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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西南石油大學 2024-03-21 相關院校:西南石油大學
根據《關于印發<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23]2號)《關于做好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4]1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9]2號)的文件要求,結合我校具體情況,現將我校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調劑錄取工作通知如下:
一、組織機構
1.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統籌、指導和協調等工作。
2.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和組織下,開展研究生的復試錄取工作。
二、復試資格審查
考生復試資格的審查工作必須在復試之前由學院資格審查小組完成。復試前,各學院登陸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下載考生學歷(學籍)認證數據,并按招生章程要求審核考生的報考條件。
考生須提供以下材料(提交材料時間詳見各學院復試通知安排):
1.統考(含單獨考試)考生:
(1)身份證復印件。
(2)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復印件(應屆本科畢業生交驗學生證,畢業證書入學時交驗)。
(3)《西南石油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見附件1)。
(4)《西南石油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考生誠信承諾書》(見附件2)。
(5)對學歷學籍審核結論有疑問的考生須提供學歷(學籍)認證證明,學歷(學籍)校驗未通過考生還須提供材料清單如表1所示。
表1 學歷(學籍)校驗未通過考生還須提供材料清單
類別 |
學籍學歷材料 |
應屆本科生(包括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校驗應屆本科畢業生) |
《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
未取得畢業證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錄取當年入學前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 |
1.自考準考證、注冊地自考辦打印加蓋公章的考生考籍表 2.專科學歷的相關證明材料(專科文憑或學信網的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
往屆生 |
1.《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或《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2.畢業證書復印件 |
因姓名或身份證號變更導致學歷(學籍)信息驗證未通過的 |
1. 《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往屆生提供)或《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應屆生提供) 2.本人信息變更的證明(記載曾用名和現用名的戶口簿或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 3.畢業證書復印件(往屆生提供)或學生證(應屆生提供)復印件 |
注:務必保證《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在線驗證有效期在2024年7月1日之前有效。
2.“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除提交上述1中材料外還須提供:
(1)入伍批準書復印件。
(2)退出現役證復印件。
(3)入伍前所在高校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4)《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備案表》(往屆生提供)或《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應屆生提供)。
3.符合規定條件并申請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申請享受初試加分政策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并如實填寫相關信息,未按規定申報的,不享受相應照顧或加分政策。
少數民族考生身份以報考時查驗的身份證為準,復試時不得更改。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除提交上述1中材料外,還須提供:
(1)戶口簿首頁和登載本人戶籍信息的“常住人口登記卡”頁復印件。
(2)定向協議(定向就業單位為原單位)(見附件3)
享受初試加分政策的考生,提交上述1中的材料外,還須提供:
(1)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享受初試加分政策申請表(見附件4)。
(2)參與項目協議(合同)復印件及考核材料復印件。
復試加分按教育部政策執行;加分項目不累計,同時滿足兩項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按最高項加分。
4.在“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免初試、轉段)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報名且審核通過的部隊榮立二等功及以上免初試考生,除提交上述1中材料外還須提供:
(1)二等功獎章復印件一份。
(2)二等功證書原件復印件一份。
除上述材料外,學院還可要求考生提供大學學習成績單、畢業論文、科研成果、專家推薦信等補充材料,對考生進行全面考查。
考生須確保提交材料真實和復試過程誠信。嚴禁考生弄虛作假及違規作弊行為,一經查實,即按照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入學后3個月內,我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三、復試基本分數線
根據《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結合我校招生計劃和生源情況,我校復試分數線見《關于2024年西南石油大學碩士研究生各招生專業復試分數線的通知》。
我校“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一志愿生源充足,2024年不接收此專項計劃的調劑申請。
四、復試方式
我校所有專業均采用線下復試的方式,請考生及時關注我校研究生院及學院官網發布的復試通知安排。
五、調劑基本條件
1.申請開通調劑的學院須提前公布經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核同意、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定通過的調劑辦法。辦法應明確接受考生調劑的時間、基本要求(含考生第一志愿專業范圍、初試科目、初試成績要求等,其中初試成績含加分)、工作程序、復試辦法(含考生進入復試的遴選規則)、咨詢渠道等信息。
2.調劑須符合我校招生章程和專業目錄中規定的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3.原則上調劑考生第一志愿專業與調入專業相同相近,或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相近。
4.調劑按“統考數學一的專業可調入統考數學二或統考數學三的專業,統考數學二的專業可調入統考數學三的專業”“統考英語一的專業可調入統考英語二的專業”的原則進行,不得逆向調劑。
5.考生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6.其他調劑要求
