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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4-03-27 相關院校:長春理工大學
復試是進一步考察考生的綜合素質和能力的重要環節,是保證生源質量、選拔合格人才的重要依據。根據《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號)文件的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長春理工大學201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實施辦法》。各學院可依據此實施辦法制定本學院復試方案。工商管理碩士(MBA)復試辦法由MBA教育中心另行制定。
一、復試名單的確定
1、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如下:
學科門類(專業類別)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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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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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科(滿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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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科(滿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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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少數民族政策的考生:①報考地處二區招生單位,且畢業后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就業的少數民族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考生;或者②工作單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業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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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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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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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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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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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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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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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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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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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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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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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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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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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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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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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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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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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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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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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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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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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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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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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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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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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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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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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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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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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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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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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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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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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少數民族政策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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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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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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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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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獨考試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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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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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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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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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為避免高分低能和有利于優勝劣汰,復試應采取差額的做法,其比例一般為1:1.2以內。
3、由于調劑考生可重復填報調劑志愿,實際復試情況不確定。對于調劑需求大的專業可適當放寬調劑比例,但最多不得超過1:1.5。
4、原則上不予破格復試。經調劑后,學?傮w招生計劃仍未完成,可在基礎學科、艱苦專業以及國家急需但生源相對不足的學科、專業對初試公共科目成績略低于《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但專業科目成績特別優異或在科研創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現的考生進行破格復試。
二、復試組織管理
1、復試工作由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安排部署,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負責復試工作的具體指導。
2、各學院須組成院級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本學院復試工作負全責。
3、各學院根據學科專業及復試人數成立若干復試小組。
三、復試內容及方式
復試成績總分為300分,內容包括專業素質和能力考核、綜合素質和能力考核、體檢三部分組成。所有擬錄取考生均應通過復試后方能錄取。
外語水平測試、專業綜合筆試由研究生院統一組織實施;面試、外語口語聽力測試、綜合素質和能力考核由各學院組織實施。
復試前由各學院進行資格審查,學院審查內容包括考生畢業證、學位證(應屆生為學生證)、身份證與報考信息是否相符;政審表;本科學習成績單。同時統計考生定向就業情況,并通知定向就業考生下載《定向就業協議》。
(一)專業素質和能力考核:
1、筆試
(1)外語水平測試:考試時間為30分鐘,試題滿分30分,與專業綜合筆試同時進行。外國語言文學專業考生不參加此項考試。
(2)專業綜合筆試:考試時間為120分鐘,試題滿分為150分。外國語言文學專業滿分為180分。
2、面試:
專業綜合面試,重點考核業務素質和科研工作能力,滿分為120分,其中:
(1)專業基礎及專業知識占60分,考核重點:①基礎理論②專業知識③對學科發展前沿了解情況④計算機應用能力⑤本科學習成績;
(2)綜合能力占40分,考核重點:①邏輯思維能力②分析問題、解決問題能力,以及從中表現出的科研能力、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③敬業精神、鉆研精神、團結協作精神;
(3)外語口語聽力測試占20分。
每名考生專業素質和能力考核時間不得低于15分鐘。面試記錄由各學院保存3年。
(二)綜合素質和能力考核
1、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等;
2、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
3、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
4、人文素養;
5、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綜合素質和能力考核滿分100分,70分為合格,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綜合素質和能力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列入擬錄取名單。每名考生綜合素質和能力考核時間不得低于10分鐘。
(三)加試
同等學力考生除參加統一復試外,還須加試兩門本專業主干課。每科筆試時間為2小時,滿分為100分。其中任意一科加試成績低于60分的,視為加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跨專業加試按招生簡章中公布的范圍執行。形式內容及成績要求同上。
(四)體檢
體檢要求按國家相關文件執行?忌粎⒓芋w檢及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四、成績核算及錄取原則
復試總分在180分以上者,將復試總分除以3乘以40%,將初試總分除以5乘以60%,相加后為考生總成績。錄取時按考生總成績排序,依次錄取。計算公式:
考生總成績=(初試成績總分/5)*0.6+(復試成績總分/3)*0.4
復試總分低于180分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五、破格復試程序
1、在研究生院網站公布接收破格復試的專業及名額。
2、接受考生申請。
3、依據考生申請情況進行初步遴選,確定破格復試名單并公布。
4、組織破格復試,根據復試成績確定擬破格錄取名單。
六、調劑流程
1、3月25日調劑系統開通后,登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憑本人帳號和密碼進入調劑系統,填報調劑志愿。
2、我校會于24小時內確定是否接收調劑并發放復試通知。
3、我校同意接收后,考生應于24小時內,重新登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確認同意到我校參加復試。
4、登陸我校網站,查看我校招生專業目錄及復試通知,按復試科目復習,準備參加復試。
5、復試結束后三日內,我校會通過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向擬錄取考生發放待錄取通知,考生應于24小時內接受待錄取,否則取消錄取資格。
七、學費及獎助
1、我校2014級碩士研究生學費標準為8000元/人/年,學制2.5年。
2、國家助學金發放標準為6000元/人/年。定向就業考生無國家助學金。
3、學業獎學金標準及評選辦法另行公布。第一輪復試考生有資格參評第一年學業獎學金。
八、復試紀律和要求
1、研究生復試及錄取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各學院要嚴格執行國家政策及學校相關規定,不得超越國家和學校招生政策的規定和權限自定招生辦法。
2、各學院要充分重視對研究生復試及錄取人員的管理和培訓,選擇能正確執行招生政策、不徇私情、責任心強的教師擔任。本年度有直系親屬報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響公正的相關人員必須回避復試及錄取等相關工作。
3、各學院務必嚴格按照學校規定的復試錄取程序、要求和時間表進行操作,不得擅自變更。
4、復試小組成員和工作人員應自覺接受監督,提高自我約束能力;加大研究生復試及錄取工作的透明度,抵制不正之風的干擾,營造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的環境。
5、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要高度重視,認真履行職責,加大監督檢查力度,要深入到每個考點進行現場監督檢查,確保復試錄取工作政策透明、程序規范、操作公開、監督有力,切實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6、對復試期間違反相關規定發生舞弊事件的,要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關于對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中違紀行為責任追究暫行辦法》等規定,對當事人嚴肅處理,涉嫌刑事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調查。發生舞弊事件造成嚴重后果的,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規定及誰主管誰負責原則,追究相關部門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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