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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招生簡章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4-09-23 相關院校: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一、擬招生人數
2015年我校擬計劃招收約3300名各類學歷碩士研究生(最終以教育部公布的名額為準),其中擬接收校內外推薦免試生約1600名。
二、報考條件與要求
(一)基本要求
符合《201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報名基本要求(可登錄http://yz.chsi.cn查詢),且滿足以下各考試方式的報考要求。
(二)各類考試方式的報考條件及要求
1、推薦免試
經本科畢業學校(具有開展推免工作資格的高校)選拔并確認資格的推免生,需按照《北航接收推薦免試攻讀2015年研究生說明及要求》進行各項流程。
2、全國統考
(1)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可報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并且參加全國統一考試:
①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人員(截止到現場確認前必須有國家承認并頒發的本科畢業證書)。
②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必須在2015年9月1日以前獲得本科畢業證書。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③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的人員。
④已經獲得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即有2014年9月1日前頒發的本科結業證書),可按大學本科同等學力資格報考。
⑤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經兩年或兩年以上(2013年9月1日以前獲得國家承認學歷的高職高專畢業證書),并同時滿足以下兩個條件的考生,可按大學本科同等學力資格報考:a.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輔修過所報專業本科的全部主干課程(需加蓋輔修學校教務處的公章);b.在所報考專業領域的有關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發表過一篇(或一篇以上)文章。
(2)上述的②中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④、⑤類報考的考生,參加復試時需要加試兩門專業課(具體科目復試前咨詢報考的相關學院)。
(3)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現場信息確認時應提交在讀學校研究生培養管理部門同意報考的函件(有工作人員簽字、聯系方式、部門蓋章的原件),否則不予確認。
(4)報考北航(不含報考“130500設計學”專業)參加全國統考,只有本科就讀學校在北京地區的應屆本科畢業生、或者是工作單位(且人事檔案也在其工作單位)在北京的往屆考生、或者是戶口在北京的往屆考生,方可選擇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為報考點,否則必須根據所在各省市的要求及自身情況選擇相應的北京以外地區的報考點。
(5)報考北航“130500設計學”專業參加全國統考的考生,必須選擇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報考點。
3、單獨考試
(1)我校只接收與我校簽訂人才培養協議的國防系統和國有企事業單位推薦的人員報考(不接收社會零散考生報名),報考單獨考試的考生需符合以下條件:
獲得國家承認學歷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后,在本專業或相近專業連續工作四年或四年以上,政治思想表現好,業務優秀,已發表過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已成為業務骨干,經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推薦(專家推薦書下載),只限報考“定向就業”類別,不轉檔案及戶口,畢業后回原單位工作。考生應于2014年10月底以前,持單位推薦信到報考學院聯系,經學院主管研究生教學副院長同意蓋章簽字后,于2014年11月10日至14日,攜帶本科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密封后的專家推薦書、經報考學院同意蓋章簽字后的單位推薦信等材料,到北航現場確認點提交上述報考材料并進行資格確認。凡是未經我校研招辦審驗的報考一律視為無效。我校只在學術型專業、工程碩士專業類別中設置單獨考試。
(2)報考北航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必須選擇北京航空航天大學作為報考點。
(3)單獨考試除“思想政治理論”、“英語一”、“英語二”、“數學一”、“數學二”、“數學三”考試科目與全國統考考生不同,均為我校自行命制外,其他考試科目均與全國統考考生的考試科目相同。
4、強軍計劃
(1)報考名單由解放軍總政治部提供給我校研招辦,考生需符合以下條件:
