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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山東第二醫科大學 2024-05-31 相關院校:濰坊醫學院
為做好我校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23〕2號)、《關于做好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4〕1號)和《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關于做好山東省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魯招考〔2024〕20號)的有關要求,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領導
(一)成立由學校主要領導任組長、相關職能部門和二級學院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招生錄取工作方案制定、復試錄取工作的組織領導、有異議問題和考生投訴問題的處理。領導小組成員實行回避制度。
(二)成立由學校主要領導任組長、相關職能部門和二級學院黨總支(黨委)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督導檢查工作組,落實校領導“包片”負責制度,負責對學科復試工作進行全面巡視督查。成立由二級學院黨總支(黨委)主要負責人為組長的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監督小組,負責復試各環節監督工作,并受理考生的舉報、投訴等事宜。
(三)成立由二級學院主要負責人任組長、各招生學科負責人為成員的復試工作小組,負責本學院復試工作的組織、管理及監督。工作小組成員實行回避制度。
(四)按學科(專業)成立復試小組,原則上不少于7人,成員由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公道正派的研究生導師(或副高級職稱以上的教師)組成。實行組長負責制,全面負責本學科(專業)的復試工作。小組成員實行回避制度。
二、復試
(一)考生進入復試的基本條件
1.復試成績要求
(1)考生成績達到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A類考生基本要求。
(2)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以下簡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單科不低于國家A區線下10分,總分不低于A區線下10分。該計劃為專項計劃,不能挪作普通招生計劃指標使用。
(3)符合教育部規定加分項目的考生,如“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支援者”、“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 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2.復試比例
參照教育部、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關于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的基本要求,根據各專業的招生規模和生源情況,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實行差額復試,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第一志愿上線人數不足的專業按實際上線考生人數組織復試)。
(二)考生復試資格審核
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均應在復試前進行資格審查,相關審查材料如下:
1.有效居民身份證(正反面)、準考證;
2.往屆考生的本科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和《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3.應屆考生的學生證、本科期間的成績單(蓋學校教務處公章)和《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4.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
5.誠信復試承諾書;
6.同等學力考生需提供招生簡章規定的相應證明材料;
7.在國外獲得學歷、學位的考生,應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認定證書;
8.網報階段申請享受加分或照顧政策的考生,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應為高等學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需提供入伍前學歷材料、《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9.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口腔醫學碩士專業學位的復試考生必須是國家承認學歷的全日制(五年一貫制及以上學制)臨床醫學和口腔醫學本科畢業生,符合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要求;報考公共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的本科畢業生,其本科畢業證書應在2021年9月1日前頒發,同時提供有關工作經驗證明;報考公共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的同等學力考生,其高職高專畢業證書應在2019年9月1日前頒發,同時提供有關工作經驗證明。
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查的考生,按自動放棄復試資格處理。經審查提供虛假材料或不符合我校招生錄取要求的考生,取消復試資格或錄取資格。以上材料待新生入學時,學校將進行再次審查。
(三)復試方式與內容
1.復試方式
各專業復試采取現場復試與遠程復試相結合方式進行。遠程復試統一使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研究生招生遠程復試系統”平臺進行。遠程復試考生需提前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實名認證,查看、學習操作流程及規范,在相對獨立、無干擾場所參加復試并保證復試網絡通暢。
復試具體要求:
(1)每位考生復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5分鐘;
(2)每個復試小組設組長1人,負責組織本學科的復試工作;秘書1-2人,負責記錄復試情況以及網絡技術保障等;
(3)調劑考生采用“雙機位”參加復試工作;
(4)采取“兩識別”(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四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誠信檔案庫數據比對),加強考生身份審核,嚴防“替考”;
(5)采取“三隨機”確定復試順序,即隨機選定考生順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
(6)各復試小組要科學擬定試題、準備充足的試題。小組成員必須現場獨立評分。每個復試小組還應對每位考生的作答情況進行現場記錄;
