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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青島理工大學 2024-04-12 相關院校:青島理工大學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嚴格規范執行招生政策,進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招生選拔質量,根據教育部和省教育廳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組織領導
(一)學校成立由校黨委書記任組長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對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集中統一領導。領導小組成員實行回避制度。
(二)各研究生招生學院成立由學院院長、黨委(總支)書記任組長,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長任副組長,院學術委員會主任、學科專業帶頭人和研究生指導教師代表等組成的學院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小組(以下簡稱工作小組),負責本學院復試工作的組織、管理及監督。工作小組成員實行回避制度。
(三)在各工作小組指導下,成立相應學科(專業類別)復試小組,各復試小組由不少于5名本專業的優秀教師組成(研究生導師不得少于三分之二),實行組長負責制,根據學科特點和專業要求,結合復試方式,配齊配強工作人員。小組成員實行回避制度。
(四)研究生院統一組織、協調復試錄取工作,各學院負責組織考生的資格審查、專業課測試、英語聽說測試、綜合面試、同等學力加試、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以及其他相關工作。
二、工作原則
堅持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嚴守工作紀律,規范錄取行為,強化工作作風建設,確保復試錄取公平、公正、科學。
三、復試
(一)考生進入復試的基本條件
1.復試成績要求
(1)在滿足教育部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基礎上,各學院結合招生計劃、考生生源和復試差額比例等情況,確定各學科(專業類別)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及其他學術要求。
(2)同一學院同一專業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執行相同的復試初試成績和其他學術要求。
(3)報名我校“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為:見https://yjsh.qut.edu.cn/info/1097/3311.htm
2.復試比例
所有學科(專業類別)原則上按不低于120%的差額比例進行復試,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實際合格生源數組織復試,各學院根據學科(專業類別)實際需要,確定一志愿和各批次調劑采取的復試差額比例。
(二)考生復試資格審核
復試考生在青島理工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統(https://yjsxt.qut.edu.cn/Open/Master/Signin.aspx)提交資格審查材料掃描件,提供材料包括:誠信復試承諾書(附件1)、思想政治、心理鑒定表(附件2)、有效身份證(正反面)、準考證、學歷證(應屆考生提供完整注冊后的學生證、自考生提供相應自考證明材料)、學歷學籍核驗結果(《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等。應屆生還需提供大學本科蓋章成績單或自考成績單;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考生還需提供本人入伍前的學歷(學籍)材料、《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各學院根據復試名單安排專人采取“兩識別”(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四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誠信檔案庫數據比對)等措施對考生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身份、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得參加復試。考生必須保證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入學后對錄取考生報名材料進行再次審核,對提供虛假材料者取消入學資格,后果由考生自負;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我校加分及審核政策根據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附件3)執行。
(三)復試形式與內容
我校2024年所有學科(專業類別)一志愿采用現場復試方式,調劑志愿采用網絡遠程復試方式。
復試內容主要包括筆試考試、專業綜合面試、英語聽說測試、思想政治素質和心理素質考核等。各學院應根據學科(專業類別)特點,盡可能采用綜合性、開放性試題。
1.筆試考試:專業課、思想政治理論、同等學力加試。(每門滿分100分)。
專業課:重點考察考生對本學科(專業類別)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的綜合掌握情況,內容應涵蓋所在學科(專業類別)對應的本科主干專業基礎課和專業課,考試科目以各學院公布的復試科目大綱為準,計入復試成績,成績低于60分為不合格,不予錄取。
思想政治理論:僅工程管理碩士、工業工程與管理碩士、會計碩士組織思想政治理論考試,成績計入復試成績,成績低于60分為不合格,不予錄取。
同等學力加試:同等學力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以學院公布的復試科目為準,且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科目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成績低于60分為不合格,不予錄取。加試形式為筆試。
具體要求如下:
(1)各學院根據學科(專業類別)特點自主選擇單獨組織筆試方式或筆試面試混合方式進行。不同復試方式(現場復試和網絡遠程復試)流程必須完全一致。
(2)復試筆試環節按照碩士研究生自命題工作管理規范組織實施。
(3)各學科專業筆試采取的考試方式、相關規定、考試時間(原則上不少于1小時)等,各學院須在復試實施細則中明確并公布。
