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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招生簡章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4-09-17 相關院校:長沙理工大學
一、培養目標
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二、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研究生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學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2015 年 9 月 1 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 2 年(從畢業后到 2015 年 9 月 1 日,下同)或 2 年以上,達到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符合以下具體業務要求之一的人員:
①全國自學考試完成 6 科以上(含 6 科)本科主干課程學習,成績合格;
②成人高校專升本在讀。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的人員;
(6)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專業學位研究生全國統一考試的報考條件按下列規定執行。
1.報名參加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之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
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不得報考)。
2.報名參加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之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
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可以報考)。
3.報名參加工商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第 1、2、3 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后有 3 年或 3 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有 5 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或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并有 2 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4.報名參加除法律碩士(非法學)、法律碩士(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外的其他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三)接收推薦免試生:具體詳見長沙理工大學 2015 年招收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簡章。
(四)對在當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許報考。三、報名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省(區、市)的
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報考我校管理類聯考科目專業(工商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的考生只能選擇我省所屬市州報名點報考,招生單位報名點不接受報考;報考我校管理類聯考科目專業(會計碩士)的本省考生只能選擇我省所屬市州報名點報考,招生單位報名點不接受報考,其他省考生可以參照該省相關規定就近報考;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
(一)網上報名:報考 2015 年碩士生一律采取網上報名方式。
1.網上報名日期:2014 年 10 月 10 日—31 日每天 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請牢記報名號和密碼)。
應屆本科畢業生預報名時間為 2014 年 9 月 25 日至 9 月 28 日(每天 9:00-22:00,報名信息有效)。
2 .考生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 ://yz.chsi.com.cn ,教育網址: http://yz.chsi.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凡不按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在上述報名日期內,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
3.網上報名填寫報考信息時注意事項:
(1)考生只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布進入復試基本分數要求后,考生可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招生單位的生源缺額信息并根據自己的成績再填報調劑志愿。
(2)同等學力的報考人員,應按招生單位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3)考生要準確填寫個人信息,對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
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規、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招生單位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2014 年全國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進行處理。
(4)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并在考生提交報名信息三天內反饋校驗結果。考生可隨時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現場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
(5)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且申請定向就業少數民族地區。
(6)國家按照一區、二區確定考生參加復試基本分數要求,一區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重慶、四川、陜西等 21 省(市);二區包括內蒙古、廣西、海南、貴州、云南、西藏、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 10 省(區)。
(7)報考地處二區招生單位且畢業后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就業的少數民族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或者工作單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定向就業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可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
