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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南昌工程學院 2024-03-19 相關院校:南昌工程學院
為全面做好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錄取工作,確保招生考試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科學性,根據教育部《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關于做好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江西省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培訓會議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總則
我校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堅持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嚴格規范執行招生政策,嚴格復試組織管理,嚴格復試考核標準,提高復試的科學性和有效性,切實做好復試錄取各項工作,確保招生質量,確保公平公正。
二、組織機構與職責
(一)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執行教育部關于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規定和辦法,制定學校招生工作有關文件、制度、流程和實施細則,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審定學校招生計劃分配及錄取原則。
(二)學校復試工作小組(復試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領導小組)
學校研究生復試工作小組負責統籌、協調疫情形勢下學校研究生復試錄取各項工作的組織和開展;負責對復試錄取工作的監督、檢查;負責復試錄取過程中重大與應急事件的處理。
(三)招生學院復試錄取工作小組
各招生學院成立由學院負責人擔任組長、各招生方向帶頭人、紀委委員擔任成員的復試錄取工作小組。復試錄取工作小組負責對本學院研究生復試和錄取的領導、組織、協調和管理,根據國家要求和學校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學院復試實施細則、內容和程序,在規定時間內組織考生復試,確定擬錄取名單;負責對本學院錄取相關人員(含命題教師、監考及考務人員、復試專家)進行遴選和全面培訓,確保復試嚴格按照要求進行,保證復試質量。復試全程錄音錄像。
(四)技術保障組
由網絡信息中心負責與復試軟件平臺供應方聯系,掌握軟件技術及操作事宜;實施多次、多點、多輪測試,組織開展校內復試軟件演練、培訓和指導;負責復試場地的布置指導,穩定復試場所的接入設備和網絡,解決復試過程中出現的網絡問題。
(五)安全保障組
保衛處負責考生入校審查,并確保考生順利進入校園。
校醫院負責考生體檢,指導工作人員做好防護及應急處理,并提供必要的防護物資。
(六)檢查監督組
由校紀委牽頭,負責對研究生復試籌備、組織、錄取等工作進行全程監督檢查,受理有關申訴,依法維護考生和招生考試工作人員的合法權益,協調處理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中的問題。
三、復試方式與內容
(一)考生復試基本要求
1.初試成績(單科及總分)達到所報考專業復試分數線要求的第一志愿考生和接受我校復試通知的調劑考生均須參加復試,復試合格后方能錄取。 2.按照《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A類考生)》執行,結合學校實際,實行差額復試,差額比例不低于120%。
3.“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為:工、農學科專業不低于220分,工商管理不低于145分,其他學科專業不低于300分,單科不劃線。各學院可根據考生上線實際情況,設置差額復試比例。
4.各學院招生人數見《各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
(二)復試方式:一志愿考生現場復試,調劑考生網絡遠程復試。
(三)復試時間:一志愿考生復試在3月23-3月24日完成;調劑考生第一批復試4月13-14日,其他批次由學院根據實際情況開展。
1.一志愿考生復試:3月23-3月24日(具體見《南昌工程學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考生復試的通知》)
3月22日(星期五):復試考生報到(報到地點見附表),資格審查;
3月23日(星期六):體檢;專業筆試;
3月24日(星期日):綜合素質面試;外語能力測試;
2.調劑考生復試:4月13-14日(具體見《南昌工程學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考生復試的通知》)
(四)復試內容
復試內容包括:外語能力測試、綜合素質面試、專業課考核(專業課筆試科目)。具體如下: 1.外語能力測試(50分):由各學院按照本學院復試實施細則組織實施,外國語學院協助工作。每位考生面試時間原則約10分鐘左右。重點考查考生運用外語知識與技能進行聽說交流的能力。 2.綜合素質面試(總分100分):由各學院按照本學院復試實施細則組織實施。每位考生面試時間原則約30分鐘。考核內容應涉及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考生的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考核,考生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考核,考生對報考專業發展動態了解以及在本專業發展潛力的考核,考生的科研和社會工作能力、實踐經歷考核,考生的事業心、責任感、協作性和心理素質以及舉止禮儀和表達能力考核。 3.專業課考核(專業課筆試科目)(總分100分):由各學院按照本學院復試實施細則組織實施。現場復試采取卷面考核,考試時間90分鐘。線上復試考核內容必須遵循招生專業目錄中專業課筆試科目,設定題庫,由考生以面試的形式隨機作答;提倡盡量采用開放性的能力型試題,試題難易適中,評分區分度不宜過大。
4.加試:(1)同等學力考生。由考生報考學院根據專業目錄中的加試科目,提供相關科目的試卷;(2)加試成績須合格,分數不計入復試總成績。 5.各學院根據自身需要,如需采用其他復試內容,可由學院提出方案,報研究生院備案。