(1)第一志愿報考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劑出本類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調入地區該照顧專業所在學科門類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第一志愿報考非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調入地區對應的非照顧專業學科門類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2)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的基礎上,可申請調劑到我校工商管理和工程管理專業,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我校工商管理和工程管理專業。
(3)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不得調劑,其他考試方式的考生也不得調入。
(4)第一志愿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5)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達到調入地區相關專業所在學科門類(專業學位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和我校各學院復試分數線要求。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6)所有調劑考生都必須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的調劑服務系統填寫調劑申請。最終擬錄取新生的擬錄取專業和研究方向以調劑服務系統數據為準。
(7)各招生專業每次開放調劑系統持續時間不得低于12個小時。對申請同一招生單位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學院應當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考生調劑志愿鎖定時間為36小時。鎖定時間到達后,如學院未明確受理意見,鎖定解除,考生可繼續填報其他志愿。
(8)我校調劑復試錄取時間按教育部要求執行,如在期間完成了招生計劃,將適時提前關閉調劑系統。
所有擬調劑到我校的考生必須保證學籍學歷的真實性,若因學籍學歷問題導致不能錄取,責任由考生全部承擔。我校不接受考生通過現場、郵寄、電話、郵箱等其他方式提交的調劑申請。
六、錄取
考生初、復試成績占比各為50%,錄取成績由考生初試總成績和復試成績折合為百分制后加權計算,保留兩位小數。
考生錄取成績=(初試總成績/初試總成績滿分)×100×初試成績權重(50%)+復試成績×復試成績權重(50%)。
學院須在復試錄取實施細則中公布筆試(含機試、綜合測試)、面試、外國語測試等各部分所占權重,其中筆試(含機試、綜合測試)權重為50%-70%(具體見學院復試錄取實施細則)。工商管理碩士和工程管理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學院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具體見學院復試錄取實施細則)。
同等學力需加試兩門報考專業要求的本科主干課程,各科滿分為100分,不計入復試總成績;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和工程管理碩士同等學力考生的加試由學院自主確定。
錄取成績相同的考生,按初試總成績、初試統考科目總成績依次排序錄取。
學院依據招生計劃、復試錄取實施細則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錄取:
1.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體檢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
3.同等學力加試課程任意一科低于60分者。
4.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的(包括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填寫錯誤引起的)。
5.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
6.復試成績(總分100分)低于60分者。
七、招生計劃
專業目錄招生人數為擬招生人數,實際計劃以下達計劃為準;各類專項計劃考生(單獨考試、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等)招生計劃單列,不參與統考考生排序,在其專項計劃內擇優錄取。
八、其他事項
1.我校預計在3月底啟動復試錄取工作,具體時間及復試安排等詳見各學院復試錄取實施細則。
2.對于復試合格、擬錄取的考生,學院應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況。
3.全日制招生計劃與非全日制招生計劃不得相互調整使用。招收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其人事檔案須在開學報到2周前調入我校,逾期按不予報到注冊、放棄入學資格處理,調入的人事檔案需在校保留至畢業。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錄取后其人事檔案不轉入學校,畢業后回原單位工作。
4.原則上非全日制專業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各學院擬錄取名單確定后,要及時通知考生提交定向協議書,學院復試錄取辦法中明確校內考生提交的地址、校外考生郵寄地址,完善錄取手續。
5.我校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執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要求。請考生在擬錄取公示期間向所在學院提交符合高考體檢資質(二甲以上)的醫院體檢證明,體檢項目同高考體檢項目要求。錄取考生入學時須參加我校統一組織的體檢,不符合錄取要求者取消錄取資格。
6.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擬錄取名單后,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審查合格后發放錄取通知書。在錄取通知書發放之前學院組織完成擬錄取新生與研究生導師的師生互選工作。
7.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和復試)是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之一。復試相關材料屬于涉密信息,受國家法律法規保護,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保存和傳播復試有關的內容。“根據2019年9月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在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組織考試作弊”“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試題、答案”等情形,均應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規定之一的“情節嚴重”,將依法從重追究刑事責任。”請考生切實增強法制觀念,提高法律意識,不參與涉考違法犯罪活動,誠信參加復試調劑。考生應自覺服從考試組織管理部門的統一安排,接受復試工作人員的管理、監督和檢查。
8.復試費:普通考生120元/人,同等學力200元/人。采取網上繳納方式,具體要求由學院通知。
九、咨詢方式
研招辦咨詢電話:028-83032120 83035080
咨詢時段:工作日9:00-11:30,14:30-17:30
學院咨詢電話及時間見學院復試通知。
十、申訴渠道
學校受理舉報部門:紀委辦公室
電話:028-83032312
電子郵箱:jwjc@swpu.edu.cn
通訊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區新都大道8號西南石油大學
西南石油大學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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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2-西南石油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考生誠信承諾書.docx】已下載6214次
附件【附件3-西南石油大學定向培養碩士研究生協議書.docx】已下載1741次
附件【附件4-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享受初試加分政策申請表.docx】已下載104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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