(8)已被招生單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否則,將取消推免生資格,列為統考生。
(9)現役軍人報考地方或軍隊招生單位,以及地方考生報考軍隊招生單位,應事先認真閱讀了解解放軍及招生單位有關報考要求,遵守保密規定,按照規定填報報考信息。不明之處應事先與招生單位聯系。
(10)考生應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須到報考點現場核對并確認其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
1.報考點現場確認時間:2014 年 11 月 10—14 日。
2.現場確認地點
(1)參加全國統一考試的考生到本人網上所選擇的報考點確認報考信息;
(2)報考我校的工商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的考生必須選擇我省所屬市州報名點網上報名,并到本人網上所選擇的報考點確認報考信息。
(3)因考試場地的原因,長沙理工大學報考點原則上不接受校外在職人員和外校應屆生報考外校。
3.現場確認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校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核對。
在 2015 年 9 月 1 日前可取的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憑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方可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
(2)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在現場確認時應提供學歷(學籍)認證報告。
(3)考生本人對網上報名信息要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經考生確認的報名信息在考試、復試及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4)考生按規定繳納報考費(考生辦理報考手續繳納報考費后,不再退還)。
(5)報考點按規定采集考生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6)考生報名時不需檔案單位介紹信,報考材料也不需加蓋公章,但錄取時仍需考生檔案單位政審和同意,所以請考生務必征得單位同意;若因上述問題使學校無法調取考生檔案,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的后果,學校不承擔責任。
(7)現役軍人報考,按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的規定辦理。在規定的日期內未完成繳費和采集圖像者,報考無效。
四、考生資格審查考生報名前應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學校審查考生網上報考信息后,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發放準考證。學校將在復試時對考生畢業證書、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審查,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不予復試和錄取,相關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考生所填各種信息及所有報考材料必須真實,對弄虛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入學資格或學籍。
五、考試
1.入學考試分初試和復試。
2.2014 年 12 月 15 日—29 日,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
3.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
4.初試時間:2014 年 12 月 27 日—28 日(超過 3 小時的考試科目在 12 月 29 日進行)。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12 月 29 日,起始時間 8:30,截止時間
不超過 14:30)。
12 月 27 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論、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
12 月 27 日下午 外國語
12 月 28 日上午 業務課一
12 月 28 日下午 業務課二
12 月 29 日 考試時間超過 3 小時的考試科目
5.初試科目:
(1)學術型研究生:除教育學、歷史學、醫學門類設置三個單元考試科目(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業務課一,滿分分別為 100 分、100 分、300 分)外,其他各學科門類考試科目均設置四個單元(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業務課一、業務課二,滿分分別為 100 分、100 分、150 分、150 分)。
(2)專業學位研究生:一般為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業務課一、業務課二共四個單元,滿分分別為 100 分、100 分、150 分、150 分。會計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初試科目設外國語、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兩個單元,滿分分別為 100 分,200 分。
(3)統考、聯考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論、201-英語一、204-英語二、199-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
301-數學一、302-數學二、303-數學三、408-計算機學科專業基礎綜合,398-法碩聯考專業基礎(非法學)、498-法碩聯考綜合(非法學)、397-法碩聯考專業基礎(法學)、497-法碩聯考綜合(法學)以上科目均為全國統考或聯考科目,有關考試內容請參照教育部統一編制的考試大綱。
(4)我校自命題科目:其他非統考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題,考試范圍見我校《考試大綱一覽表》(在招生簡章后面)。
(5)會計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我校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6.初試方式均為筆試。初試每科考試時間一般為 3 小時,建筑設計等特殊科目考試時間最長不超過 6小時。
7.初試地點:考生在報名點指定的地點參加考試。
8.考生初試成績單不郵寄,考試成績查詢方式:
(1)網站:湖南招生考試信息港(www.hneeb.cn)。
(2)聲訊:16885880(自動臺)、1607160(人工臺)。
(3 )短信:1 )移動、電信 C 網、電信小靈通用戶:發送“CJYK# ”加“考生編號”(如: CJYK#010203040506078)到 1062899261 查詢;2)聯通用戶:發送“YKCJ#”加“考生編號”(如: YKCJ#010203040506078)到 1062899251 查詢。
說明:
(1)凡報考我省研究生招生單位的省內考生均可通過以上方式查詢,報考外省研究生招生單位的省內考生,其成績請向招生單位查詢;
(2)凡外省報考我省研究生招生單位的考生,可通過"湖南招生考試信息港"網站或所報考的招生單位查詢。