四、調劑
(一)調劑基本要求
學校研究生招生調劑工作的具體要求按教育部2024年研究生招生調劑、錄取政策有關規定執行。屆時,考生可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chsi.com.cn/)調劑服務系統填寫調劑志愿。學校會及時聯系符合調劑要求的考生,并發送復試通知。凡未通過國家調劑服務系統報名的調劑一律無效。
學校每次開放調劑系統持續時間不低于12個小時。對調劑考生,按申請批次的調劑填報人數、考生初試成績、學科專業、學籍學歷情況等擇優遴選考生進入復試資格。考生調劑志愿鎖定時間最長不超過36小時。鎖定時間到達后,鎖定解除,考生可繼續填報其他志愿。
考生調劑基本條件: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當相同。
(二)調劑程序
1.學校發布調劑需求。學校在研究生院網站發布調劑公告,并在教育部調劑系統設置調劑專業、名額及條件。
2.考生填報調劑信息。符合調劑條件的考生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系統中按要求填報調劑志愿。
3.學校審核調劑。研究生院聯合招生學院按調劑條件挑選考生并確認考生調劑意愿,將同意調劑的合格考生添加到復試備選庫。
4.發出調劑復試通知。對符合復試資格的考生發送復試通知。
5.考生接受復試通知。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接受復試通知,否則視為放棄復試資格。
6.考生復試。考生按復試通知要求進行網絡復試。
7.待錄取操作。對復試合格被擬錄取的調劑考生,學校將在調劑系統中發“待錄取通知”,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接受“待錄取”,否則取消擬錄取資格。
五、成績計算與錄取
(一)成績計算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體檢不作量化考核,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加試科目單科滿分100分,加試科目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但加試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錄取。
3.復試總成績滿分250分,低于150分的考生原則上不予錄取。復試總成績=外語能力測試+專業課考核成績+綜合面試成績。
4.復試總成績與初試總成績之和為錄取總成績(各項成績均折合成百分制),計算公式為:錄取總成績=初試總成績/10+復試總成績/5。
(二)錄取
1.復試時第一志愿考生和調劑考生復試成績分別單獨排序。錄取時,如果第一志愿考生復試成績合格,原則上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
2.各招生學院按照本次參加復試的考生總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擇優錄取,提出擬錄取名單,確定錄取類別。
3.各招生學院將擬錄取名單報研究生院審定后,在官網上公布。
4.擬錄取考生須在復試結果公布后按要求及時辦理調劑錄取手續(在規定時間內到中國研招網調劑系統內接受“待錄取”),否則將取消擬錄取資格。
5.體檢:一志愿考生在校醫院體檢;調劑擬錄取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交一份二級甲等及以上醫院的常規體檢報告,在規定時間內寄至招生學院。錄取考生入學時須參加學校統一組織的體檢。
6.政審:擬錄取考生登錄學校研究生教育網站下載《思想政治情況鑒定表》,由學習或工作單位進行品行鑒定后,在規定時間內寄至招生學院。
7.調檔:擬錄取考生憑調檔函在檔案所屬單位調取檔案,在規定時間內寄至研招辦。
8.擬錄取名單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審核、公示無異議后,報江西省教育考試院和教育部錄檢。經教育部錄檢合格的為正式錄取的考生。
六、信息公開與監督
(一)實行復議制度。各招生學院在復試成績公布后接受考生復查復議,復查工作由錄取工作小組組長、紀委委員和相關工作人員等(不少于3人)組成復查組開展,復查結果要及時通知考生本人;若考生對復查結果仍有異議,由招生學院復試錄取工作小組報學校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復核。對于復試后未被錄取的考生,招生學院要及時做好必要的解釋工作。
(二)實行復試巡視制度。在復試過程中,督察組將深入復試現場,在不干擾正常復試前提下,采取隨機走進考場、旁聽面試等措施監督復試工作。
(三)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所有參與復試錄取工作的人員都要認真負責、嚴格保密,切實維護復試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對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員要追究責任。
(四)實行信息公開及公示制度。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后,對學校復試錄取辦法、擬錄取信息等嚴格按照規定予以公開。
(五)實行回避和保密制度。本年度有近親屬參加碩士生入學考試的教師和工作人員應主動回避,不得參加碩士生的復試工作。所有參與復試的工作人員都應認真、嚴格地執行學校有關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各項保密規定,簽署《保密承諾書》。
(六)復試工作申訴、舉報聯系部門。監督電話:0791-82082845(校紀委),0791-88189399(研究生院);電子郵件:jw@nit.edu.cn(校紀委),1608527800@qq.com(研究生院)。
七、突發事件處置
做好復試工作中突發事件的預防與應急準備,如發生突發事件要在第一時間向學校主要負責同志和分管負責同志匯報,并會同相關部門迅速研判事件性質規模,快速制定化解方案,及時妥善處置。
八、各學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實施細則》(陸續更新)詳見:http://yjs.nit.edu.cn/info/1515/632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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