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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4-03-28 相關院校:西南科技大學
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1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2014〕3號)、《關于做好2014年全國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3〕2號)和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試委員會《關于做好我省2014年研究生錄取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14〕12號)等文件規定,結合我校201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學校201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要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以及教育改革發展綱要要求,堅持按“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進行公開、公平、公正和科學的選拔,進一步探索和完善拔尖創新人才的選拔機制,擴大培養學院和導師招生自主權,不斷加強監督管理,切實做到信息公開、以人為本、尊重考生、服務考生,確保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科學公正、規范透明。
二、組織管理
成立學校和學院兩級研究生復試及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研究生復試和錄取的各項工作。
學院的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由院長、分管研究生教育的院領導、學院黨委紀檢工作負責人、各專業研究生教育負責人組成,組長由院長擔任。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成立若干復試小組。復試小組具體實施對每位考生的復試考核。每個復試小組應按專業或研究方向由不少于5名辦事公正和責任心強的、具有副高及以上職稱教師(研究生導師一般不少于3人)組成,并設立組長一名。
招生學院應對所有參加復試的工作人員進行招生政策、辦法和紀律等方面的培訓,使其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要充分發揮和規范導師在復試選拔中的作用,明確導師在復試工作中的權利、責任和紀律,規范其工作行為,并建立復試導師信息庫;對不稱職的復試工作人員要及時調換。
三、復試的要求與程序
(一)復試資格要求
1.復試的基本要求
學校201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基本分數按教育部《201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學術型、專業學位)》執行。招生學院可結合專業的生源情況以及差額復試的要求,在不低于教育部劃定的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前提下,自主確定本學院碩士研究生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除成績要求外,招生學院還可根據培養需要提出進入復試的其他學術要求,但不得出臺歧視性規定。
2.嚴格破格復試要求
(1)在合格生源充足的情況下,一般不再破格復試。破格復試要在最大限度調劑外單位合格考生后,且符合復試基本要求的生源仍不足額的情況下,為解決初試公共科目成績略低于“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總分或單科5分以內),但在本專業考生中專業科目成績特別優異或在科研創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現的考生,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招生學院可允許其破格參加第一志愿專業復試。
(2)破格復試應優先考慮報考基礎學科、艱苦專業以及國家急需但生源相對不足的學科專業且具有本科學歷的考生。破格復試不得跨學校、學院或跨專業進行。
(3)破格復試人數不得超過招生規模的3%。
(4)凡需破格復試的招生學院需由考生提交破格申請,經學院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同意后,招生學院填寫《四川省2014年招收碩士研究生破格復試審核表》和《西南科技大學201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破格復試考生名單》,并在3月25日前報研究生部招生辦公室審核。
(二)復試資格審查
各學院應在復試前對考生考生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考生復試時須攜帶本人以下材料到各學院接受檢查:
1.填寫完整并密封完好的《西南科技大學2014年碩士研究生政治表現情況審查表》;
2.畢業證書原件(應屆生攜學生證)及復印件;
3.往屆生需攜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應屆生需攜帶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學信網上查不到學歷的考生必須攜帶教育部“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持有國外學歷的考生或中外合作辦學只獲得國外學歷的考生,必須攜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應屆生認證學籍網址http://xjxl.chsi.com.cn/index.action;往屆生認證學歷網址http://www.chsi.com.cn/xlcx;網上查不到學歷的往屆生申請認證報告網址http://www.chsi.com.cn/xlrz;國外學歷學位認證網址http://renzheng.cscse.edu.cn);
4.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準考證;
6.一張近期1寸免冠彩照,用于體檢;
7.自考生和網絡教育學生須在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
8.同等學力考生必需材料:大專畢業證書(2012年9月1日前取得)或成人高校應屆本科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學院要求的英語、課程成績等其它材料。
