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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推薦免試辦法 來源:上海音樂學院 2023-11-14 相關院校:上海音樂學院
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規定和我院實際情況,具體接收辦法如下:
一、接收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音樂文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2.已獲得生源學校的普通推薦免試名額。
3.本年度推免生接收暫僅限本院推免生。
4.推免生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報名辦法
1.信息注冊:約10月上旬。以教育部網上公布時間為準。具體日期請至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yz.chsi.com.cn)查詢并完成信息注冊。
2.正式報名:約10月上旬。以教育部網上公布時間為準。具體請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的“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以下簡稱“推免服務系統”,網址:yz.chsi.com.cn/tm)報名,報名時需要上傳報名照片和網上繳納報名費。申請人應保證全部申請信息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如因信息有誤而產生的后果由申請人自負。
三、接收辦法
1.我院擬于10月中旬進行推免生復試。申請人在“推免服務系統”報名后,根據院系的通知參加復試。復試的形式、時間、地點請以院系通知為準。
2.復試滿分為100分,合格成績為60分。
3.考試結束后,我院根據結果和招生計劃初定擬錄取名單,并在“推免服務系統”中發出待錄取通知,考生需要在系統中確認是否接受待錄取,只有接受待錄取后才能正式納入我院擬錄取名單中。
4.列入擬錄取名單的申請人請填寫《上海音樂學院招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查表》(至上海音樂學院研究生部網站“研究生招生”-“表格下載”欄內下載),并于2023年10月底前交至研招辦(南317)。
5.申請人一旦被擬錄取為我院推免生,不得再參加全國統考,否則將取消推免生資格,列為統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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