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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4-03-20 相關院校:復旦大學
為切實做好2014年碩士生入學復試工作,確保選拔錄取質量,根據《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復旦大學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實施辦法》,復旦大學環境科學與工程系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經討論,制定以下復試工作細則。
一、環境系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
組長:楊新
成員:陳建民 鄭正 戴星翼 董文博 馬蔚純 張士成
秘書:李想
二、復試工作原則:科學選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突出重點、客觀評價、以人為本。
三、復試時間:2014年3月26日星期三上午:學生8:15報到;8:30開始。
四、復試程序與要求
1.資格審查:考生報到時進行資格審查,提交資格審查材料復印件由院系留存。經審查如下材料,若發現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取消其復試資格、初試成績無效。資格審查材料清單如下:
(1)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
(2)應屆生的學生證原件。
(3)往屆生的學歷證書原件和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學歷認證報告),學位證書原件(報考對學位有要求專業的考生)。
2.復試小組:按環境科學、環境工程、環境管理、環境工程專業學位成立四個復試小組,單獨進行復試;
3.復試內容:基礎知識及專業綜合知識,英語表達;
4.復試形式:口試,每人復試時間20分鐘左右,全程錄音;
5.復試成績: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按權重相加得出入學考試總成績,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權重37.5%。
6.本次復試招生名額:環境科學10名;環境工程5名;環境管理2名;環境工程專業學位8名。
五、錄取與調劑規則
1.錄取規則: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按權重相加得出入學考試總成績,按照總成績擇優錄取。
2.調劑規則:考生報到時填寫“如果未被復試專業錄取的調劑意向”;在某專業名額沒招滿的情況下,可以從相近專業調劑;第一志愿考生擬調劑到第二志愿專業復試的,必須達到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的復試分數線,且滿足調入專業復試分數線等相關要求;破格復試生不得調劑復試。具體調劑信息由研究生秘書通知相關考生。
3.擬錄取名單確定:復試結果會通過研究生秘書及時通知考生,擬錄取名單以研究生院公布
為準。
六、復試紀律
1.不得遲到、早退,復試過程中不得離開考場;
2.復試過程中不得攜帶任何通訊設備和電子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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