軍隊參加教育部強軍計劃的考生,需獲得國家承認學歷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后,在本專業或相近專業連續工作四年或四年以上,政治思想表現好,業務優秀,已發表過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已成為業務骨干,需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推薦(專家推薦書下載),考生需于2014年9月底以前,與各軍種總政治部聯系確認報考資格事宜,并向各軍種總政治部索取網上報名密碼。凡是未經總政治部允許的報考一律視為無效。我校所有的強軍計劃考試的考生只按“定向就業”類別招生,不轉檔案及戶口,畢業后回原單位工作,只在學術型專業、工程碩士專業類別中設置強軍計劃考試。考生應于2014年11月10日至14日,攜帶本科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密封后的專家推薦書、身份證件等材料,到北航現場確認點進行資格確認。
(2)報考北航參加強軍計劃考試的考生,必須選擇北京航空航天大學作為報考點。
(3)強軍計劃考試除“思想政治理論”、“英語一”、“英語二”、“數學一”、“數學二”、“數學三”考試科目與全國統考考生不同,均為我校自行命制外,其他考試科目均與全國統考考生的考試科目相同。
5、聯考報考125100工商管理(MBA)、125200公共管理(MPA)專業
(1)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可報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專業學位中的125100工商管理(MBA)、125200公共管理(MPA)專業:
①國家承認學歷的往屆本科畢業生,本科畢業后工作三年或三年以上。
②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連續工作五年或五年以上。
③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并有兩年或兩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2)報考北航工商管理專業(MBA)、公共管理(MPA)專業的考生,必須選擇北京航空航天大學作為報考點。
6、聯考報考035102法律(法學)或035101法律(非法學)專業
(1)報考035101法律(非法學)專業的人員,須同時符合下列各項條件:
①符合“二、報考條件與要求”的第“2、全國統考”中的要求
②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2)報考035102法律(法學)專業的人員,須同時符合下列各項條件:
①符合“二、報考條件與要求”的第“2、全國統考”中的要求
②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可以報考)。
(3)報考北航參加法碩聯考的考生,只有本科就讀學校在北京地區的應屆本科畢業生、或者是工作單位(且人事檔案也在其工作單位)在北京的往屆考生、或者是戶口在北京的往屆考生,方可選擇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為報考點,否則必須根據所在各省市的要求及自身情況選擇相應的北京以外地區的報考點。
7、聯考報考125300會計專業
(1)符合“二、報考條件與要求”的第“2、全國統考”中的要求。
(2)報考北航125300會計專業的考生,只有本科就讀學校在北京地區的應屆本科畢業生、或者是工作單位(且人事檔案也在其工作單位)在北京的往屆考生、或者是戶口在北京的往屆考生,方可選擇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為報考點,否則必須根據所在各省市的要求及自身情況選擇相應的北京以外地區的報考點。
(三)其他專項計劃的報考要求
1、報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參加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試的考生,報考要求見教育部相關文件。我校所有參加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試的考生只按“定向就業”類別招生,需有定向就業單位,并需與我校簽訂相關定向就業協議,否則不予錄取。參加該計劃考試并符合我校要求的考生,請與所在省市高招辦聯系咨詢報考事宜。
2、先進航空發動機高級人才班(與中航發動機公司聯合培養,能源與動力工程學院主責)、網絡安全高級人才班(與國家計算機網絡應急技術處理協調中心聯合培養,計算機學院主責)、境外聯合培養(與已簽署聯合培養碩士研究生協議的境外高水平大學進行聯合培養,能源與動力工程學院、計算機學院及經濟管理學院等學院主責)、文化傳播與管理專題班(依托人文社會科學學院和新媒體藝術與設計學院聯合培養,文化與藝術傳播研究院主責)、試點學院及2011協同創新專項(依托國家試點學院、學校試點學院和教育部2011先進航空發動機協同創新中心,探索新的高級人才培養模式,能源與動力工程學院、計算機學院及生物與醫學工程學院主責)、中航企業基層領導人班(只接收推免生,錄取后先到航空生產企業兼任車間主任助理職務,全面了解企業內勞動者的物質及精神需求,了解企業的生產及管理情況,兩年后返回學校攻讀碩士學位,旨在培養具有堅實科技知識、全面了解企業生產與管理規律的未來領導人進行試點,為航空企業從基層培養未來領導人儲備人才,教務處主責)等專項招生計劃,擬從報考我校相應學院相應專業的推薦免試考生或全國統考考生中,選拔符合要求的考生進行復試錄取,有意向的考生請注意按要求選擇報考學院及專業,詳情咨詢相關主責學院及單位。
三、報考程序
凡是符合北航報考要求的考生,請于2014年10月10日報考以前,仔細閱讀教育部、所在省市研招辦、所選擇的報考點以及北航的公告、通知等文件。不按公告信息等文件要求報名,誤填、錯填報考信息或填報虛假信息,而導致不能確認、考試或復試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報考程序如下:
1、網上報名
登錄北航研招辦網站(網址為http://yzb.buaa.edu.cn),仔細閱讀北航研究生招生主頁相關信息,確定本人符合報考條件后于2014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期間每天9:00~22:00,登錄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仔細閱讀報名網站的提示和要求,按報名網站提示和要求填寫報考信息,認真核對無誤后確認報考信息,牢記系統生成的報名號。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考生對所填寫的信息需保證其準確性(如果被錄取,部分信息將用作以后的學籍管理),因個人填寫錯誤造成的損失,責任由考生自負。