(4)網絡遠程復試筆試的考生需按要求下載《青島理工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筆試科目答題模板(A4紙張)》(附件4)并打印,筆試答卷提交按《青島理工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網絡遠程復試操作指南》(附件5)執行。
2.專業綜合面試(滿分100分)
主要考查考生的專業基礎知識、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分析解決問題能力、創新潛質、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心理素質等綜合素養。成績計入復試成績,60分以上(含60分)為合格。專業綜合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復試小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復試情況要有記錄,當場給出成績和評語,面試現場記錄不得更改。為保證復試成績的公平、公正,按“復試小組去掉1個最高分和1個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式,計算考生專業面試成績或筆試面試混合方式成績;計算后的成績,須由面試小組所有成員簽名確認。采取多組復試的專業,同一學科(專業類別)各復試小組的面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統一,并制訂相應導師評分的管理辦法盡量消除組間分數差異,以保障各組成績的科學性、有效性、公平性。
3.英語聽說測試(滿分100分)
復試小組中應包含業務水平高、英語口語水平好的教師負責英語聽說測試,應盡可能結合專業特色,主要測試考生應用英語進行交流的能力,以口語對話形式考察學生外語聽說能力,成績計入復試成績,低于60分為不合格,不予錄取。英語聽說能力測試計算方式由各學院根據測試評分方式確定。
4.思想政治素質和心理素質考核
思想政治素質和心理素質考核由學院黨委(總支)書記負責組織具有學生工作和心理咨詢工作經驗的教師完成。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工作學習態度、職業道德、心理健康情況等方面。各學院考核時應將考生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心理素質考核結果以合格、不合格計,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對于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各學院要逐一形成書面材料備案。
復試全流程須錄音錄像,音像材料需嚴格密封,由復試工作小組組長、研究生招生部門負責人、紀檢監察人員簽字后交學校保存。
復試錄取期間,學校將嚴格落實校領導“包片”負責制度,組織有關部門聯合開展復試現場全面巡查。
(四)復試具體安排
學校一志愿考生復試擬定于3月下旬進行,調劑考生復試時間根據研招網調劑系統開通時間確定并提前公布,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現場復試嚴格落實校園公共衛生和安全制度;網絡遠程復試采用管理措施和技術手段防范考試作弊(具體操作流程詳見《青島理工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網絡遠程復試操作指南》),保證考試流程、導師組組成人員、選拔標準等公平一致。
(五)體檢
在新生入學后,由學校醫院組織,具體安排詳見入學指南,體檢標準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體檢不合格者或不參加體檢者,取消錄取資格。
四、調劑
(一)基本要求
我校只接收英語語種調劑,調劑考生和一志愿上線考生,執行相同的復試程序。且需符合下列要求(同等學力調劑考生還需符合我校招生簡章相關報考要求):
1.符合我校招生學科(專業類別)的報考條件和學院規定的調劑相關要求(附件6)。
2.初試成績達到教育部統一規定的A類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單科、總分)。
3.原報考專業與我校招生專業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4.原初試科目與我校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我校招生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考生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涵蓋調入專業所有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的,視為相同。
5.統一命題科目數學一、二、三之間和英語一、二之間可由高向低調,不可由低向高調。如數學一可調至數學二,英語一可調至英語二,不得逆調。經濟類綜合能力可以向數學三調劑。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報考條件、且初試成績同時符合調出專業和調入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專業。各學院需在調劑基本要求的基礎上,根據學科(專業類別)特點和生源情況制定本學院的調劑辦法,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后,予以公布并嚴格執行。
6.涉及考生第一志愿專業范圍等學術要求的,須先經學位評定委員會或學術委員會審核同意,確?茖W性。
7.具體調劑考生接收條件詳見我校各學院調劑錄取辦法。
(二)調劑程序
1.所有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完成調劑志愿的提交,未通過該系統調劑錄取的考生一律無效。
2.學院對考生資格進行初審,確定考生的調劑資格,經領導小組審核后由學院發送復試通知,接到復試通知的調劑生務必在復試通知規定的時間內網上回復確認。
3.學校每次開放調劑系統持續時間不低于12個小時。對申請我校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不得簡單以考生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
4.考生調劑志愿鎖定時間不超過36小時?忌缭阪i定時間結束后仍未收到復試通知,鎖定解除,考生可繼續填報其他志愿。
五、錄取
(一)成績計算
1.復試成績
復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筆試成績(滿分100分)×筆試權重+專業綜合面試成績(滿分100分)×專業綜合面試權重+外語聽說能力成績(滿分100分)×(1-筆試權重-專業綜合面試權重)
其中:
(1)工程管理、工業工程與管理和會計專業碩士筆試成績由復試期間加試的思想政治理論(滿分100分)成績與復試專業課筆試成績(滿分100分)按權重相加折合成百分制,各自權重及計算辦法由相關學院自定,并在復試實施細則中明確并公布;其他學科專業復試專業課筆試成績即為復試筆試成績。
(2)各學院可根據學科專業特點確定復試筆試成績、綜合面試成績、外語聽說能力成績各自的權重,具體以各學院向社會公布的復試實施細則為準。
(3)復試成績低于60分為不合格,不予錄取。
