹚×30%
(二)錄取總成績的計算。學校參考某些高校的做法,適應提高復試成績比重,試行以下計算辦法:
錄取總成績=(初試成績/本專業初試最高分×100)×60%+(復試成績/本專業復試最高分×100)×40%
(三)錄取原則
1、所有擬錄取考生都必須經過復試(推薦免試生已在推薦階段進行復試,不再參加此次復試)。按考生的錄取總成績分學科(專業)排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2、參加復試的考生,如復試合格但未被該專業錄取,則根據國家調劑政策及本人意愿,屆時可調劑到校內生源仍然不足的相近專業;也可調劑到外校。
3、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學校不予以錄取:政審不合格、復試成績不合格(﹤60分)、體檢不合格、加試不合格(﹤60分)、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替考。
七、體格檢查
所有復試的考生都必須參加體檢,復試考生統一在本校校醫院體檢。
八、復試的監督和復議
(一)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各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對本學院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錄取結果全面負責。
(二)實行監督制度和巡視制度。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組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督,對復試現場進行巡視,加強監管。
(三)實行信息公開與公示制度。及時公開復試資格分數線、復試錄取工作辦法、擬錄取名單等重要信息,對擬錄取名單進行公示且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
(四)實行復議制度。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組責成學院復試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復議。
研究生招生關系到高校和社會的穩定,要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嚴肅招生紀律,抵制不正之風,努力營造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的良好環境,切實維護廣大考生的權利和利益,維護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聲譽,對違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響的招生人員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本辦法由研究生處負責解釋。
掃碼關注
考研信息一網打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