資格審查注意事項:(1)上述證件的復印件由驗證人簽名后歸檔留存學院備查;(2)資格審查時運用第二代身份證識別儀和指紋識別系統驗證考生身份信息(對未在西南科技大學考點參加入學考試的考生,需補采集指紋信息存檔);(3)報考工商管理碩士(MBA)考生須按照《西南科技大學2014年研究生招生簡章》中報考條件的相關規定嚴格審查工作經歷等報考條件,法律碩士的考生還應審查本科畢業專業是否符合報考條件要求;(4)少數民族考生身份以報考時查驗的身份證為準,復試時不得更改;(5)政審表一般由考生檔案所在單位或工作單位填寫、簽字并蓋章(政審表可以于復試后密封好郵寄到相關學院);(6)復試前,各復試工作小組按“資格審查表”所列項目嚴格審查考生資格,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不予復試。考生核對復試信息表后簽名確認;(7)凡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允許其參加復試。
(三)復試內容和成績計算
1.所有考生(包括推免生)均須參加復試考核。
2.復試比例。各學院應根據招生辦下達的招生計劃數實行差額復試,復試比例可在1:1.2至1:1.5之間確定。
3.復試內容和復試方式:
復試內容主要包括:
(1)專業素質和能力測試。主要考查內容包括:創新精神和能力;本專業的發展潛力以及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考生運用本學科知識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2)綜合素質及能力測試。主要考查內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質量;本學科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事業心、責任感、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科研創新潛質等。
(3)外語測試。含外語聽力測試、外語口語測試和專業外語測試等方面。
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復試:按照教育部提出的“分類復試,分別進行,各有側重”的原則和要求進行。突出對專業知識的應用和專業能力傾向的考查,加強對考生實踐經驗和科研動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復試方式主要分為:
(1)筆試。主要為專業課測試。
(2)實踐能力考核。主要考核考生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3)面試。具體要求:每生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參加復試的教師須獨立評分;須對每位考生的復試進行現場記錄并全程錄像,學院妥存備查。
各招生學院還可根據各自學科專業特點和培養需要提出復試其他學術要求,增加其它的復試方式。全國統一外語初試中沒有聽力測試,各學院在復試中應加強對外語聽力的考核。考核的形式由各學院自定,但要提前向考生公布。
4.復試成績的計算。復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各學院可根據本專業的特點確定各部分的成績比例,原則上專業素質和能力測試成績不少于30分,綜合素質及能力測試成績不少于30分,外語(含專業外語、聽力和口語)成績不少于30分。復試成績的權重為:占總成績的30%—50%,具體權重由各學院自定,但要提前向考生公布。
(四)復試要求
1.復試要有試題,口試要有詳細的考試提綱,并做好記錄。復試考核小組須填寫每位考生的評語和給出評定的成績。復試完畢后試卷、考試提綱、復試記錄及錄像資料在各學院保存三年(未錄取者保留一年)。
根據教育部文件精神,復試試題及其標準答案在啟用前均系國家機密材料,請各學院參照《2014年研究生入學考試自命題工作細則》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2.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須在復試中加試不少于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工商管理碩士、法律碩士(非法學)可予免試〕,加試的方式為筆試。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考試時間為每門3小時,每門課程滿分為100分。加試課程不計入總成績。
3.復試結束后各學院應將復試成績及結果及時通知考生本人,并將《復試登記表》、《2014年擬錄取碩士研究生成績信息表》和《同等學力考生加試成績報告單》送交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4.對考生進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在面試環節,復試工作小組考核了解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現,并查閱考生所在單位黨組織出具的政審材料。考核的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工作學習態度、職業道德、遵紀守法等方面。MBA的政治理論考試在復試中進行,由學校MBA教育中心組織實施,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5.各學院可結合自身情況,分批次進行研究生復試工作,并將復試細則、時間安排及時報研究生部,并在本學院網站公布。
四、體檢
所有取得復試資格的考生都應在復試期間到西南科技大學醫院參加體檢,具體時間為4月2日全天。
五、調劑
(一)調劑復試的基本要求:
1.考生須符合招生簡章中規定的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所在學科門類一區復試分數線(請核實研招網提供考生的準確信息);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原則上應為同一個一級學科或門類)。
4.考生初試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
5.第一志愿報考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出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調入地區的該照顧專業所在學科門類(類別)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第一志愿報考非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調入地區對應的非照顧專業學科門類(類別)的基本要求。工學照顧專業與工程碩士照顧專業之間互調以照顧專業內部調劑的政策執行。