2.錄取總成績
錄取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折合初試成績(滿分100分)×(1-復試成績權重)+復試成績(滿分100分)×復試成績權重
其中:
(1)折合初試成績=(初試總分/初試總分滿分)×100分
(2)復試成績占錄取總成績的權重由各學院在30%-50%范圍內確定。
(二)錄取總成績的排序及使用
同一學科(專業類別)一志愿考生和各批次調劑考生要根據錄取總成績分別排序,依次錄取。
在規定的復試差額比例范圍內,學校根據各學科(專業類別)分配名額,對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按錄取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規則如下:
1.不同學院的不同招生學科專業分別排序。
2.同一學院、同一學科專業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專業碩士研究生分別排序。
3.同一學科、專業在不同學院招生的,按招生簡章規定分別排序。
4.同一學科、專業且采用不同考試科目組合的,按照科目組合錄取總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排序。
5.招生簡章中明確按照方向招生的,按照該方向考生錄取總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排序。
6.參加同一學院、同一學科專業同一復試批次的考生,按照錄取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起排序。
7.復試合格但因差額未能錄取的所有調劑考生,如再次申請調劑到我校其他有缺額且筆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學科(專業類別),可由考生申請、經擬調劑學院工作小組組長審核同意,無需再次復試,以最近一次復試錄取總成績參加錄取排序。
(三)擬錄取名單確定
1.錄取時,若錄取總成績相同則按復試成績、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總成績排名順序依次優先考慮。
2.學院可以將候補錄取考生按遞補先后排序,并在備注中注明“候補1”、“候補2”、“候補3”…等字樣(候補數量由各學院自主定),以便在擬錄取的考生放棄擬錄取資格或計劃調整的情況下能按序補錄。
3.非全日制擬錄取考生應在學校規定時間內,向擬錄取學院提交《青島理工大碩士學位研究生定向就業合同(樣本)》(附件7),否則取消擬錄取資格。
4.學校將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向所有擬錄取的考生發送待錄取通知,考生須在待錄取通知規定的時間內網上回復確認,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待錄取資格。放棄的錄取資格名額,由學校從參加同一批次復試的候補錄取考生按遞補先后順序擬錄取。
六、相關工作制度
(一)責任追究制度
認真落實研究生招生考試管理規定,嚴肅研究生復試招生工作紀律,嚴格執行責任追究制度,切實維護廣大考生合法權益。對責任不落實和工作不到位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對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招生管理規定行為的工作人員,一律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二)監督制度
建立健全監督檢查制度,加強復試錄取全過程管理。在復試過程中,學校派出督查工作組對學院復試組織情況、復試各個環節進行督導檢查。校紀檢監察部門和研究生院負責對相關舉報的受理工作,各工作小組對本學院考生的復試負責,并負責對考生提出的有關疑問做出必要的解釋。舉報受理電話及郵箱:
紀檢監察部門:0532-85071099,jiwei@qut.edu.cn。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0532-85071303,yzb@qut.edu.cn。
(三)信息公開制度
各學院負責制定并在學院網站上公布本學院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須明確各學科、專業類別招生人數、初試成績和其他學術業務要求,不同復試批次所采取的復試差額比例,“雙機位”遠程復試組織管理要求以及具體流程、內容、方式、復試成績使用辦法、錄取排名方式等,以及具體復試合格要求條件和不予錄取情況)、參加復試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復試專業名稱、初試各科成績等信息)、復試成績等。各學院擬公布的信息,必須報領導小組審核,未經審核通過的不得公布或公示。研究生院負責在學校網站向社會公布學校復試錄取工作方案、調劑辦法、各學院實施細則,擬錄取考生名單和參加專項計劃、享受初試加分或照顧政策的考生相關情況。
(四)回避制度
專職工作人員,如有近親屬參加當次的復試或存在可能影響當次考試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接觸當次復試的試題(包括副題)、評分參考、答卷等涉密材料;兼職工作人員如有近親屬參加當次復試錄取或存在可能影響當次考試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關系的,不得參加當次的復試工作。
(五)復議制度
考生認為學院招生錄取行為有違反規定的,可向學院或學校提出申訴或舉報。對投訴和舉報反映的問題,學校和學院將認真進行調查、處理,并及時答復。
七、本方案由研究生院負責解釋。
青島理工大學
2024年3月23日
附件【附件1:青島理工大學2024年考生誠信復試承諾書.docx】已下載4013次附件【附件2:青島理工大學碩士生復試思想政治、心理鑒定表.docx】已下載3652次附件【附件3: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有關規定.docx】已下載2801次附件【附件4:青島理工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筆試科目答題模板(A4紙張).pdf】已下載3282次附件【附件5:青島理工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網絡遠程復試操作指南.pptx】已下載2691次附件【附件6:青島理工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調劑工作辦法.docx】已下載4199次附件【附件7:青島理工大碩士學位研究生定向就業合同(樣本).docx】已下載1452次附件【附件8:青島理工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繳費操作指南.docx】已下載2878次附件【附件9:青島理工大學2024年研究生招生網絡遠程復試考場規則.docx】已下載216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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