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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4-03-30 相關院校:西南石油大學
根據《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號)、《教育部關于做好2014年碩士研究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2014〕3號)的要求,結合我校具體情況,特制定201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及錄取工作辦法。
第一條 復試工作原則
一、堅持科學選拔。積極探索并遵循高層次專業人才選拔規律,采用多樣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確保生源質量。
二、堅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開、結果公正、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三、堅持全面考查,突出重點。在對考生德智體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礎上,既重視初試成績,也重視既往學業表現和潛在能力素質。
四、堅持客觀評價。業務課考核成績應量化,綜合素質考核也應有較明確的等次結果。
五、充分發揮和規范導師群體在復試選拔中的作用 ,進一步明確導師群體的學術權力和責任,提高導師群體科學規范選拔人才的能力,不斷提高人才選拔質量。
第二條 復試組織管理工作
一、學校成立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校領導任組長的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我校研究生復試工作的組織和統籌管理,制定我校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方案,組織開展我校研究生復試的各項工作,負責擬錄取名單的審定。
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名單
組 長:劉清友
副組長:趙正文 黃志宇
成 員:郭建春 劉向君 黃志強 葉仲斌 林元華 趙剛
胡澤 劉建軍 劉志斌 高軍 衛德佳 張小飛
孫陽 李曉平 楊雁
二、學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監督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督,選派專門人員到復試現場巡視。
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監督工作領導小組名單
組 長:張文衛
副組長:張天軍 張昌元 王守偉
成 員:各招生學院書記、紀檢監察辦公室全體人員及研究生院相關人員
三、各學院應成立由院長任組長的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資格審查小組、復試小組。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本學院復試細則并組織實施,指導和培訓學科復試小組、資格審查小組的工作。負責對參加復試而未予錄取考生的解釋和遺留問題處理。
資格審查小組,各學院院長助理擔任組長,負責對不同類別考生的有效身份證件、學歷證書、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運用指紋識別系統驗證考生身份信息,補充采集參加復試的省外考點考生的指紋信息,并建立考生個人材料檔案。
各學院按學科專業分別成立若干個復試小組。復試小組包括碩士生導師在內不少于5人。在各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具體實施面試等考核工作。
第三條 復試準備工作
一、復試資格審查
在復試前,各學院登陸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chsi.com.cn ),下載考生學歷(學籍)認證數據。學院資格審查小組,負責對不同類別考生(應屆、往屆、同等學力)的有效身份證件、學歷證書、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運用指紋識別系統驗證考生身份信息,補充采集參加復試的省外考點考生的指紋信息。請考生提供上述報名材料復印件,并要求考生在復印件寫明“復印件與原件一致”字樣,并簽字。
對學歷審核結論有疑誤的,要求考生提供學歷(學籍)認證證明,報學校研招辦審核。不得將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列入擬錄取名單公示或上報。
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報名資格者,不予復試。
對弄虛作假和考試作弊的考生不予復試。
在資格審查中,發現有問題考生,應及時報學校研招辦。
二、復試資格要求
我校進入復試的考生,按201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A區線執行,各學院可結合生源和招生計劃等情況,自主確定本單位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學院可根據生源情況自行確定復試比例,在生源充足的情況下,復試比例可達到招生規模的120%。報考學術型考生在復試前須確定攻讀學位的類型,各學院要同時確定兩類(學術型、專業學位)參加復試的考生名單。
單獨考試考生的復試分數基本要求:
單科(滿分
=100分)
|
單科(滿分
>100分)
|
總分
|
30分
|
70分
|
290分
|
復試加分政策按教育部政策執行。
嚴格破格復試要求是:
各學院按如下破格復試條件接受考生申請,并組織實施破格復試工作。
破格復試條件:
1、往屆畢業生須有畢業證、學位證、外語四級總分至少達到425分。
2、應屆本科生外語必須總分至少達到425分。
3、第一志愿合格生源充足的學科、專業,一般不再破格復試線下考生。
4、調劑合格生源充足的學科、專業,一般不再破格復試線下考生。
5、對初試公共科目成績分數單科小于或等于5分,但專業科目成績特別優異或在科研創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現的考生。
