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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4-03-27 相關院校:長春理工大學
我校2014年碩士研究生入學復試將在4月6日—4月8日進行,望廣大考生周知。所有一志愿報考我校且達到我校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以及通過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到我校的考生均可參加復試。未參加復試者,不予錄取。復試期間食宿自理。相關要求及安排如下:
一、考生需提交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1、學生證(應屆生)、畢業證、學位證(往屆生)。
2、身份證(不需復印)。
3、本科成績單(專升本考生須攜帶專科和本科成績單),應屆生由就讀學校教務部門蓋章,往屆生由檔案部門復印原件并蓋章。
4、復試政審表(點擊下載)
5、其它獲獎及證明材料
二、長春理工大學201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實施辦法
我校201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中外語聽力測試調整為與外語口語測試同時進行,詳見復試實施辦法。
三、復試日程安排(點擊下載)
四、加試
1、同等學力考生必須參加加試,否則不予錄取。
同等學力考生包括①專科畢業兩年報考的考生②本科結業的考生③成人應屆的考生。
2、跨專業考生是否加試請查看招生簡章。
五、相關學院特殊要求
1、電信學院調劑考生若初試科目與調劑專業復試科目相同,復試筆試科目為電子技術基礎50%信號與系統50%。化學與環境工程學院調劑考生需與學院聯系,確定復試筆試科目。
2、MBA復試安排由MBA教育中心另行通知,筆試科目為綜合卷,內容為管理學、市場營銷、政治。
3、外國語言文學專業二外聽力考試在復試筆試后進行。
4、中國語言文學專業按一級學科復試,入學后根據導師學生雙向選擇情況確定研究方向。
5、各學院考生應及時瀏覽學院網站通知。
六、學費及獎助學金
1、我校2014級碩士研究生學費標準為8000元/人/年,學制2.5年(不含MBA)。
2、國家助學金發放標準為6000元/人/年。非定向就業考生均享有國家助學金,定向就業考生無國家助學金。
3、學業獎學金標準及評選辦法另行公布。第一輪復試考生有資格參評第一年學業獎學金。
七、其他
1、所有考生可于4月3日登陸http://yjs.cust.edu.cn查詢復試筆試考場安排,并查詢本人復試準考證號,體檢時在體檢表上填寫本人復試準考證號。
2、復試科目可任選的考生需在4月2日前與學院聯系確定復試筆試科目。
3、自2014年起,研究生錄取分為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兩種類別。非定向就業考生檔案關系入學后必須轉入我校,畢業后可取得就業派遣資格。定向就業考生檔案可不轉入我校,畢業后回原單位就業。定向就業考生需于4月20日前將本人及定向就業單位簽字蓋章后的定向就業協議(一式三份)交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單獨考試考生只能錄取為定向就業。
4、錄取名單公布后,被錄取的空軍國防生到長春理工大學空軍選培辦辦理保留入學資格手續。其他兵種國防生持選培辦證明到研招辦辦理保留入學資格手續。其他考生如有特殊原因可于4月20日前到研招辦申請保留入學資格。
5、符合少數民族照顧政策及國家相關照顧政策的一志愿考生,請于3月31日前到研招辦申請。所加分數不計入排名成績。
6、推薦免試考生應在入學時提交推免入學審查表。
7、春季北方氣候多變,請考生注意提前查看天氣預報,及時做好防護措施。
8、4月6日上午體檢人數較多,排隊時間較長。在長考生可提前于4月4日上午到校醫院參加體檢。
八、復試科目及加試科目查詢長春理工大學201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九、紀律要求
本次復試為差額復試,如有作弊者,一經發現,取消復試成績,不予錄取。
十、投訴受理及監督舉報聯系方式
1、投訴受理工作
受理考生投訴單位:長春理工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受理考生投訴電話:0431-85384857 85380204
受理考生投訴電子郵箱:custyzb@cust.edu.cn
2、監督舉報工作
受理考生舉報單位:長春理工大學紀檢監察辦公室
受理考生舉報電話:0431-85582557
受理考生舉報信箱:jiwei@c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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