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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招生簡章 來源:北京體育大學研究生招生網 2024-07-16 相關院校:北京體育大學
北京體育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一、培養目標
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從事體育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二、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2025年9月1日前)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2025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還須同時滿足以下兩個條件,可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條件為:①修完大學本科相關專業主干課程,并提供教務部門出具的正式成績單;②不得跨專業報考(詳見表1、表2)。
(4)已獲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報名參加工商管理、體育碩士中的競賽組織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第(一)條中第1、2、3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后,符合招生單位相關學業要求,達到大學本科畢業同等學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相關考試招生政策同時按照《教育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見》(教研〔2016〕2號)有關規定執行。
(三)報名參加單獨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第(一)條中第1、2、3各項的要求。
2.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學歷后連續工作4年以上,業務優秀,已經發表過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者已經成為業務骨干,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回原單位定向就業的在職人員;或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后工作2年以上,業務優秀,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回原單位定向就業的在職人員。
3.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僅限報考體育教育訓練學、民族傳統體育學兩個專業,報考點只能選擇北京體育大學考點。
4.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網上確認時須提交專家推薦表兩份,出示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函以及本科畢業證、學位證的原件并提交復印件。
(四)同等學力考生是否屬于跨專業報考由我校認定,詳見表1、表2。
表1 學術學位跨專業報考的考生身份認定
表2 專業學位跨專業報考的考生身份認定
(五)跨專業報考表1和表2中加“★”專業的所有考生(不含競賽組織專業),均須提供國家二級及以上運動員等級證書證明(體育舞蹈、舞蹈項目不須提供運動員等級證書,須提供比賽經歷或獲獎證明),否則不予準考。
三、招生計劃
1.2025年北京體育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1100人左右,具體人數詳見《北京體育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最終招生計劃(含各類專項計劃)以教育部正式文件下達計劃數為準。
2.各專業招生計劃將根據教育部2025年正式文件下達計劃和具體生源情況做適當調整,本次公布的各專業擬招生人數(含推免生人數)僅供參考。
四、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并在網上確認網報信息和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同時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一)網上報名要求
1.網上報名時間
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2.網上報名流程
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并按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3.網上報名注意事項
(1)考生報名時只能填報我校公布專業目錄中的一個專業。
(2)應試的外國語語種需按我校規定進行選擇(僅限英語)。
(3)考生應按學校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考生要如實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4)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s://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未能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應在網上確認開始前完成學歷(學籍)核驗,否則不準參加考試。
(5)“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等專項計劃招生具體要求按照教育部相關文件執行。
(6)現役軍人報考地方或軍隊招生單位,以及地方考生報考軍隊招生單位,應當事先認真閱讀了解解放軍及招生單位有關報考要求,遵守保密規定,按照規定填報報考信息。
(7)擬享受初試加分或照顧政策的考生,需在網上報名時按規定申報,未按規定申報的,不享受相應照顧或加分政策。請登錄研招網“網上報名平臺”進行網上報名,并通過“申請享受初試加分或照顧政策”功能,選擇相應項目提交申請。申報功能說明和使用以研招網為準,請在提交前認真閱讀相關注意事項。
(8)我校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僅限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
(9)考生應當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愿并選擇報考點。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不能網上確認、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詳情見我校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網報公告(另行發布)。
(10)考生應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網上確認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在網上核對并確認其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網上確認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國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區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布。
2.考生網上確認應當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
3.所有考生均應當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4.考生應當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5.考生應當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報考點選擇北京體育大學的考生,確認手續和流程請見我校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網報公告(另行發布)。
(三)其他
1.考生應當在考前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
2.考生報名時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并遵守相關約定及要求。