6、初始專業為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考生申請破格復試要求初試成績小于或等于5分。
7、在生源不足的情況下,破格復試應優先考慮報考基礎學科、艱苦專業以及國家急需但又難以完成國家招生計劃的學科專業。
8、破格復試考生不得跨學校、跨專業進行。
9、單獨考生不得參加破格復試。
各學院將審定的破格復試考生名單于2014年3月25日前交學校研招辦。學校研招辦將破格復試名單、破格申請材料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復審。
三、制定復試細則
各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復試細則,并于3月24日前報學校研招辦審核備案。
四、遴選、培訓工作人員
各學院要選派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公道正派的教師參加復試工作。各學院要召開由各復試小組及資格審查工作小組人員參加的復試工作培訓會,對所有人員進行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使其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要明確復試小組成員在復試工作中的權利、責任和紀律,規范其工作行為,明確復試內容、評分標準、程序和考生出場順序、提問分工及對考生的考察評價意見等事項。
五、復試方式和復試內容
復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1、筆試
(1)各學院自行組織相關主干專業課筆試。筆試科目總分100分,考試時間100分鐘。
(2)對同等學力考生,須參加上述(1)的科目考試外,還必須加試2門與所報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每門考試科目總分各100分,考試時間各3小時。
(3)工商管理(專業學位)、工程管理(專業學位)復試加試要求和辦法由相關學院及中心自行確定。
(4)筆試科目試卷在啟用前屬“國家機密”,啟用后屬“國家秘密”。學院要做好試題的命題、印卷、閱卷的保密工作。學院主管領導負領導責任,具體工作人員負直接責任,并對命題過程、閱卷教師姓名長期保密。
(5)筆試成績(折合為百分制)占復試成績的60%。
2、面試
(1)學院根據自定的復試細則,擬定各學科的面試要求和內容,重在考核考生的綜合素質(專業素養、思維能力及創新精神、人文素養、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等)和利用外語進行溝通交流的能力等內容。外語專業考生須參加第二外國語聽說能力測試。
(2)每位考生的面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
(3)面試過程中要求面試場所與等候場所分離。
(4)各學科復試小組秘書須認真填寫《西南石油大學碩士研究生面試考核記錄表》,對每位考生的作答情況進行詳細記錄,學科復試小組所有成員當場評分,平均分即為考生的面試成績。對考生復試的結果要有明確意見,給出成績和評語,并對考生復試結果負責。面試考核記錄表需保存到2014年12月31日,以備檢查。
(5)同一學科專業的若干復試小組的面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原則上應統一。
(6)面試成績(折合為百分制)占復試成績的40%。其中面試成績中外語能力成績占面試成績(折合為百分制)的40%,綜合素質成績占面試成績(折合為百分制)的60%。
六、復試時間、地點
復試時間、地點由各學院自定。自行通知參加復試的考生,第一志愿考生必須于2014年4月14日前完成復試及錄取工作;調劑生必須于2014年4月17日前完成調劑及錄取工作。
第四條 復試總成績
一、復試總成績
復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
二、復試加分照顧政策
復試加分照顧政策請咨詢學校研招辦并按照教育部相關文件執行。
三、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及體檢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
四、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加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得錄取。
五、將復試各環節成績及總成績填入《西南石油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成績匯總表》,并及時上交學校研招辦。
第五條 調劑工作
一、調劑基本條件
1、須符合我校招生簡章中規定的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各學院可查我校2014年招生簡章)。
2、考生“調出專業”初試成績必須達到該“調出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見2014年分數線)。
3、各學科專業不能跨門類調劑(報考專業、調入專業代碼前2位,理學和工學除外)。
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各學院須明確說明接收調入考生的初試報考專業(含代碼)。
4、調出專業與調入專業的“統考科目”基本相同,這里的統考科目基本相同指外語(與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初試可選科目一致)、政治、數學, “理學自命題數學” (科目代碼601—609)等同于統考數學一。
調劑按“初試數學一的專業可調入初試數學二或數學三的專業,初試數學二的專業可調入初試數學三的專業”、 “初試英語一的專業可調入初試英語二的專業”的原則進行。
理學[初試含統考數學或“理學自命題數學”(科目代碼601—609)]可調入工學的相同或相近專業。其它各門類間不能互相調劑錄取。
調入非英語語種考生,須加試英語筆試,筆試合格才予錄取。
5、第一志愿報考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要調劑到其它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調入地區該照顧專業所在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見2014年分數線)。第一志愿報考非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調入地區對應的非照顧專業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工學照顧專業與工程碩士照顧專業之間互調按照顧專業內部調劑的政策執行。