重要提示:
(1)報考北航參加全國統考(報考北航130500設計學專業除外)、聯考報考125300會計(專業學位)、或者報考北航參加法碩聯考的考生,只有本科就讀學校在北京地區的應屆本科畢業生、或者是工作單位(且人事檔案也在其工作單位)在北京的往屆考生、或者是戶口在北京的往屆考生,方可選擇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為報考點。否則必須根據所在各省市的要求及自身情況(報考北航130500設計學專業除外),選擇相應的北京以外地區的報考點。
(2)選擇北航報考點的考生,必須以網上銀行或電話銀行的方式,于2014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網上報名期間進行網上支付報考費,本考點不接收現場交費。未按要求網上支付報名費,北航報考點將不予確認,后果及損失由考生自負。
(3)考生未按要求,錯選報考點、報考單位、考試方式,或未按規定時間到報考點確認網報信息,報名無效,已支付的報考費不退還。此時,考生若要正確報名,須在網上報名截止時間10月31日前,重新報名、繳費,逾期亦不再補報。
(4)考生提交報考信息后,不論是否已支付報考費,所填報的“報考單位”、“報考點”和“考試方式”等信息將不得修改。網上支付報考費前,請務必核準信息,因錯選上述三項信息而誤繳的報考費,將不予退還;此時,考生若要更正報名信息,必須在網上報名截止時間前,重新注冊、報名、繳費,逾期不再補報。
(5)除“報考單位”、“報考點”和“考試方式”以外的其它報名信息,考生可在網上報名起止時間內,使用已注冊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錄、修改。
(6)報名期間教育部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并在考生提交報名信息三天內反饋校驗結果。考生可隨時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建議考生在10月10日網上報名前,先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按照查詢到的學籍學歷信息進行網上報名的信息填報。未查詢到學歷(學籍)的考生必須盡早到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指定的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鑒于認證反饋時間將近一個月,請考生務必留出充裕的時間,及早開展認證工作),在現場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否則報考點將不予進行現場確認。
(7)我校部分通知將通過手機短信的方式發送,請考生正確填寫手機號并保持手機暢通。
2、現場確認
網上報名結束后,考生(推免生除外)務必于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持本人居民身份證、學生證(應屆生必須攜帶)、學歷證書(往屆生必須攜帶)、網上報名的報名號以及其它需要的材料,到所選擇的報考點指定的場所,進行原件查驗、現場照相等確認信息工作。考生本人對網上報名信息要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經考生確認的報名信息在考試、復試及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還需攜帶本科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密封后的兩份專家推薦書、經報考學院同意蓋章簽字后的單位推薦信。
參加強軍計劃的考生還需攜帶本科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密封后的兩份專家推薦書。
3、打印準考證
2014年12月15日-2014年12月29日,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網址為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我校不寄發紙制材料。
推薦免試考生無需下載準考證,但仍需于2014年12月至2015年6月期間,隨時登錄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為http://yzb.buaa.edu.cn),查詢政審、錄取通知書發放等相關的信息。
4、其它相關事宜
(1)請考生隨時登錄北航網站的研究生招生主頁(網址為http://yzb.buaa.edu.cn),查詢初試、復試、錄取等相關信息。
(2)考生報名時應準確填寫姓名、身份證號、聯系電話和相對固定的通訊地址,用于我校向考生郵寄錄取通知書以及辦理一系列入學前后的手續(若錄取通知書考生需要自行領取,請在通信地址欄填寫“自取錄取通知書”字樣,并且郵政編碼寫“100191”)。如因考生本人填寫不清所造成的延誤,責任由考生自負。
四、初試
1、全國統一初試時間為2014年12月27日、28日。
2、我校招生學院、專業、研究方向、考試科目、擬招生人數及相關說明請見專業目錄,自命題科目的考試大綱請登錄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yzb.buaa.edu.cn)查詢。
3、初試成績約二月中旬公布,考生自行在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yzb.buaa.edu.cn)上進行查詢并下載打印,我校將不再寄發紙版成績單。
五、復試