3.我校和報考點根據相關規定,對考生報考信息和網上確認材料進行全面審查,確定考生的考試資格。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得準予考試。如發現有考生偽造、變造證件時,將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4.我校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研輔導班、不提供歷年試題、不指定參考書目。
五、命題
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的命題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考試大綱由教育部教育考試院統一編制或教育部指定相關機構組織編制;自命題科目的命題工作由我校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要求自行組織。
六、考試
考生應當遵守我校和所在報考點的相關要求和規定,否則不得準予考試。
(一)初試
1.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時間為2024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不在規定日期舉行的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國家一律不予承認。
2.初試科目:思想政治理論、管理類綜合能力、英語(一)、英語(二)、計算機學科專業基礎、數學(一)、教育學專業基礎、心理學專業基礎為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由教育部統一命題,考試大綱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編制;其他科目由我校進行自命題。
3.初試地點:以報考點指定為準,考前可向報考點咨詢。
4.初試成績查詢:考生于初試結束后,關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和“北京體育大學招生網”關于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成績查詢的通知,并在規定的時間自行查詢。
(二)復試
1.初試合格的考生進行差額復試。復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及內容另行通知。復試不合格考生不予錄取。
2.復試時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工商管理專業學位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成績。
4.同等學力的考生(以報名時為準)復試時須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加試科目見表3。
表3 加試科目
七、調劑
待初試結束,教育部公布進入復試基本分數要求后,考生可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我校的生源缺額信息并根據自己的成績再填報調劑志愿。調劑工作以教育部公布的政策及我校發布的相關辦法為準。
八、錄取
1.我校按照教育部有關招生錄取政策規定及各省級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定,根據本單位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2.擬錄取名單確定后,我校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或檔案審查意見)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況。函調的考生現實表現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或工作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
3.擬錄取名單公示無誤后,如有放棄錄取資格或取消錄取資格造成名額空缺,不再進行遞補錄取。
4.體檢在新生入學時統一進行,體檢標準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5.碩士生錄取類別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種。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只能被錄取為回原單位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在考生錄取前,北京體育大學、考生所在單位、考生三方簽訂定向培養協議書。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九、違規處理
1.考生應自覺樹立遵章守紀、誠實考試的意識。初試期間,考生應自覺遵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場規則》及各考點考場紀律;復試期間,考生應自覺遵守招生單位考場規則及考生所簽署的《誠信復試承諾書》等內容,在招生單位復試工作結束前不得以任何方式對外透露或傳播復試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對在研究生考試招生中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試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應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對考試工作人員,由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或其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構成違法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將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有關情況將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記入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后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
3.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十、信息公開
我校將按教育部要求,在考生報名、初試、復試、調劑和錄取等各個工作階段,通過“北京體育大學招生網”或微信公眾號“北體招生”等渠道,及時進行信息公開。
十一、其他
1.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學制3年;應用心理、電子信息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學制為3年,其他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學制為2年。
2.除以下表格所列專業外,我校全日制學術學位研究生每人每學年8000元;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每人每學年13000元。
3.在學制規定年限內,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由學校安排住宿,住宿費用標準按照學校相關財務規定執行;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不解決住宿。以上為2024年學費標準,收費政策若有變化,按照上級有關部門批準的標準執行。
4.為激勵研究生勤奮學習、潛心科研、勇于創新、積極進取,我校設有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學業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等,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順利完成學業。具體依據學校相應規定執行。
5.香港、澳門、臺灣學生報考我校研究生請參見《北京體育大學2025年面向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招收研究生簡章》(另行發布)。
6.本簡章最終解釋權歸北京體育大學招生辦公室,未盡事宜按教育部當年有關政策執行。
十二、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北京市海淀區信息路48號北京體育大學招生辦公室(郵編:100084)
咨詢電話:010-62989427
咨詢時間:工作日9:00-11:00、14:00-16:00
監督電話:010-62989450
招生網址:https://zs.bsu.edu.cn
電子郵箱:yanzhao@bsu.edu.cn
微信公眾號:北體招生
表格內容詳見https://zs.bsu.edu.cn/yjszsw/sszs/zsjz/8728858487404d7e88d625f60f5e67da.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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