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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推薦免試辦法 來源:貴州大學 2023-10-23 相關院校:貴州大學
接收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我校選拔創新人才、提高研究生生源質量的重要舉措。根據教育部關于推免工作的文件精神,為切實做好相關工作,保證貴州大學接收推薦免試研究生工作規范有序、順利開展,特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接收專業及計劃數
我校接收推免生專業與計劃數詳見《貴州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二、接收條件
(一)申請人必須是國家承認學歷的具有推薦免試資格的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不含專升本、第二學士學位、獨立學院學生),并獲得所就讀學校的推薦免試資格(占用申請人所在學校推薦指標)。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勤學上進,誠實守信,學風端正,無任何考試作弊和剽竊他人學術成果記錄。
(三)品行表現優良,遵紀守法,無任何違法違紀受處分記錄。
(四)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體檢及我校相關要求。
(五)申請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的推免生,本科所學專業須為非法學類;申請法律碩士(法學)專業的推免生,本科所學專業須為法學類。
(六)符合報考學院(中心、實驗室)規定的其他申請條件(詳見各單位接收工作細則)。
三、接收程序
(一)網上報名
取得推免生資格的學生預計于2023年9月29日(具體時間以教育部后期通知為準)登陸“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免初試、轉段)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網址:https://yz.chsi.com.cn/tm)按規定進行報名、繳費。
(二)復試通知
學院(中心、實驗室)組織相關人員在“推免服務系統”中對申請本單位的推免生擇優遴選,向符合條件的推免生發放復試通知。
(三)復試
各學院(中心、實驗室)根據本辦法制定接收工作細則、組織復試,并于復試前在本單位官方網站上公布。
1.復試時間
我校復試工作擬安排在2023年9月29日-10月11日期間完成,具體時間由各學院(中心、實驗室)確定后通知考生。
2.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由各學院(中心、實驗室)組織開展。取得我校復試通知的推免生持以下證明材料參加復試:
(1)本人學生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在校期間學業成績證明原件(加蓋學校教務部門公章)及復印件。
(3)符合規定的國家級外語考試成績或合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有公開發表的學術論文、科研成果或獲獎證書證明材料等原件及復印件。
(5)其他由學院(中心、實驗室)規定須提交的材料。
3.復試內容
包括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身心健康狀態、語言表達能力、掌握知識的廣度、深度,創新意識、創新思維、創新能力和綜合素質的考核。
考查可采用面試、筆試或實驗技能考核等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具體方式或要求由各學院(中心、實驗室)自行確定。
4.復試成績
各學院(中心、實驗室)可自行確定各考核內容分值權重,計算復試成績,作為錄取排名的依據。復試成績實行百分制,60分及格。
復試成績于復試結束后三日內由學院(中心、實驗室)在本單位官方網站上公布。
(四)錄取
1.各學院(中心、實驗室)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復試,根據推免生接收計劃,按復試成績排名提出擬接收意見(是否擬錄取、錄取專業等),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未經復試或復試成績不及格(低于60分)的申請者不得錄取。
3.復試考生在規定時間內通過“推免服務系統”確認接受我校待錄取通知后,方被我校錄取。
四、其他
(一)根據教育部時間安排,推免生擬錄取名單將在貴州大學研究生院網站上公示(http://gs.gzu.edu.cn/)。
(二)對在申請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過程中弄虛作假的學生,一經發現,即取消其復試資格。
(三)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否則取消其推免錄取資格。
(四)已錄取的推免生若在入學報到前未取得學士學位和本科畢業證書,學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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