我校為自主確定復試分數線的學校,初試成績滿足我校復試基本要求的考生還需要參加復試,復試時間一般在3月下旬進行(推薦免試考生是否參加請于3月中下旬咨詢相關學院)。復試的具體要求請于2015年3月上旬登錄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yzb.buaa.edu.cn)查詢。
1、考生在復試時除復試通知書(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下載,無須蓋研招辦公章)外,還須攜帶以下材料,材料齊全方可進入復試:
(1)本人居民身份證(應屆本科畢業生和成人應屆本科畢業生還需持本人學生證)原件及一份身份證件正反面的復印件,復印件紙型為A4紙,身份證件正反面需復印在同一頁面上;
(2)復試前一個月內由二級甲等以上(含二級甲等)醫療機構出具的體格檢查表(見“九”中的樣表);
(3)往屆生還需攜帶以下各類材料:a.學歷證書(即畢業證書)原件及一份復印件;b.由檔案所在工作單位人事部門提供的在校歷年學習成績表復印件,并需加蓋檔案所在工作單位人事部門公章;若無工作單位,需由檔案存放管理部門提供檔案內存放的在校歷年學習成績表的復印件,并需加蓋檔案存放管理部門公章;
(4)應屆生還需攜帶所在學校教務部門提供并加蓋公章的在校歷年學習成績表(畢業證書需于開學報到時向學院提供原件與復印件);
(5)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我校的考生,還需提供符合其報考資格要求的各類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2、以大學本科同等學力資格報考的考生(參加全國統考的本科結業生、專科畢業生)以及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在復試時需要加試兩門所報考專業大學本科的主干課程(具體內容屆時咨詢相關學院)。
3、參加復試考生每人需交納復試費100元。
4、凡提交的報考信息需與本人實際相符合。凡是不符者,一經發現,立即取消錄取資格。
5、現役軍人、國防生、少數民族骨干計劃考生,我校均錄取為定向就業類別,考生需書面向學院說明情況,并與我校簽署相關定向就業協議書;國防生等需保留入學資格的考生,需書面向學院說明保留入學資格年限及保留年限內的去向;其它定向就業的考生,也需書面向學院說明情況,并與我校簽署相關定向就業協議書。被錄取的定向就業考生均不轉人事檔案、戶口等,我校不負責就業派遣。
6、我校不接收一志愿未報考我校的考生申請調劑,調劑只限于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進行校內調劑。
六、體檢及政審
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體檢要求詳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可登錄以下網址http://yzb.buaa.edu.cn查詢,或者在教育部網站http://www.moe.edu.cn查詢)。所有考生須在復試前一個月內,自行到二級甲等以上(含二級甲等)醫療機構,進行不少于樣表所列項目的體格檢查,并向復試學院提交由二級甲等以上(含二級甲等)醫療機構出具的體格檢查表(樣式見“九”中的樣表)。體格檢查不符合要求者,將不予錄取。
所有擬錄取考生均需參加政審,政審不合格不予錄取。
七、學習年限及住宿
我校錄取的學歷碩士研究生學制年限一般為2-2.5年(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為3年學制),具體見各學院各專業的備注。
我校研究生實行住宿收費制,所有住宿的學歷碩士研究生均需交納住宿費,住宿標準將在發放錄取通知書時附相關說明。
八、學費及獎助體系
按照國家政策,從2014年入學的研究生開始實行收費制度。我校將按照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收取學費,并對符合要求的學生通過設立獎學金、助學金、助學貸款、三助崗位、綠色通道等制度,建立多元獎助體系。學費及獎助等具體內容,參見研究生院網站相關文件規定。
九、招生咨詢
1、考生可進入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yzb.buaa.edu.cn),查詢各招生學院的招生專業、考試大綱、復試要求等各類報名、考試、復試及錄取信息,并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初試成績單、復試通知單。
2、導師選擇辦法由各學院復試時自行制定。考生如需查詢導師的研究情況、學科建設等詳細信息,可進入學院網頁查看(先登錄北航主頁http://www.buaa.edu.cn,由“學院與課程”進入“北航院系介紹”再進入相應學院);也可直接進入研究生院網頁http://graduate.buaa.edu.cn后點擊“導師信息”查看。
3、我校各學院名稱及聯系方式如下表:
學院代碼和名稱
|
聯系電話
|
E-mail
|
辦公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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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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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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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338291
|
教學區四號樓20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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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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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信息工程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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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338348
