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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南京審計大學研究生院 2024-04-22 相關院校:南京審計大學
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是國家選拔高層次專門人才的重要途徑,復試、調劑、錄取是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23〕2號)《關于做好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4〕1號)及省考試院2024年全省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相關文件及會議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組織管理
(一)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在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開展。
(二)研究生院全面負責復試指導與協調工作。
(三)各招生單位成立學院(研究院)碩士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院長任組長,負責相關學科(領域)的復試組織工作,組長為第一責任人,分管院長為直接責任人。各學院(研究院)要建立有效的監督和約束機制,明確職責,責任到人。
(四)學院(研究院)碩士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按照學科(領域)成立若干面試小組。面試小組原則上由5名教授、副教授或研究生指導老師組成,并指定1名教授為組長,組員中至少有2名英語程度較好的專業教師。在專業學位招生中,鼓勵增加一定比例具有行業產業實踐經驗的專家參加復試(面試)專家組。復試面試小組的具體人選由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確定,名單應報研究生院備案,必要時報學校領導小組核準。
(五)凡有親屬(含直系親屬、三代以內旁系、姻親)報考本校相關專業研究生的教師和工作人員,不得參與復試相關工作。
二、工作原則
(一)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二)堅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三)堅持科學選拔。嚴格復試考核標準,在對考生德智體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礎上,突出對專業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確保招生質量。
(四)堅持客觀評價。復試考核成績應量化,有明確的等次結果。
(五)堅持以人為本,增強服務意識,提高管理水平。
三、復試準備工作
(一)復試時間及方式
我校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擬于3月下旬起分批次開展,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根據教育部復試錄取工作相關文件及會議精神,結合實際情況,我校全日制專業一志愿考生及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碩士(MPA)一志愿考生采取現場復試,其余非全日制專業一志愿考生及所有調劑考生均采用網絡遠程復試。
(二)遴選并培訓工作人員
學院(研究院)碩士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負責復試工作人員的遴選工作,應選派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員參與復試工作;對所選人員進行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使其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
各學院(研究院)根據復試考生實際情況成立若干面試小組,面試小組的職責和工作要求如下:
1.面試小組負責確定考生面試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程序,并具體組織實施,面試小組對面試結果負責。同一專業的各面試小組的面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應統一。
2.面試小組應在規定時間內嚴格按照復試名單組織考生面試。面試前,應查驗考生的身份證、學生證(應屆本科畢業生)、準考證等有效證件。在面試過程中,其他考生不得旁聽。
3.面試小組應根據考生面試情況,公正、公平、科學、合理地給考生評分,并對每位考生的作答情況進行現場記錄。現場記錄不得涂改,并妥存備查。
4.面試小組成員應現場獨立評分。評分表上的成績,不得涂改。
(三)命制復試試題
復試筆試試題的命制參照《南京審計大學研究生招生考試自命題工作管理辦法》執行。復試試題及其答案在啟用前均系國家機密級材料,相關學院要精心組織,規范操作。命題及閱卷工作須嚴格按照國家研究生招生考試和學校相關組織要求執行。所有命題、閱卷等涉密人員必須簽訂《保密責任書》,落實保密責任,維護教育的公平公正。
(四)復試比例、權重及成績計算
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實際合格生源數組織復試。考慮到調劑考生可以申請調劑多個學校的實際,接受調劑的學科(領域)可適當放寬復試比例。
入學考試總成績實行百分制,為初試總成績與復試總成績之和,其中審計碩士(MAud)、會計碩士(MPAcc)、工商管理碩士(MBA)、公共管理碩士(MPA)、工程管理碩士(MEM)、物流工程與管理碩士按照初試、復試總成績各占50%計算,其他專業按照初試總成績60%、復試總成績40%計算。
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入學考試總成績=初試總成績(折合百分制)×初試比重+復試總成績(折合百分制)×復試比重。
非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入學考試總成績=國家統考科目考試總成績(折合百分制)×初試比重+復試總成績(折合百分制)×復試比重。
四、復試工作
(一)嚴格考生資格審查
在復試階段,相關學院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學歷(學籍)認證報告、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核驗,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發現可疑學歷證書和信息時,可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
采取網絡遠程復試,要嚴格采取“兩識別”(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四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誠信檔案庫進行數據比對)等措施,加強考生身份審核,嚴防“替考”。
(二)筆試
復試筆試主要為專業課考試,滿分150分,考試時長2小時。報考全日制審計碩士、會計碩士、物流工程與管理碩士的考生需參加思想政治理論筆試,滿分100分,考試時長1.5小時。
同等學力考生除參加正常的復試以外,須加試2門,加試科目滿分均為100分。加試的2門科目均為筆試,重點是對本科主干課程和實驗技能的考查,難易程度按本科教學大綱的要求掌握。
(三)面試
復試面試滿分為150分。其中:專業知識、綜合素質及能力滿分100分,英語聽說滿分50分。考生面試時間原則上不少于20分鐘。學術學位重點考核考生對學科知識的掌握與運用情況以及考生的學術創新潛力;專業學位重點考核考生的綜合實踐素質、運用專業知識分析解決實際問題能力以及職業發展潛力。
復試面試小組應根據各學科(領域)特點及學校辦學特色確定面試內容。面試內容一般應包含以下方面:
1.專業素質和能力。全面考核考生對指定復試科目知識掌握情況;對本學科(領域)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
2.綜合素質和能力。本學科(領域)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人文素養;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3.創新及實踐能力。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考生,主要考核其運用創新思維和創新意識將自身具備的知識及技能轉化為成果的科研創新能力和潛力,突出對其參與科研項目、發表論文、出版專著、獲獎(專利)等方面的考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考生,主要考核其運用創新思維和創新意識將自身具備的知識及技能轉化為成果的實踐創新能力和潛力,突出對其參加實習實踐、調查研究以及撰寫分析報告等方面的考核。
4.對在職人員或有工作經歷的考生,還應考查其工作期間的實績或測試其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對跨學科考生,還可進一步考查其原所學學科和報考學科的知識和能力。
5.英語聽說能力。英語聽說內容包括基礎英語與專業英語。
