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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西藏民族大學 2024-03-20 相關院校:西藏民族大學
研究生招生考試是國家選拔高層次專門人才的重要途徑,復試是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 [2024]1號)等文件精神,為統籌做好我校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完善創新人才的選拔機制,提高招生工作的質量,維護考生權益和學校聲譽,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基本原則
按照教育部要求以及西藏、陜西兩省區相關工作統一部署,在確保公平、公正、科學的基礎上,堅持“程序規范、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統籌兼顧、精準施策、嚴格管理,穩妥做好我校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
二、復試工作
(一)復試辦法公布
復試前在學校研究生院官網發布本校復試工作辦法,在各招生學院(部)官網發布本院(部)復試辦法實施細則。以上內容同時在教育部指定網站發布。
(二)復試名單確定
根據招生指標,以及教育部、自治區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政策,確定初試報考我校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分學科門類或專業的總成績、單科成績要求,下同)。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實際合格生源數組織復試。考生根據復試通知要求,報到時提供相關材料,審核無誤后復試。
初試報考我校合格生源充足的學科不調劑。初試報考我校并通過國家分數線的考生未達到參加復試人數要求的學科,通過調劑進行補充。教育部調劑系統開通后,學校在調劑系統上公布缺額信息。有關調劑的基本條件,詳見《西藏民族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公告》。根據相關要求擇優選拔符合條件的調劑考生參加我校復試。在調劑系統中接到復試通知的考生,應及時在系統中回復。同意參加復試的考生,須根據復試通知要求,提交相關材料,審核無誤后按時參加復試。
(三)復試組織及要求
1、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指導、統籌協調我校研究生復試工作。辦公室設在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制定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辦法,提前在研究生院網站向社會公布并嚴格執行。在調劑工作辦法中,做好政策宣傳解讀工作,詳細說明接收考生調劑的時間、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調劑復試辦法、聯系咨詢電話等信息,并提前在“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和我校研究生院網站公布。后續在教育部指定時間、指定平臺進行調劑選拔工作,并將我校相關調劑工作辦法及調劑錄取名單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并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審核。
2、各招生學院(部)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本學院(部)的復試工作進行指導和統籌安排。辦公室設在各學院(部)教學辦。各學院(部)負責制訂本專業復試工作方案,在本學院(部)網站公布。
3、外語面試由外語學院和民族研究院進行指導和統籌安排。
(四)復試相關安排
1、復試時間、地點
2024年我校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由研究生院統籌安排。有關復試基本分數線、相關公告等信息,詳見研究生院網站。復試工作分為一志愿復試和調劑復試兩個階段進行,其中一志愿復試于3月下旬進行,調劑復試于4月中下旬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及安排由各學院(部)提前通過本學院(部)網站發布。招生學院(部)聯系信息如下:
招生學院(部)聯系信息
學院/部 |
學院/部網址 |
地址 |
聯系人 |
聯系電話 |
研究生院 |
https://www1.xzmu.edu.cn/yjsc/index |
渭城校區 |
陳老師 李老師 |
029-33755387 |
文學院 |
https://www3.xzmu.edu.cn/wxy/ |
渭城校區 |
趙老師 |
029-33755424 |
民族研究院 |
https://www1.xzmu.edu.cn/myy/ |
渭城校區 |
楊老師 |
029-33755890 |
法學院 |
https://www3.xzmu.edu.cn/fxy/ |
渭城校區 |
何老師 |
029-33755624 |
馬克思主義學院 |
https://www1.xzmu.edu.cn/sz/ |
渭城校區 |
侯老師 |
029-33755947 |
外語學院 |
https://www2.xzmu.edu.cn/wy/index |
渭城校區 |
趙老師 |
029-33755945 |
醫學部 |
https://www1.xzmu.edu.cn/yxy/ |
渭城校區 |
王老師 |
029-33755247 |
體育學院 |
https://www1.xzmu.edu.cn/ty/ |
渭城校區 |
趙老師 |
029-33755436 |
財經學院 |
https://www1.xzmu.edu.cn/cj/ |
秦漢校區 |
成老師 |
029-33755432 |
管理學院 |
https://www1.xzmu.edu.cn/gl/ |
秦漢校區 |
張老師 |
029-33755442 |
信息工程學院 |
https://www1.xzmu.edu.cn/xg/ |
秦漢校區 |
孔老師 |
029-33755447 |
教育學院 |
https://www2.xzmu.edu.cn/jyxy/ |
秦漢校區 |
范老師 |
029-33755434 |
新聞傳播學院 |
https://www3.xzmu.edu.cn/xw/ |
秦漢校區 |
潘老師 |
029-33755428 |
2、復試方式
按照各招生學院(部)在本學院網站上公布的時間、地點及方式進行。
(1)專業課筆試:專業課筆試由各學院(部)負責組織。考試時間為3小時,滿分100分。筆試的命題、制卷、試卷封裝、閱卷等環節均須嚴格按保密要求操作。