6.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的考生可互相調劑,但不得調入其它專業,其它專業的考生也不能調入以上7個專業。
7.第一志愿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的考生不得調入其它專業,其它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調劑生與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持同一標準進行復試。
(二)調劑程序
第一步登錄:符合我校調劑要求的考生,3月25日開始憑網報時注冊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的網上調劑系統(http://yz.chsi.com.cn/user/loginPub_tj.jsp)。如果忘記了用戶名或密碼,請使用“忘記密碼”功能,輸入相關信息來找回用戶名或密碼;
第二步報名:通過調劑系統選擇西南科技大學(10619)已發布缺額的招生專業,填報調劑志愿;
第三步復試:提交調劑志愿后,各學院將在24小時內回饋是否參加復試的通知。請考生及時登錄調劑系統,查看志愿狀態和復試通知。如果收到復試通知,請考生按照調劑要求辦理相關手續并通過調劑系統回復是否同意參加復試;
第四步招生辦復審:各學院原則上應在復試工作完成后,立即召開復試錄取領導小組會議確定擬錄取名單,報送至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復審,同時在各學院網上公示擬錄取名單及候補名單(至少公示三天);
第五步待錄取:招生辦復審結束后,如果符合錄取條件,將收到我校相應學院發送的“待錄取通知”;考生應該在學院要求的時限內答復是否接受待錄取,超過時限未答復的考生將被取消“待錄取”;一旦考生同意“待錄取”,在未征得我校允許的情況下,不能接受其它單位的“待錄取”。候補名單需待計劃落實后再發“待錄取”通知。
六、錄取
(一)錄取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初試成績(換算成100分)×權重+復試成績(百分制)×權重
(二)各專業優先錄取一志愿考生,并按照考生總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同一總成績分數出現并列時,復試成績高者優先。
(三)考生確認待錄取后,各學院復試錄取領導小組應對本學院擬錄取名單進行審定,并報送至學校研究生招生辦。
(四)研究生擬錄取名單報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研究、審核確定后,報省考試院和教育部審批最終確定。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一律不得予以錄取:
1.復試成績不合格者。
2.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任何一門成績未達到60分者。
3.思想品德考核或政審不合格者。
4.體檢不合格或未參加體檢者。
5.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包括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填寫錯誤引起的)。
6.調劑考生未按要求在教育部調劑系統確認待錄取者。
7.未通過學歷(學籍)審核且未能在2014年4月10日前按要求提供認證材料者。
8.不能提供有效材料或提供虛假材料(包括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無論何時一經查實者。
9.其它不符合教育部、四川省教育考試院招生規定者。
七、復試錄取的監督與復議
(一)西南科技大學紀委、監察處全程監督我校201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各個環節。監督電話:0816-6089051(紀委),0816-6089115/117(研招辦);電子郵件:jiwei@swust.edu.cn(紀委),yzb@swust.edu.cn(研招辦)。
(二)實行復試巡視制度。校領導、紀委、監察處、研究生部和保密辦等部門組成若干巡視小組。各學院黨委紀檢委員負責本學院的監督工作。在復試過程中,各巡視小組將深入各學院復試現場,在不干擾正常復試工作的前提下,可能采取隨機走進考場和實驗室、旁聽面試等措施以了解、監督復試工作。
(三)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所有參與復試錄取工作的人員都要認真負責,嚴格保密,切實維護復試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對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員要追究責任。
(四)實行信息公開及公示制度。各招生學院要在網站上開辟專欄,及時公布、公示本學院復試工作細則、破格復試條件、調劑及錄取的原則和辦法,各學科(專業)的招生計劃,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名單(包括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重要信息,公示時間不少于三天。學校公示時間為十個工作日。
(五)實行回避制度。本年度有直系親屬參加碩士生入學考試的教師和工作人員應主動回避,不得參加碩士生的復試工作。
(六)實行復議制度。各學院要保證投訴、申訴和監督管道的暢通。受理投訴和申訴應規定時限。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各學院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復試小組進行復議。
八、復試錄取工作日程安排
3月25日(星期二)前,各學院制定出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并根據學校下達的2014年分學院招生計劃自行確定分專業招生計劃(其中“學術型”招生計劃可調整到專業學位專業使用,“專業學位”計劃不能調整到學術型專業使用),一并送招生辦備案并在各學院網上公布;
4月4日前,各學院完成復試工作;
4月11日左右,學校確定2014年碩士研究生擬錄取名單并在研究生部網上公布。最終錄取名單以教育部錄檢通過后的結果為準。
錄取通知書將于6月中旬左右寄發。
九、其它
上級部門若有新的相關政策,以新政策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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