(四)復試合格成績
復試成績在合格線以上才有資格被錄取,其中:
1.筆試滿分為150分的科目,成績大于等于50分為合格;
2.筆試滿分為100分的科目,成績大于等于30分為合格;
3.面試專業知識、綜合素質及能力滿分100分,成績大于等于60分為合格。
(五)嚴格復試過程管理
建立健全“隨機選定考生次序” “隨機確定導師組” “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的“三隨機”工作機制。發揮和規范導師在復試選拔中的作用,加強導師遴選和培訓,強化保密意識、責任意識和法治意識。
加強復試過程監管,嚴防復試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對復試過程全程錄音錄像,相關記錄材料均由研究生院集中統一保管。在面試結束2小時內,學院統一將有面試小組成員簽名的面試評分表、面試評分匯總表一并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采取網絡遠程復試的學院須提前組織考生進行模擬演練,確保復試過程安全、順暢、穩定。
五、調劑工作
以質量為核心,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嚴格按照教育部有關政策要求以及我校調劑要求開展調劑工作。研究生院統一管理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統一審核學院(研究院)復試、調劑、錄取有關操作細則,統一發布調劑信息,統一監督巡查,統一審核調劑復試及錄取名單,統一辦理相關手續。
所有調劑工作通過教育部“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具體如下:
(一) 調劑時間
“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開啟時間不少于12小時,調劑專業及開啟時間另行通知。
(二)調劑基本要求
1.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一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2.調劑考生第一志愿專業與調入專業相同相近,或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相近。其中,統考科目數學一、數學二、數學三和英語一、英語二可順向申請調劑,不可逆向調劑。
3.調劑考生的外語考試語種僅限英語。
4.法律(非法學)只接收第一志愿報考法律(非法學)的考生申請。
5.我校初試統考科目為經濟類綜合能力(科目代碼396)的專業,可接收初試統考為經濟類綜合能力、數學一、數學二、數學三的考生申請。
6.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報考條件、且初試成績同時符合調出專業和調入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專業。
7.申請調劑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碩士(MBA)、公共管理碩士(MPA)、工程管理碩士(MEM)的考生,需滿足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從畢業后到錄取當年入學之日,下同)以上工作經驗;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后,達到大學本科畢業同等學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或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
8.報考學術碩士的考生可調入學術碩士或專業碩士相關專業;報考專業碩士的考生不可調入學術碩士相關專業。
9.對申請我校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
10.同等學力申請調劑我校的考生須滿足《南京審計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規定的報考要求。
(三)調劑程序
1.考生填報調劑志愿。所有符合條件的調劑考生,須在“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開通后填寫申請。
2.審定調劑考生名單。我校將按照教育部及學校相關要求,由學院(研究院)與研究生院共同審定調劑復試考生名單,并通過“調劑服務系統”向考生發送復試通知,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確認。
3.考生確認“待錄取”。復試結束后,我校將通過“調劑服務系統”向擬錄取的調劑考生發放“待錄取”通知,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登錄“調劑服務系統”進行確認。
六、思想政治素質與道德品質考核
思想政治素質與道德品質考核是保證新生政治素質的重要環節,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應當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可采取“函調”或“派人外調”的方式,向考生所在單位調閱考生人事檔案(或檔案審查意見)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各學院(研究院)在學校發放錄取通知書之前完成考生人事檔案審查或思想政治素質與道德品質考核工作。函調的考生現實表現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或工作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思想政治素質與道德品質考核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七、復試繳費
根據江蘇省《關于進一步明確我省高校收費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蘇價費〔2007〕423號)文件規定,復試費80元。我校今年復試實行網上繳費,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八、身體檢查
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體檢與新生入學體檢合并。擬錄取考生將在開學時參加我校組織的入學體檢,體檢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執行。
九、錄取辦法
(一)嚴格執行招生計劃
碩士研究生錄取工作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勿濫”的原則,嚴格落實教育部相關計劃文件要求,根據國家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計劃和招生規定,按照入學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擇優錄取。
(二)加強錄取核查
擬錄取名單公示后,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做好信息備案公開前的錄取檢查工作,經上級教育考試主管部門審核,由研究生院向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
(三)加強信息公開
我校將及時根據上級文件要求公布招生計劃、復試錄取工作安排、復試考生名單、擬錄取考生名單、咨詢與申訴渠道、享受初試加分或照顧政策考生信息。
(四)其他
1.涉及“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享受退役大學生加分政策”等考生的成績計算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2.錄取為非全日制的考生,須以定向就業形式辦理有關手續,簽訂協議書,否則不予錄取。
十、監督和復議
(一)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我校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錄取結果全面負責。
(二)實行監督制度和巡視制度。學校紀委辦公室對復試錄取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督。我校2024年研究生招生考試工作監督舉報電子郵箱:jjjb@nau.edu.cn。
(三)實行復議制度。在復試、錄取期間保證投訴、申訴和監督渠道的暢通,受理投訴和申訴。
十一、其他
(一)保密紀律按照教育部、江蘇省教育廳有關文件及《南京審計大學研究生招生考試安全保密工作規定》執行。
(二)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必須按規定進行,不得徇私舞弊。
(三)本方案未盡事宜,按照上級部門及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四)本方案于復試前報上級教育考試主管部門備案,并在學校研究生院網站上公告。
(五)招生復試錄取咨詢電話:025-58318146,58313060。
南京審計大學研究生院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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