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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推薦免試辦法 來源:廣東技術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網 2024-09-24 相關院校:廣東技術師范大學
一、各碩士招生單位制定本單位推免復試工作方案
各碩士招生單位根據教育部和學校相關規定,制定本單位各學科專業推免復試實施細則。推免復試原則上在9月23日-26日組織進行,具體時間由各研究生招生單位通知。
二、推免生復試
(一)復試名單
9月15日-9月20日,各碩士研究生招生單位審核回復考生是否獲得復試資格。
考生收到復試通知后,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網下載中心下載體檢表,自行前往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體檢,并于復試時將體檢表與其他報名材料一并提交給各研究生招生單位審核。
(二)資格審查
復試前須審查考生身份證、學生證、本科學習期間的成績單(大一到大三期間)、外語等級證書和獲獎證書等材料的原件,考生須于9月20日前將《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和品德表現審查表》《體檢表》和《誠信復試承諾書》等材料發送至郵箱:gsdyzb@gpnu.edu.cn。
(三)復試方式、內容及評分
1.復試考核形式采取現場或網絡遠程方式進行。復試形式采取面試的形式。考生在復試期間不得錄音,考后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他人透露復試內容。考生如不遵守復試紀律,出現違紀、作弊等行為的,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進行處理。
2.復試內容應主要考察考生的外語水平測試、專業素質及能力考核、綜合素質及能力考核三個部分
(1)外語水平測試(滿分20分)
外語水平測試可包括聽力及口語測試。考核形式、考試時間由招生單位制定。
(2)專業素質及能力考核(滿分50分)
a.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
b.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專業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學科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
c.外語聽說寫能力和閱讀文獻能力;
d.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3)綜合素質及能力考核(滿分30分)
a.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等;
b.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
c.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
d.人文素養;
e.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3. 復試面試小組工作基本規范
復試面試小組對參加復試的考生要逐個進行面試。如果考生人數較多,可分組進行,一般應采取隨機抽簽的方式,各小組的評分標準要保持一致。
復試的具體方案和內容由各招生單位自行確定。
(五)成績計算
復試滿分為100分。各招生單位須在推免復試方案中明確成績構成,并報研究生院備案。
三、推免生擬錄取辦法
(一)各招生單位應召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會議,認真審查,集體討論,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確定各專業擬錄取的推免名單。
(二)各招生單位要統籌做好推免招生和統考招生工作,在確定推免生的擬錄取專業、研究方向時,須同時確定其錄取類別。
(三)所有擬錄取考生都必須經過復試環節。由招生單位嚴格按本學科、專業復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復試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及體檢不作量化計入錄取總成績,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四)教育部建立“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以下簡稱“推免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開通時間另行公告),推免生資格審核確認、報考、錄取以及備案公開等相關工作均須通過“推免服務系統”進行。
學校對擬錄取為我校的推免生發放同意接收通知,推免生須按規定時間在“推免服務系統”完成網上報名確認手續,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網上報名確認手續者視為自動放棄,不予錄取。最終推免生錄取名單及新生學籍注冊均以“推免服務系統”備案信息為準。未經招生單位公示及“推免服務系統”備案的考生不予錄取。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錄取:
1.未獲得推免資格者;
2.推免復試成績低于60分者;
3.未經復試的申請者;
4.提供的申請材料不真實者;
5.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或體檢考核不合格者。
(六)體檢結果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要求的考生方能錄取,體檢有疑問者入學前再進行復檢,復檢不合格者不予學籍注冊。
四、推免生資格復審
對獲得錄取資格的推免生,入學報到時由各研究生培養單位進行資格復審。未通過資格復審者,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須于錄取當年學校研究生新生入學日期前獲得本科畢業證書。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五、咨詢方式
民族學院 黃老師 電話:020-38256629
教育科學學院 梁老師 電話:13702491190
六、申訴方式
學校將加強對復試過程的監督和指導,提供咨詢及申訴渠道,并設立專線(電話與郵箱)負責受理考生咨詢、成績復核、申訴、投訴等事宜,為考生解疑釋惑,并按要求妥善處理。反映情況時要簽署真實姓名,要有具體事實;不簽署真實姓名的以及不提供具體事實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申訴電話:020-38256458;
電子郵箱:gsdyzb@gpnu.edu.cn。
廣東技術師范大學研究生院
2024年9月18日
附件【附件1-3材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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