9.復試時間、地點、方式由我校自定,復試方案等相關通知將會及時在學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頁
上公布。復試內容包括專業課筆試、外語聽力與口語測試、專業綜合面試。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按權重相加,得出入學考試總成績,復試成績占入學考試總成績的 30-50%范圍內。
對以同等學力資格報考我校的考生(含成人高等學校應屆本科畢業生和本科結業生,除工商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外),在復試時須加試兩門所報專業本科主干課程(具體科目已列入招生簡章)。
友情提示:因時間緊迫,具有復試資格的考生名單以及相關復試要求將在學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頁上直接公布,不再寄發書面的復試通知書,屆時請各位考生隨時關注相關信息。
10.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在復試階段進行,屆時考生須出示下列材料: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3)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已經本科畢業的考生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的“學歷查詢”欄目,申請在線驗證報告,打印出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在讀的考生打印教育部學籍在線認證報告;在線驗證不成功的考生須提交教育部學歷書面認證報告。
(4)大學階段成績單復印件(須由大學教務處加蓋公章或檔案管理部門加蓋公章),本校應屆生由學院教務辦加蓋公章即可;
(5)檔案所在單位政審材料(政審材料沒有統一格式)。
(6)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應屆本科生證明(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
六、調劑
1、學校按教育部規定時間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網址: http://yz.chsi.cn)碩士研究生調劑服務系統和本單位招生工作網站公布生源余缺信息及調劑要求。調劑手續均由研招辦統一辦理,不符合調劑要求的考生不得辦理調劑手續。調劑原則和調劑考生資格應符合 2015 年教育部錄取工作的文件規定。
2、一般調劑程序
(1)考生自行登錄碩士研究生調劑服務系統填報調劑志愿;
(2)研招辦審核考生填報信息,并及時通知其是否復試;
(3)調劑生復試后,我校及時在調劑系統給出擬錄取結果,被擬錄取的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內給出回復后,即向原報考單位遞交調劑申請書;
友情提示:(1)(2)(3)項調劑程序均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服務系統進行。
(4)研招辦向擬錄取調劑生的原報考單位發出調閱初試試卷的公函;
(5)原報考單位根據考生調劑申請書和研招辦公函,通過機要向我校寄出初試試卷;
(6)研招辦做最后審查。
七、體格檢查體檢時間:復試考生體檢時間、要求由我校在復試報到時予以通知。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 號,可在教育部網站 www.moe.edu.cn 查詢),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 號)規定執行。
八、錄取、學制和學費
學校按照教育部制定的 2015 年錄取工作規定和要求以及湖南省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的補充規定,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和考生入學考試(包括初試、復試)成績,并結合考生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身心健康狀況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碩士研究生按國家政策實行彈性學制,學制為 2-3 年。
根據《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關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機制的意見》(財教〔2013〕19 號)以及《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教育部關于加強研究生教育學費標準管理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
〔2013〕887 號)文件精神,從 2014 年秋季學期起,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新入學研究生必須交納學費,學費標準按湖南省教育及物價部門的相關文件執行。
九、違紀處罰對于考生申報虛假材料、考試作弊及其它違反考試紀律的行為,我校將通知考生所在單位,并按照教育部《國家教育考試違紀處理辦法》進行嚴肅處理。十、碩士研究生獎助體系我校統籌政府投入、學校自籌經費、科研經費、社會捐助等資金,建立健全多元獎助政策體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研究生獎助學金體系分為獎學金和助學金兩個部分。獎學金包括國家獎學金、學業獎學金、新生獎學金和各類單項獎學金等;助學金包括國家助學金、“三助”金和和校內特殊困難補助等。適用對象為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取得正式學籍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資收入的除外)。對于符合適用條件的研究生,我校獎助學金的覆蓋面可達到 100%。具體執行細則參見當年的校發文件。招生過程中,如果上級部門出臺新的政策,我校將做相應調整。
十一、錄取類別碩士生錄取類別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種。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均須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
十二、其它注意事項
1.請密切關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站上招生工作欄的相關信息。招生信息如有變動,以報名期間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站公布的招生簡章、專業目錄、考試大綱、復試科目及相關信息為準。有關業務課考試等信息咨詢,請直接與報考學院聯系。
2.長沙理工大學教職工網報時請在“備用信息 1”欄中填寫“長沙理工大學職工”,長沙理工大學應屆生的通訊地址應填寫為“長沙理工大學 XX 校區 XX 學院 XX 班級 XX 信箱”,以便錄取通知書的準確投遞。長沙理工大學應屆本科畢業生的檔案和學習單位應填寫為“長沙理工大學 XX 學院”。
3.專業目錄中公布的招生人數(含推免生)僅供參考,實際招生人數則根據教育部批準的招生人數、考生生源情況綜合確定。
通訊地址:湖南省長沙市長沙理工大學金盆嶺校區(郵編:410076)
聯系部門: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聯系電話:(0731) 85219058 82309678
傳 真:(0731) 82309679
網 址:http://www.csust.edu.cn/pub/yjsb/zsxxw/index.html
電子信箱:csust_y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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