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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中華女子學院 2024-03-28 相關院校:中華女子學院
根據教育部《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23〕2號)精神、《關于做好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4]1號)、《北京市招生考試委員會關于做好2024年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補充意見》(京招考委[2024]4號)和中華女子學院關于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關文件要求,為了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嚴格執行政策,嚴守工作紀律,規范錄取行為,強化工作作風,確保復試工作的公平公正、科學有效,提升人才選拔質量,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組織管理
學校嚴格落實招生錄取主體責任,加強人員管理,強化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我校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各項工作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部署,嚴格執行“集體議事,集體決策,會議決定”的規程,審議、決策考試招生重大事項。研究生管理部門會同學校紀檢監察部門進行監督檢查。實行校、院兩級管理,具體職責如下:
(一)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研究生處)負責復試工作的領導和統籌管理。具體負責完善復試錄取辦法、分配招生計劃、審定調劑工作辦法、規范復試過程、審核擬錄取名單等工作。
(二)招生專業所在學院負責審查本專業考生復試資格、制訂復試實施細則、確定復試考核內容、評分標準和程序等。
(三)學校紀檢監察部門根據監督執紀工作要求,對復試錄取工作進行有效監督,受理信訪舉報相關問題,通過現場巡視或錄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加強對復試過程的監督。
二、復試原則
(一)堅持公開、公平、公正,考生素質、能力與知識并重。
(二)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
三、復試錄取具體辦法
(一)一志愿考生進入復試的成績基本要求
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初試成績須達到國家劃定的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含單科分數線和總分分數線)(A類)基本要求。學校執行國家的初試加分政策。
第一志愿報考我校“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各招生專業復試分數要求均為初試總分不低于265分。
我校實行差額復試,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實際合格生源數組織復試)。
(二)申請調劑的考生進入復試需符合的條件
1.申請調劑的考生(不限男女)須滿足我校報考條件并且符合國家教育部關于2024年碩士研究生調劑的各項政策。
2.調劑考生初試成績須達到初試專業國家劃定的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含單科分數線和總分分數線)(A類)基本要求。學校執行國家的初試加分政策。考生所考外語為英語。
3.申請調劑“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須滿足我校報考條件并且符合國家教育部關于2024年碩士研究生調劑的各項政策,各招生專業復試分數要求均為初試總分不低于265分,同時報考專業也須滿足我校的專業調劑要求。
4.申請調劑社會工作專業碩士的考生報考專業須為學術學位的社會學(0303)或者專業學位的社會工作(0352)。
5.申請調劑教育專業碩士的考生報考專業須為學術學位的教育學(0401)或者專業學位的教育(0451)。
6.申請調劑法律碩士(法學)的考生報考專業須為專業學位的法律碩士(法學)(035102);申請調劑法律碩士(非法學)的考生報考專業須為專業學位的法律碩士(非法學)(035101)。
7.學校根據調劑考生初試成績和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基本要求對考生進行排序,在滿足我校復試基本要求的基礎上,由高到低確定參加復試人員。初試總成績相同的考生,按照統考科目政治和英語兩科的成績之和排序。初試總成績相同,同時統考科目政治和英語兩科的成績之和相同的考生,按照統考科目政治的單科成績排序。
為方便考生調劑,我校將在全校一志愿考生復試結束后,根據上級2024年有關規定及各專業生源情況、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和考試考核等情況,確定并及時公布調劑辦法及各專業調劑缺額等。
(三)復試的方式及時間
1.我校復試采用現場復試。
2.全校一志愿考生復試在3月26日進行。社會工作、法律、教育碩士分專業進行復試。社會工作專業各專業方向的考生分專業方向進行復試。同等學力考生需加試;報考法律專業碩士(非法學)的考生不加試。
3.各專業調劑考生的復試擬在4月中旬完成,具體復試安排另行通知。
4.資格審查材料提交等安排詳見各專業復試實施細則。
(四)復試錄取的基本程序
1.資格審查
復試前需進行資格審查,經審查通過的考生準予復試。積極運用“兩識別”“四比對”等措施,加強對考生身份的審查核驗,嚴防替考。未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不能參加復試。
根據各專業復試實施細則的具體時間要求,請參加第一志愿復試的考生于3月26日上午,將以下材料交至中華女子學院主樓大廳內工作人員。
應屆生: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原件(正、反面),初試《準考證》,學生證原件(首頁和注冊頁)或《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在校歷年成績單原件(加蓋學校教務處公章)。
往屆生: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原件(正、反面),初試《準考證》,學歷證書原件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應與報名時的學歷一致),在校歷年成績單原件或復印件(復印件須加蓋學校教務處公章或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公章)。
學歷(學籍)校驗有疑問的考生:須在復試前向各報考專業(方向)所在學院提交學歷(學籍)核驗證明。涉及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證號等)變更的,須提交戶口簿本人頁原件、公安部門出具的變更證明及本人簽字的身份承諾書。
符合《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23]2號)特殊政策加分的考生,須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還需提供本人《入伍批準書》(復印件應加蓋檔案部門公章)、《退出現役證》(原件)。
第二學士學位考生,須以報名時的身份提供學歷證明。其中,以應屆本科畢業生身份報名的,應提供學生證;以往屆生身份報名的,應提供學歷證書。
考生須確保所有材料的真實性。凡有弄虛作假者,無論何時一經發現,即取消復試或錄取資格。
考生參加復試前務必提前學習《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附件1)、《中華女子學院2024年社會工作專業碩士復試實施細則》(附件2)、《中華女子學院2024年法律專業碩士(法學/非法學)復試實施細則》(附件3)和《中華女子學院2024年教育專業碩士(學前教育領域)復試實施細則》(附件4),保證充分了解復試紀律和要求、各專業復試流程和實施辦法。
2.簽訂《中華女子學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考生誠信承諾書》
復試前與考生逐一簽訂《中華女子學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考生誠信承諾書》(附件5),確保提交材料真實有效、復試全程恪守誠信。我校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嚴肅查處考試招生違規違紀行為。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取消復試、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
3.嚴格按要求參加復試
