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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推薦免試辦法 來源:華中科技大學 2024-09-27 相關院校:華中科技大學
為貫徹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進一步規范和加強接收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以下簡稱推免)工作,根據教育部有關工作的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招生計劃及專業安排
我校2025年通過推免方式接收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攻讀研究生,包括學術學位碩士生、專業學位碩士生以及直接攻讀博士生(以下簡稱直博生)。可接收推免生的招生專業及名額詳見我校2025年接收推免生招生專業目錄。
二、申請基本條件
1.國內高校2025屆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2025年我校研究生入學報到前可獲得本科畢業證書),已獲得本科所在學校的推免資格。
2.品德優良,遵紀守法,身心健康。誠實守信,學風端正,無考試作弊、剽竊他人學術成果或其他違法違紀行為,無受處分(處罰)記錄。
3.申請直博生的考生,除滿足以上條件外,本科階段的學習成績應名列專業前茅,有較強的科研創新能力,具有博士生培養潛質。
三、工作程序
(一)預報名
為規范考生申請我校2025年推薦免試研究生及參加我校組織的復試,開通華中科技大學推免研究生預報名系統。該系統為我校接收推免研究生的輔助系統,用于采集考生信息、組織復試考核等。所有考生均通過預報名系統提交申請材料。經報考院系審核后,組織考生進行復試考核。
(二)正式報名
已獲得所在高校推薦免試資格的考生,須在2024年9月28日通過教育部“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免初試、轉段)信息公開管理服務系統”(以下簡稱“推免服務系統”)完成正式報名及后續程序。各院系根據考核結果和報名情況,分批發放復試通知及待錄取通知。如果考生超出院系規定時間未接受復試通知,院系可撤銷對考生的復試通知。如果考生超出院系規定時間未接受待錄取通知,院系可撤銷對考生的待錄取通知。如果相關院系擬招收推免生計劃仍有余額,可按照前述程序繼續通過“推免服務系統”接收考生。
(三)擬錄取名單上報
根據我校擬接收推免生計劃數,按期確認待錄取的考生,視為同意將我校作為其唯一錄取學校。學校在規定時間審核待錄取考生名單,并將擬錄取名單公示后上報教育部審核。
四、有關工作規定
1.學校和院系不斷完善推免生選拔工作機制,加強復試考核工作規范管理,落實信息公開公示,確保擇優選拔、公平公正。對考生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各院系加強對導師、工作人員進行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明確工作紀律、工作程序、工作規則和考核標準。
3.考生必須保證提交的申請信息和其它全部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若考生提交虛假信息,一經查實,取消其錄取資格。
五、有關說明
1.所有推免生根據學校獎助學金文件享受學業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等。
2.學費、住宿費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以報湖北省物價部門備案標準為準。
3.推免生的正式錄取通知書預計于2025年6月發放。
4.擬錄取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否則取消其推免錄取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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