6、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的考生可以互調,但不能調入其它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能調入以上7個專業。
7、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不得調劑。
二、調劑要求
所有調劑考生(含校內調劑專業)都必須到“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為http://yz.chsi.cn或http://yz.chsi.com.cn)”上的調劑服務系統填寫調劑申請。
三、嚴格執行招生計劃
錄取人數不得超過本學院招生計劃,學院內學術型招生計劃可調整到專業學位使用,但專業學位的招生計劃不得調整到學術型專業使用。
第六條 錄取工作
一、錄取成績=(初試總成績/初試總成績滿分)×100×50%+復試總成績×50%。
二、將考生錄取成績分專業、降序排名,根據各專業計劃的招生規模,從高分向低分錄取。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錄取: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體檢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由學校研招辦及時通知各學院)。
3、加試課程(總分100分)任意一科低于60分者。
4、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的(包括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填寫錯誤引起的)。
5、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學歷有疑問,要求進行學歷認證,但在復試時還沒有提交學歷認證報告者)。
四、各學院將研究生的擬錄取名單匯總表2014年4月17日前交學校研招辦備案。
五、學校研招辦將研究生擬錄取名單匯總,并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審查,待審查合格后發放錄取通知書。
第七條 招生錄取信息公開
一、各學院對于應公開的招生錄取信息,要嚴格按照規定準確、規范、充分、及時予以公開,并按照“誰公開、誰把關”,“誰公開、誰解釋”的原則,做好對所公開信息的審核把關和解釋說明工作。教育部將建立“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以下簡稱“研招信息公開平臺”,相關規定及使用方法另行發文),推動招生單位切實開展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工作。
二、信息公開方式
各學院擬定需公開公示內容,學院主管領導審核簽字蓋章后報校研招辦審核,通過后,在學院網站、學校研究生招生網站、“研招信息公開平臺”公示。
三、信息公開內容
1、招生計劃公開。各學院根據下達的招生規模編制分專業招生計劃,并在本學院網站、學校研究生招生網站公布。
2、復試錄取辦法公開。各學院要在本學院網站提前向社會公開復試錄取辦法和各院實施細則。復試錄取辦法中應明確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和其他業務要求以及復試、調劑、錄取等各環節具體規定,特別要明確破格復試條件和程序。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復試錄取規定一律無效。
3、復試考生名單公開。各學院要在本學院網站公布進入復試考生的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各科成績等信息,對破格復試、享受初試加分或照顧政策考生的相關情況應進行說明。
4、錄取信息公示與公開。各學院要在本學院網站公示各專業擬錄取考生名單,名單應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并應對破格復試、擬錄取考生進行說明。擬錄取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報校研招辦審核通過后,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
最終錄取名單及新生學籍注冊均以“研招信息公開平臺”備案信息為準。未經公示及“研招信息公開平臺”備案的考生不得錄取。
5、學院對于其他按規定應予公開的招生錄取信息也要及時主動予以公開。
四、咨詢及申訴渠道
學院要在本學院網站公布咨詢電話。
學校受理舉報部門: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監督工作領導小組
電話:028-83032312
聯系人:郭老師
電子郵箱 :swpu_jiwei@swpu.edu.cn
通訊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區新都大道8號西南石油大學紀監審辦公室
五、實行監督制度和巡視制度。學校招生復試錄取監督工作領導小組要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督,選派專門人員到復試現場巡視。
六、對于不予錄取的考生,各學院要及時通知考生本人。復試成績未公示前,任何人不得擅自查閱或對外公布。
七、考生對復試結果有異議者,應在復試結果公布后三天內向學校研招辦提出復議的書面申請,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復試工作小組或復試小組進行復議,并將復議結果及時告之該考生。
八、對于復試合格、擬錄取的考生,應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全面審查其政治情況。
第八條 其它
一、回避制度
在復試過程中,各學院相關領導和面試教師若有直系親屬或直接利害關系人參加復試,則須回避。
二、各學院按本辦法要求執行復試工作,并根據本院學科專業特點和生源情況制定科學合理的復試方案。
三、本辦法由校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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