|
新主樓F座811室
|
|
003
|
自動化科學與電氣工程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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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338879
|
yanjiusheng_003@sina.com
|
新主樓E座806室
|
004
|
能源與動力工程學院
|
82317436
|
教學區三號樓123室
|
|
005
|
航空科學與工程學院
|
82315043
|
新主樓C座827室
|
|
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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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機學院
|
82317630
|
新主樓G座844室
|
|
007
|
機械工程及自動化學院
|
82317736
|
新主樓A座828室
|
|
008
|
經濟管理學院
|
82338717
|
新主樓A座603室
|
|
008
|
MBA 辦公室
|
82317578、82338230
|
新主樓A座604室
|
|
009
|
數學與系統科學學院
|
82317930
|
教學區主樓主317室
|
|
010
|
生物與醫學工程學院
|
82339416
|
逸夫科學館321室
|
|
011
|
人文社會科學學院
|
82316974
|
教學區五號樓208室
|
|
012
|
外國語學院
|
82316840
|
snk596@163.com
|
如心樓609室
|
013
|
交通科學與工程學院
|
82339923
|
工程訓練中心西配樓402室
|
|
014
|
可靠性與系統工程學院
|
82313661
|
為民樓513房間
|
|
015
|
宇航學院
|
82316532
|
——
|
|
017
|
儀器科學與光電工程學院
|
82338326
|
新主樓B座830室
|
|
019
|
物理科學與核能工程學院
|
82317935
|
wloffice@buaa.edu.cn
|
教學區主樓主318室
|
020
|
法學院
|
82316137
|
如心樓203室
|
|
021
|
軟件學院
|
82339380
|
北航工程訓練中心東三層323辦公室
|
|
024
|
中法工程師學院
|
82339307
|
zhang_peng@buaa.edu.cn
|
教學區二號樓401室
|
026
|
新媒體藝術與設計學院
|
82317288
|
逸夫科學館212室
|
|
027
|
化學與環境學院
|
82316171
|
新主樓D座121室
|
|
028
|
思想政治理論學院
|
82339934
|
圖書館西配樓307室
|
|
036
|
航空科學與技術國家實驗室大飛機班
|
82316670
|
新主樓D座209室
|
4、我校招收2015年學歷碩士研究生各專業及學院如下表:
專業代碼及名稱
|
學院代碼
|
|
010101
|
馬克思主義哲學(學術型)
|
028
|
010108
|
科學技術哲學(學術型)
|
011
|
020200
|
應用經濟學(學術型)
|
011
|
020204
|
金融學(學術型)
|
008
|
020206
|
國際貿易學(學術型)
|
008
|
025100
|
金融(專業學位)
|
008
|
025400
|
國際商務(專業學位)
|
008
|
027000
|
統計學(學術型)
|
008
|
030100
|
法學(學術型)
|
020
|
030500
|
馬克思主義理論(學術型)
|
028
|
035101
|
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
|
020
|
035102
|
法律(法學)(專業學位)
|
020
|
040100
|
教育學(學術型)
|
011
|
040203
|
應用心理學(學術型)
|
011
|
045117
|
科學與技術教育(專業學位)
|
011
|
050201
|
英語語言文學(學術型)
|
012
|
050202
|
俄語語言文學(學術型)
|
012
|
050204
|
德語語言文學(學術型)
|
012
|
050211
|
外國語言學及應用語言學(學術型)
|
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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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5101
|
英語筆譯(專業學位)
|
012
|
070100
|
數學(學術型)
|
009
|
070200
|
物理學(學術型)
|
019
|
070300
|
化學(學術型)
|
027
|
070800
|
地球物理學(學術型)
|
015
|
071400
|
統計學(學術型)
|
009
|
080100
|
力學(學術型)
|
005
|
080200
|
機械工程(學術型)
|
003
|
080200
|
機械工程(學術型)
|
007
|
080200
|
機械工程(學術型)
|
024
|
080204
|
車輛工程(學術型)
|
013
|
080300
|
光學工程(學術型)
|
002
|
080300
|
光學工程(學術型)
|
017
|
080400
|
儀器科學與技術(學術型)
|
017
|
080500
|
材料科學與工程(學術型)
|
001
|
080500
|
