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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推薦免試辦法 來源:西南交通大學 2023-10-13 相關院校:西南交通大學
為進一步加強和完善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以下簡稱“推免生”)的接收、復試和擬錄取工作,不斷提高學校研究生生源質量,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23〕2號)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辦法。
一、接收專業
西南交通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中公布的接收推免生的專業。
二、申請條件
推免生應當符合以下申請條件:
1.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質,遵紀守法,身心健康。
2. 在校期間各方面表現良好,學術研究興趣濃厚,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創新能力和專業能力,具備作為研究生培養的潛質和基礎。
3. 申請人在校期間前三年(五年制為前四年)學習成績優異,誠實守信,學風端正,無任何考試作弊和學術不端行為,無違法違紀記錄。
4. 申請人應為經教育部批準具有推免資格的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取得所在學校碩士研究生推薦免試資格并在教育部研招網推免服務系統完成注冊。
5. 其他符合免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資格條件,如在部隊榮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員等。
三、獎勵措施
1. 被錄取的推免生,學校將按照研究生獎助學金相關辦法給予獎勵。推免生可優先自主選擇導師;優先推薦參與國際交流項目并享受相關資助;學術型研究生優先推薦碩博連讀,優秀生可直接攻讀博士研究生并享受博士更多獎助計劃項目;優先享受學院自設立的優質生源獎勵(具體咨詢各學院);優先進入導師課題組和實驗室等。
2. 我校在具有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的專業按照《西南交通大學關于選拔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直接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的實施辦法(試行)》(西交校研[2011]23號文件),擇優選拔學術學位推免生直接攻讀博士學位,享受博士研究生的相應待遇。
四、申請、復試及擬錄取流程
教育部“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以下簡稱“推免服務系統”,網址:https://yz.chsi.com.cn/tm),作為推免工作統一的信息備案公開平臺和網上報考錄取系統。推免生(含推免碩士生和直博生)資格審核確認、志愿填報、錄取以及信息公開等相關工作均通過“推免服務系統“進行,工作具體程序及要求:
1. 推免生須在國家規定時間內通過“推免服務系統”申請填報“西南交通大學”。
2. 其他符合免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資格條件(如在部隊榮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員等),應在國家規定的全國統考報名時間內登錄“推免服務系統”報名。
3. 學校將分批次審核申請推免生的申請信息。本著先申請先審核、擇優選拔的原則,學校將通過“推免服務系統”向符合條件的、具有推免資格的學生發復試通知。(推免生以在“推免服務系統”接收的復試通知為準,并在收到通知后約定時間內予以答復,逾期將不再保留其復試資格)。
4. 推免生按照相關學院的通知參加復試
(1)申請人復試時須提交:
① 學生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② 本人學術成果、表彰獎勵等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2)復試的基本內容:
① 專業素質和能力: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外語聽力和口語;創新精神和能力、專業興趣和素養等。
② 綜合素質及能力: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等;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人文素養;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3)復試的形式
復試的具體形式由各學院根據學科專業的實際情況確定。
(4)復試成績:待錄取推免生必須有復試成績(滿分100分),復試成績由各項測試成績組成(各項測試成績所占權重由學院根據各學科專業特點確定)。所有擬錄取考生的復試成績必須不低于60分,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錄取。
(5)復試的實施
復試(含“直博生”的選拔)由相關學院組織實施。復試的具體方案以各學院及相應學科專業的安排為準。學院可根據申請學生情況及時遴選,發送復試通知,分批次組織復試。除特殊情況外,所有復試接收工作必須在2023年10月15日之前完成。
4. 擬錄取
(1) 各學科專業接收推免生的總人數原則上不超過學校當年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人數的50%,各專業須預留一定比例招生名額用于招收統考考生。
(2)各招生學科專業要在本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遵循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的原則,根據推免生成績,結合其平時學習情況、科研創新潛質、思想政治表現及身體健康狀況等確定擬錄取名單。
(3)學院向擬錄取推免生發送待錄取通知(推免生以在“推免服務系統”接收的待錄取通知為準,并在收到通知后約定時間內予以答復,逾期將不再保留其待錄取資格)。
五、“直博生”選拔
學院在接收推免生復試及擬錄取工作的同時,要按照《西南交通大學關于選拔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直接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的實施辦法(試行)》(西交校研[2011]23號文件)的規定,完成“直博生”選拔工作。
六、其他規定
1. 學校將于2024年4、5月對擬錄取的推免生進行資格復查或再次復試,復查合格并經教育部錄取審查通過后,再予以發放正式錄取通知書。
2. 被錄取的推薦免試生,不得辦理出國學習相關手續,不得列入就業計劃,不得再次報名參加當年全國碩士生招生考試。
3. 申請者應提供真實、準確的材料。如有弄虛作假,一經發現立即取消錄取資格。
4. 擬錄取的推免生,要進一步加強大學最后一年的課程學習及畢業設計,力爭各門課程和畢業設計達到優秀評價標準,同時應提前介入并積極參與擬錄取研究生導師的相關課題、科研工作,如出現以下情形之一將取消推免資格: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受到學校紀律處分的;
(3)有學術不誠信行為的;
(4)應屆畢業時無法獲得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
5. 對在推免過程中弄虛作假,有論文(文章)抄襲、虛報獲獎或科研成果等學術不端行為的學生,一經查實,取消推免生資格,并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按規定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視情節暫停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1至3年,并按高校學生相關管理規定嚴肅處理。
七、監督和復議
1. 實行責任制度:各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要對復試及擬錄取過程的公平、公正和擬錄取結果全面負責;研究生導師和相應學科專業復試專家組是確保生源質量的第一責任人。
2. 實行監督制度:研究生院、紀檢監察部門要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督,要選派專門人員到復試現場巡視、監督、檢查。學校設立舉報方式如下:
舉報電話:028-66367130、66367136、66366444
舉報郵箱:yzb@swjtu.edu.cn、jwbgs@swjtu.edu.cn(僅受理違紀違規舉報)
舉報平臺:學校主頁http://www.swjtu.edu.cn中“監督舉報平臺”
受理部門:西南交通大學研招辦、西南交通大學紀委巡查工作辦公室
通信地址:中國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區犀安路 999 號
3. 實行公開制度:復試辦法、擬錄取名單等信息要及時公布,其中對于擬錄取名單(含姓名、復試成績等)公示期不少于10個工作日。
4. 實行復議制度:各學院要提供舉報電子信箱、電話號碼、受理舉報部門及其通訊地址,保證考生舉報、投訴、申訴和監督渠道的暢通,受理投訴和申訴應規定時限;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相應學院進行復議。
八、聯系方式
1. 單位名稱:西南交通大學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 通訊地址:中國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區犀安路 999 號西南交通大學綜合樓231(郵政編碼:611756)
3. 咨詢電話:028—66366756、028—66366757
4. 電子郵箱:yzb@swjtu.edu.cn
5. 西南交通大學研究生招生網(查詢及資料下載):http://yz.swjtu.edu.cn
九、本辦法解釋權歸西南交通大學研究生院,如遇與國家和教育部文件不一致的,以國家和教育部的文件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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