考生須嚴格按照學校和相關專業要求參加復試。復試期間要堅持并完善“三隨機”(隨機選定考生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等管理方式,加強復試過程監管,確保公平公正。每位考生的復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為保證復試的有效性,原則上同一學科(專業)各復試小組的復試方式、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應統一。復試主要從專業素質、綜合素質及英語水平等方面對考生進行綜合考察,具體以各專業的復試實施細則為準。
復試成績為復試各項內容考核成績之和(復試中如有權重,按權重計算)。招生單位認為有必要時,可對相關考生再次復試。相關結果將及時在中華女子學院研究生信息網招生主頁公布,接受社會監督。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復試是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復試內容屬于國家機密級。復試過程中禁止錄音、錄像和錄屏。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以任何形式錄制、復制或傳播與我校復試相關的內容。復試過程中,所有涉考人員應當嚴格遵守相關規定,對復試過程和內容保密。
4.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
參加復試的考生需要將《中華女子學院2024年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表》(附件6)交由檔案所在單位填寫并簽字、蓋章,復試前以彩色掃描件的形式發送至我校指定郵箱(yanzhao@cwu.edu.cn),或在復試當日提交原件。
5.體檢
考生體檢在擬錄取后開展。我校體檢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結合招生專業情況進行。請考生持《北京市研究生招生體格檢查表》(附件7)在當地二甲及以上醫院自行完成體檢,并將蓋章有效的體檢表以彩色掃描件的形式在4月26日前發送至我校指定郵箱(yanzhao@cwu.edu.cn),原件待到校報到時上交至各培養學院。開學后進行統一復查,體檢不合格者按照國家相關規定處理。
6.錄取
(1)分批錄取
第一批:錄取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
根據一志愿考生的總成績由高到低確定錄取人員?偝煽兿嗤目忌,按照初試成績進行排序;總成績相同,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均相同的考生,按照初試兩門業務課成績之和進行排序。
其中,社會工作專業各方向的名額未能錄滿一志愿考生時,可從一志愿其他專業方向復試合格考生中按初試成績排名,從高到低征詢考生意愿,依次錄取;仍有剩余名額時,從調劑考生中錄取。
第二批:一志愿名額不足的,從調劑考生中錄取。
調劑考生的錄取與一志愿考生相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錄。
① 復試成績沒達到60分;
② 同等學力考生加試成績單科不合格;
③ 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不符合錄取要求;
④ 體檢未達到《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
⑤ 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的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按照錄取通知書確定的報到日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2)確定和公示擬錄取名單
全校各專業復試考核全部結束后,我校將根據生源情況、學校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等,結合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體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各專業擬錄取名單。擬錄取名單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同意后及時在中華女子學院研究生信息網上公示。擬錄取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公示時間為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
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簽訂三方定向就業合同。
(3)發放錄取通知書
根據上級部門相關文件要求,我校擬于6月中下旬發放錄取通知書。
四、違規處理
考生應誠信復試。提前認真閱讀教育部《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以及我校發布的相關信息。須知曉: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行為、為他人實施組織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行為、為實施考試作弊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試的試題、答案的行為、以及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的行為都將觸犯刑法。
對在考試過程中,違反誠信、規范應試相關規定者,無論何時,一經發現,將取消考試成績或錄取資格;觸犯法律的,按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并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入學后3個月內,我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五、其他說明
我校及相關招生學院以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中華女子學院研究生信息網、我校電話、電子郵件、研招網短信等方式公開或發送給考生的相關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視為送達,因考生個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六、復試的監督和復議
(一)強化監督檢查。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復試錄取工作進行全面監督。
(二)信息公布。學校及時公布復試基本分數線、復試辦法等信息,接受公眾監督。
(三)加強巡視。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到各復試現場巡視,加強監管。
(四)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所有參與復試工作的人員要認真負責,嚴格保密。凡有親屬參加復試的教師,在復試全過程中應予以回避。學校對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員要嚴格追究責任。
(五)實行復議制度。復試結束后的一周內,研究生處受理實名的書面投訴。
七、研招咨詢及監督電話
(一)教務部(研究生處)研招咨詢電話:010—84659610/84659609;
(二)社會工作專業碩士各專業方向研招咨詢電話:
社會工作(婦女服務方向):010—84659040
社會工作(婦女發展方向):010—84659203
社會工作(女性與傳播方向):010—84659651
社會工作(女性領導力與社會發展方向):010—84659078
(三)法律專業碩士研招咨詢電話:010—84659592;
(四)教育專業碩士研招咨詢電話:010—84659546;
(五)學校監督電話:010—84659012;
(六)北京教育考試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2024年研究生招生專用監督電話:010—82837456。
附件:
附件2.中華女子學院2024年社會工作專業碩士復試實施細則.pdf
附件3.中華女子學院2024年法律專業碩士復試實施細則.pdf
附件4.中華女子學院2024年教育專業碩士復試實施細則.pdf
附件5. 中華女子學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考生誠信承諾書.pdf
附件6:中華女子學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錄取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表.pdf
中華女子學院教務部(研究生處)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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