材料科學與工程(學術型)
|
024
|
080503
|
材料加工工程(學術型)
|
007
|
080700
|
動力工程及工程熱物理(學術型)
|
004
|
080705
|
制冷及低溫工程(學術型)
|
005
|
080800
|
電氣工程(學術型)
|
003
|
080900
|
電子科學與技術(學術型)
|
002
|
080900
|
電子科學與技術(學術型)
|
024
|
081000
|
信息與通信工程(學術型)
|
002
|
081100
|
控制科學與工程(學術型)
|
003
|
081100
|
控制科學與工程(學術型)
|
014
|
081100
|
控制科學與工程(學術型)
|
015
|
081100
|
控制科學與工程(學術型)
|
024
|
081200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學術型)
|
006
|
081200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學術型)
|
024
|
081400
|
土木工程(學術型)
|
013
|
081602
|
攝影測量與遙感(學術型)
|
017
|
081704
|
應用化學(學術型)
|
027
|
082301
|
道路與鐵道工程(學術型)
|
013
|
082302
|
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學術型)
|
002
|
082302
|
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學術型)
|
013
|
082303
|
交通運輸規劃與管理(學術型)
|
008
|
082303
|
交通運輸規劃與管理(學術型)
|
013
|
082304
|
載運工具運用工程(學術型)
|
013
|
082400
|
船舶與海洋工程(學術型)
|
004
|
082401
|
船舶與海洋結構物設計制造(學術型)
|
007
|
082500
|
航空宇航科學與技術(學術型)
|
015
|
082500
|
航空宇航科學與技術(學術型)
|
024
|
082501
|
飛行器設計(學術型)
|
005
|
082502
|
航空宇航推進理論與工程(學術型)
|
004
|
082503
|
航空宇航制造工程(學術型)
|
007
|
082504
|
人機與環境工程(學術型)
|
005
|
0825Z3
|
航空宇航系統安全與可靠性工程(學術型)
|
014
|
082601
|
武器系統與運用工程(學術型)
|
014
|
083000
|
環境科學與工程(學術型)
|
027
|
083100
|
生物醫學工程(學術型)
|
010
|
083500
|
軟件工程(學術型)
|
006
|
083500
|
軟件工程(學術型)
|
021
|
085201
|
機械工程(專業學位)(工程碩士)
|
007
|
085202
|
光學工程(專業學位)(工程碩士)
|
017
|
085203
|
儀器儀表工程(專業學位)(工程碩士)
|
017
|
085204
|
材料工程(專業學位)(工程碩士)
|
001
|
085208
|
電子與通信工程(專業學位)(工程碩士)
|
002
|
085209
|
集成電路工程(專業學位)(工程碩士)
|
002
|
085210
|
控制工程(專業學位)(工程碩士)
|
003
|
085211
|
計算機技術(專業學位)(工程碩士)
|
006
|
085212
|
軟件工程(專業學位)(工程碩士)
|
021
|
085213
|
建筑與土木工程(專業學位)(工程碩士)
|
013
|
085222
|
交通運輸工程(專業學位)(工程碩士)
|
013
|
085230
|
生物醫學工程(專業學位)(工程碩士)
|
010
|
085232
|
航空工程(專業學位)(工程碩士)
|
004
|
085232
|
航空工程(專業學位)(工程碩士)
|
005
|
085232
|
航空工程(專業學位)(工程碩士)
|
036
|
085233
|
航天工程(專業學位)(工程碩士)
|
015
|
085234
|
車輛工程(專業學位)(工程碩士)
|
013
|
085236
|
工業工程(專業學位)(工程碩士)
|
008
|
085236
|
工業工程(專業學位)(工程碩士)
|
014
|
085236
|
工業工程(專業學位)(工程碩士)
|
024
|
087200
|
設計學(學術型)
|
007
|
100100
|
基礎醫學(學術型)
|
010
|
100900
|
特種醫學(學術型)
|
010
|
120100
|
管理科學與工程(學術型)
|
008
|
1201Z1
|
金融工程(學術型)
|
008
|
120201
|
會計學(學術型)
|
008
|
120202
|
企業管理(學術型)
|
008
|
120401
|
行政管理(學術型)
|
011
|
120403
|
教育經濟與管理(學術型)
|
011
|
120404
|
社會保障(學術型)
|
011
|
120502
|
情報學(學術型)
|
008
|
125100
|
工商管理(專業學位)
|
008
|
125200
|
公共管理(專業學位)
|
011
|
125300
|
會計(專業學位)
|
008
|
130500
|
設計學(學術型)
|
026
|
5、北航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學歷碩士)辦公地址:北航行政辦公樓東樓211、213室。
聯系電話:010-82316033(語音)或82316674、82314369
傳真電話:010-82328059
E-mail:yzb@buaa.edu.cn
往年試題出售地址:北航后勤集團印刷部(北航體育場南側、附中東側)
試題出售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學院路37號北航后勤集團信息綜合服務公司
郵政編碼:100191
電話:010-82338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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