(2)專業課加試:加試由各學院(部)負責組織。考試時間為3小時,滿分100分。加試的命題、制卷、試卷封裝、閱卷等環節均須嚴格按保密要求操作。
(3)面試:面試由專業面試和外語測試兩個環節組成。專業面試由各學院(部)負責組織。面試時間原則上不少于15分鐘,滿分100分。面試內容須嚴格按保密要求操作。外語測試中,初試外語科目為梵文的測試工作由民族研究院負責組織,初試外語科目(梵文除外)的測試工作由外語學院負責組織。測試時間原則上不少于5分鐘,滿分100分。測試內容須嚴格按保密要求操作。
3、復試內容
專業課筆試和加試內容詳見《西藏民族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專業面試對考生綜合素質、專業能力等進行測試。其中,綜合素質含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心理健康等。專業面試中的個別專業(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會計碩士、旅游管理碩士、圖書情報管理碩士和工程管理碩士)還須進行思想政治理論考試。
外語測試對考生外語聽說及綜合能力進行測試。初試外語科目為梵文的面試內容為梵文聽說及綜合能力,初試外語科目(梵文除外)的面試內容為英語聽說及綜合能力。
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
4、體檢
體檢工作在入學后組織進行。我校將根據《殘疾人教育條例》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規定,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要求,開展體檢工作。體檢費由考生本人承擔,由我校附屬醫院體檢中心收取。體檢不合格者,錄取資格無效。
(五)復試成績
1、會計碩士、圖書情報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和審計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外語測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2、復試成績由專業筆試成績、專業面試成績和外語測試成績加權計算。其中:專業筆試成績占40%,專業面試成績占40%,外語測試成績占20%。復試單科成績、總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政審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加試科目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各學院(部)在規定時間內按照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各占50%的權重,得出入學考試總成績后報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復核后作為擬錄取的依據報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確定擬錄取名單。
4、符合初試總分加分條件的考生須在接到復試通知后通過指定郵箱(xzmzdxyjsy@163.com)向研究生院提出書面申請,并出具相關證明材料。我校將按照國家提供的享受加分政策數據庫審核考生提供的材料。審核無誤后將按照相關政策進行加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六)復試注意事項
1、各學院(部)在復試前嚴格采取人證識別及相關信息庫數據比對等措施,加強對考生的身份審核及報考專項計劃、享受照顧(含加分)政策的資格審核。除教育部統一規定的范圍和標準外,不擅自擴大范圍、另設標準。對不符合規定條件者,不予復試。同時,對考生的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安排專人負責復試命題和面試工作。在復試期間隨機選定考生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
2、各學科(專業、領域)每個復試面試小組均需3/5人(單數)的考官。外語測試小組均需2名考官。各復試小組成員現場獨立評分。
3、復試工作結束前不得對外透露或傳播復試相關情況。需確保試題保密、復試記錄,以及面試環節的錄音錄像質量,并對錄音錄像資料妥善保存五年以上。在必要時提交研究生院備查。
4、實行復議制度。確保投訴、申訴和監督渠道的暢通。投訴、申訴按規定程序,在規定時間集中辦理。對投訴和申訴的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復試小組進行復議。
(七)二次復試
依照招生管理規定,研究生院或招生學院(部)認為有必要的,可提請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相關考生進行再次復試。
三、錄取工作
(一)研究生院根據上級下達的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考生總成績(初試和復試成績加權之和)、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因素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錄取工作依法保護殘疾考生的合法權益。
(二)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三)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
(四)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五)擬錄取考生名單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并在研究生院網站進行公示不少于十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研究生院通過教育部相關平臺將擬錄取名單報上級主管部門進行政策審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備案。
四、其他
(一)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在復試過程中,對考生的報考資格進行核查,對考試過程進行監督,凡發現有不符合條件、提供虛假信息或違反考試紀律情況的,取消其復試成績,不予錄取。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二)本辦法由學校研究生院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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