(7)同一學科(專業)同一批次各復試小組的復試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原則上應統一;
(8)所有考生需逐一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確保考生提交材料真實有效、復試全程恪守誠信。如有弄虛作假等情況的,取消復試資格并計入個人誠信檔案。
2.復試內容
公共管理碩士(MPA)復試內容包括:專業課面試(滿分100分)、英語口試(滿分100分)、實踐(實驗)能力考核(滿分100分)、思想政治理論測試(滿分100分)四部分,滿分為400分。盡量采用綜合性、開放性的能力型試題。
其他專業復試內容包括:專業課面試(滿分100分)、英語口試(滿分100分)、實踐(實驗)能力考核(滿分100分)三部分,滿分為300分。盡量采用綜合性、開放性的能力型試題。
為提高復試的有效性,各復試學科根據學科特點和專業要求確定復試內容,一般應包含以下方面:
(1)專業素質和能力
A.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
B.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
C.加強對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專業學位考生的醫學職業素養、醫患關系、臨床倫理、衛生法律法規知識等方面的考核;
D.外語聽說能力;
E.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2)綜合素質和能力
A.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等;
B.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
C.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協作性;
D.心理健康情況;
E.人文素養;
F.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3.復試結束后,各學科復試小組認真填寫《山東第二醫科大學研究生復試記錄表》《山東第二醫科大學研究生復試成績表》等材料,仔細復核后在規定時間內將以上材料報送研究生處。
4.采用導師和考生雙向選擇的方式確定導師,學科組可根據實際情況征求師生意見后對雙向選擇志愿做適當調整。學科根據招生計劃和導師人數合理確定導師帶教人數,主持在研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家社會科學基金等高層次科研項目的導師可招收2-3名研究生。國家急需緊缺專業、社會需求高的相關專業導師可招收2-3名研究生。帶教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導師,其工作單位應是國家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基地。
5.復試過程由學科全程錄音、錄像。復試結束后,各學科將錄音、錄像存儲U盤,由復試學科組長、研究生招生部門負責人、紀檢監察人員簽字密封后送研究生處保密室保存。
(四)復試具體安排
1.復試時間
2024年4月8日前完成第一志愿考生現場復試工作,4月28日前(含)完成調劑考生復試工作。根據復試進展情況可分批次進行復試,具體時間另行通知。請考生密切關注我校研究生處和各二級學院官網發布的通知。
2.復試流程
(1)制定并公布復試工作方案。復試工作方案包括復試程序、方式、復試成績計算方法和使用以及其他注意事項等內容。復試工作方案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在本校網站、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公布,并上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
(2)遴選培訓復試工作人員。選派責任心強、學術水平高、作風過硬、辦事公正、經驗豐富的人員參與復試工作;加強對復試教師政策、紀律、線上復試系統使用等業務方面的培訓,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明確具有招生資格的導師在復試工作中的權利、責任和紀律要求,規范工作行為。
(3)加強廉潔自律教育。參與復試工作的導師和工作人員均需簽訂《山東第二醫科大學研究生復試工作廉潔自律承諾書》。
(4)科學命制復試試題。采用綜合性、開放性試題。各學科要充分考慮組考方式、復試人數、學科特點等,提前組織專家命制好充足的試題(包括副題)。試題及其答案在啟用前均系國家機密材料,試題命制與管理人員應強化保密意識,做好保密工作。
(5)復試資格審查。按照教育部、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有關文件和學校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的相關要求,對考生復試資格進行審核,確定復試名單。
(6)復試前考試。符合招生要求的同等學力考生復試前加試兩門大學主干課程(課程名稱參見我校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加試形式為筆試。滿分100分,成績及格(60分)后方可參加復試。
(7)復試過程管理。以復試專業(方向)為單位進行復試考核。現場復試加強入場安檢,規范監考行為,重點防范攜帶手機等進入考場、拍攝試題、接收答案等違規違紀行為。遠程復試采用“雙機位”“防縮屏”等必要技術手段和管理措施提高防范作弊水平。
(五)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學校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進行審核。所有考生需提供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往屆考生由所在單位組織人事或政工部門出具;應屆考生由所在二級學院黨總支或黨委出具),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科學精神、誠實守信、遵紀守法、心理健康等方面,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六)體檢
體檢標準必須符合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要求。凡患有色覺異常(色弱、色盲)者,醫學各專業將不予錄取;凡患有活動性肝炎、肺結核等傳染性疾病,以及《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限定錄取的其他疾病者,各專業將不予錄取。請考生根據個人健康狀況合理選擇專業,新生入學后學校統一組織體檢,體檢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
三、生源調劑
(一)堅持質量首位,依據《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落實2024年教育部和山東省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會議精神,開展調劑工作。
(二)調劑工作由研究生處歸口管理并統一辦理相關手續。
(三)我校生源充足的專業不接收考生調劑,生源不足的專業可以接收調劑。具體專業及缺額信息以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公布的調劑信息為準。調劑考生本人提出申請,我校審核合格后方可參加復試。
(四)符合我校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類復試條件的考生可申請調劑至我校,并按相同標準進行復試。
