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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中共中央黨校 2024-04-01 相關院校:中共中央黨校
一、總體要求
我校(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在保證公平公正公開、科學規范安全的基礎上,嚴格管理,嚴密組織,確保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高效有序開展。
(一)招生名額
根據《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結合我校(院)2024年推免碩士生擬錄取情況,我校(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各專業統一考試招生計劃調整如下:
教研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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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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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考試招生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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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克思主義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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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克思主義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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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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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學教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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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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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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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學教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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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經濟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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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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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社會主義教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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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社會主義與國際共產主義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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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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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教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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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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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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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和法律教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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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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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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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和生態文明教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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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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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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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黨史教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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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黨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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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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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的建設教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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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黨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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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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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戰略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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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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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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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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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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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安全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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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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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急管理培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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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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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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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復試名單確定
復試名單確定遵循以下原則:
1.考生初試成績必須達到教育部規定的相關學科門類的復試分數基本要求;
2.按各教研部門的招生專業(學科)分別進行排名,依總分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復試名單;
3.各教研部門按各招生專業(學科)招生計劃的120%-200%確定復試名單;
4.研招辦對各招生專業(學科)的復試名單進行審核匯總。
復試名單確定后在我校(院)研究生院網站公布。
我校(院)不接受調劑考生。
二、具體復試安排
按照北京教育考試院要求,結合我校(院)實際,擬定于2024年3月21日-22日在我校(院)集中開展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主要采取線下面試的方式進行。根據專業(學科)需要,招生專業可自行選擇開展加試。各專業具體復試時間,以我校(院)研究生院網站后續通知為準。
(一)考生報到
考生應于3月21日上午9:30-11:00,在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研究生院82號樓大廳報到,并開展資格審查。詳細交通指引見附件1。
(二)資格審查
我校(院)將在復試前對復試考生報名資格進行審查,考生需攜帶下列材料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審查:
1.初試準考證;
2.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正反頁復印在同一張A4紙上,不接受照片打印版本);
3.加蓋黨組織公章的黨員證明原件(附件2,落款時間在2024年3月);
4.學籍學歷證明材料:
(1)往屆生須提交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及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應屆生須提交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和每學期均已注冊的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3)尚未畢業,但承諾在錄取當年入學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提交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
5.大學期間成績單原件或檔案中成績單復印件(加蓋檔案單位紅章);
6.考生自述(3000字左右,包括思想政治表現、外語水平、業務和科研能力、研究計劃等);
7.加蓋組織人事部門公章的考生政審調查表原件(附件3);
8.中共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考生知情承諾書(附件4);
9.加分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提交)。
請考生以誠信為原則,實事求是提交材料,并確保材料真實有效。無正當理由,逾期不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復試。
大學成績單原件或復印件、考生自述、本科畢業證書復印件、學位證書復印件等材料除資格審查交研招辦1份外,需另行準備1份,在復試時交給復試小組秘書。
(三)復試內容
我校(院)復試主要采取面試形式,由各教研部門負責考核。復試內容包括外語復試(滿分30分)和專業復試(滿分70分)兩部分,二者相加為復試成績,不合格者(復試成績總分低于60分或專業復試成績低于42分)不予錄取。
外語復試主要考察考生的外語聽說能力;專業復試著重對考生專業素質、科研潛質、綜合素質、創新能力的考察。每位考生復試時間一般在30分鐘左右。復試考官根據考生的現場表現和考生提供的個人材料,獨立打分,最后計算平均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1位)作為考生復試成績。復試情況現場記錄,全程錄音錄像,當場計算成績、寫出評語。
各專業可根據專業(學科)特點,自行選擇對考生進行加試,加試一般采取筆試或面試的形式。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加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是否加試以復試小組通知為準。
(四)錄取排名成績計算
考生錄取排名成績由初試成績與復試成績綜合決定,其中,初試成績權重60%,復試成績權重40%。根據教育部規定,錄取排名成績計算公式為:
錄取排名成績=初試成績(折合為百分制)×初試成績權重(60%)+復試成績×復試成績權重(40%)
三、體格檢查
考生體檢在擬錄取名單公示階段進行,所有擬錄取考生均須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衛生廳關于普通高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規定執行。
考生可就近選擇當地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進行體檢。體檢須使用統一制式表格(附件5),非統一制式表格不予接收。體檢報告須在擬錄取名單公示結束前提交至研招辦。復試報到時也可提交,體檢日期須為2024年3月(含)后。
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將依次遞補復試合格、候補錄取的考生。
考生入學前,須按照學校安排到指定醫院進行復檢。復檢不合格者,按《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研究生管理規定》相應條款執行。
四、錄取辦法
對復試合格(專業復試成績不低于42分且復試總成績不低于60分)的考生,根據錄取排名成績,結合體檢結果,從高到低依次錄取。
符合《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第六十二條規定條件并審核通過、享受初試加分政策的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在多名考生錄取排名成績一致的情況下,按考生復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考生復試成績仍然一致時,進行加試,按照加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
對擬錄取的非定向就業考生,我校(院)將提前調閱其人事檔案進行審核。審檔通過者,才能發放錄取通知書。
五、注意事項
1.考生應自覺遵守我校(院)各項復試紀律,如實提供各類信息。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其錄取資格或學籍,并上報教育主管部門和在網上公布。
2.我校(院)認為有必要時,可對考生再次復試。
3.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我校(院)不承擔責任。
4.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5.我校(院)復試實行全程網上公布制度。復試錄取辦法、復試名單、復試成績及擬錄取名單都將進行網上公布(網址:http://www.ccps.gov.cn/bmpd/yjsy2/),擬錄取名單公示10個工作日,接受考生監督。
6.復試錄取期間,我校(院)研招辦設監督舉報電話受理考生投訴,電話為:010-62804348。北京教育考試院研招辦招生專用監督電話為:010-82837456。
六、其他
本方案由校(院)學位研究生招生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如遇國家政策調整,以國家政策為準。
附件:
中共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學位研究生招生委員會辦公室
2024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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