(五)調劑時,考生調入專業應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可授不同學科門類學位的專業可跨門類在對應專業所屬一級學科范圍內進行調劑);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考生初試統考科目涵蓋調入專業所有統考科目的,視為相同)。英語一、二之間可順向調劑,不可逆向調劑。如英語一的專業可向英語二的專業調劑,反之不能調劑。
(六)所有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調劑,每次開放不少于12小時。調劑系統開通時間將通過山東第二醫科大學研究生處網站發布,請及時關注。未通過該系統調劑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對申請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確定復試名單。考生要及時在調劑系統中接收復試通知,具體要求以系統內發布的通知為準。
(七)報考學術學位研究生的考生與報考專業學位研究生的考生之間的調劑,按照教育部統一要求進行。
(八)具體調劑信息詳見后期我校發布的調劑公告。
四、錄取
(一)錄取原則
1.堅持全面、綜合衡量,以德為先,保證質量,擇優錄取的原則。同時,可根據國家急需緊缺專業和社會需求進行調整。
2.考生政治思想合格、身心健康,復試成績合格方可錄取。
3.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等項目的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二)總成績核算方式
公共管理碩士(MPA):總成績(百分制)=初試成績/3×60% +復試成績/4×40%。
其他專業:總成績(百分制)=初試成績/5×60% +復試成績/3×40%。
(三)總成績排名方式
1.內科學、外科學、病理學與病理生理學、人體解剖與組織胚胎學、影像醫學與核醫學,按專業研究方向進行排名錄取;生物與醫藥、護理、應用心理、口腔醫學、藥學,按專業學位類別進行排名錄取;其他招生學科,按二級學科(專業領域)進行排名錄取。錄取考生時按照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進行,如果考生總成績相同,依次比較考生復試成績、初試外國語科目成績。
2.第一志愿與調劑考生分別排名、分別錄取。
3.調劑考生根據調劑復試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錄取。
4.“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復試成績合格考生單獨排名,根據計劃按專業從高分到低分排名錄取。
(四)其他方面要求
1.復試內容各部分分值均為100分,各部分不足60分者,不予錄取。
2.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的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不合格者(按百分制,不足60分)不予錄取。
3.第一志愿考生擬錄取專業(含學位類型)以考生第一志愿報名信息為準,調劑考生以考生調劑報名信息為準。
4.復試成績要多人次多種方式核驗,經由學科負責人簽字后方可對考生公布。
5.錄取類別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種類型。錄取類別一經上報,不得修改。
五、工作制度
(一)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加強對復試工作過程的監督,嚴肅處理違紀違規事件。
(二)實行監督制度。學校紀律檢查委員會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監督,招生監督電話:0536-8462137。
(三)實行信息公示制度。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復試結果、咨詢和申訴渠道等信息及時在學校研究生處網站公布。擬錄取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按要求將錄取名單報“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
(四)實行復議制度。要保證投訴、申訴和監督渠道的暢通。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復試小組進行復議。
(五)實行回避制度。專職工作人員,如有近親屬參加本單位本學院(系、所)當次的復試或存在可能影響當次考試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接觸當次復試的試題(包括副題)、評分參考、答卷等涉密材料;兼職工作人員如有近親屬參加本單位本學院(系、所)當次復試錄取或存在可能影響當次考試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關系的,不得參加當次的復試工作。對有違反規定行為的單位和個人,將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招生質量。參與研究生招生復試的部門、二級學院、工作人員要切實提高思想認識,牢固樹立“考試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從政治高度認識研究生招生考試對選拔培養人才、維護公平正義、維護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重要意義。各二級學院、各學科要認真學習文件,充分了解政策,準確把握政策。
(二)嚴格組織管理,嚴肅工作紀律。各二級學院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小組要明確分工,規范流程,完善研招復試工作管理,建立健全過程透明、程序公正、管理規范、監督有效的復試錄取工作機制。要嚴格遵守紀律,以安全保密為根本底線,用鐵的紀律把“防火墻”筑牢,維護研招的公信力。
(三)強化業務培訓,加強監督檢查。各二級學院、各學科要在學校培訓的基礎上,強化對參加復試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維護招生政策的統一性、嚴肅性和權威性。要加強對復試工作過程的監督檢查,對違反工作紀律的行為一經發現,堅決糾正,對于失職瀆職、徇私舞弊等招生違規事件及時上報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依規依紀嚴肅查處。
(四)堅持以人為本,優化服務保障。各部門、各二級學院、各學科要牢固樹立服務理念,強化人性化關懷和個性化安排,采取有效措施,切實做好后勤保障、政策解答等服務工作,為考生復試營造良好環境。對不具備遠程復試條件的考生,學校將提供技術兜底保障,根據考生申請積極協調生源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幫助,確保應考盡考。
七、其他事項
(一)對復試合格的考生,我校第一時間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中將考生狀態設為擬錄取,考生需及時接收擬錄取通知,具體要求以系統內發布的通知為準。
(二)復試合格的定向培養研究生須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后,方有資格進入錄取工作程序。定向就業的考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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