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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推薦免試辦法 來源:廈門大學 2024-10-07 相關院校:廈門大學
我校通過推薦免試方式招收全國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包括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和直接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直博生”),招收的研究生統稱“推免生”。為做好我校 2025 年推免生接收工作,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工作辦法。
一、組織實施
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和推進全校推免工作,招生與考試辦公室負責組織全校推免生接收工作,對各院系具體組織實施推免生接收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二、基本原則
1.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擇優選拔,把學生思想品德考核作為錄取的重要依據,突出考查學生本科階段的一貫學業表現,注重對學生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科學精神、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等方面的考查,引導學生全面發展。
2.堅持公開、公正、公平原則,嚴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規范、結果公開。
三、申請條件
申請人須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具有堅定的社會主義理想信念,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德良好,誠實守信,學風端正,身心健康,不存在任何有違學術道德、專業倫理等行為。
3.普通全日制應屆本科畢業生,學習成績優秀,學術研究興趣濃厚,具有較強的創新能力和培養潛質。
4.在目前就讀學校獲得教育部推免生資格,以教育部“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免初試、轉段)信息公開管理服務系統”(以下簡稱“教育部推免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備案信息為準。
5.符合所申請院系和專業規定的條件,具體參見各院系通知。
6.符合我校招生簡章、專業目錄和教育部規定的其它報考條件。
四、招生專業
具體推免招生專業可登錄教育部推免系統查看。最終確認錄取專業和招收推免生人數以通過教育部推免系統實際錄取數據為準。
五、申請流程
1.有意申報我校2025年推免生的考生,首先根據各院系官網公告的時間安排登錄廈大推免系統(https://ssyjsbm.xmu.edu.cn)進行網上預報名。參加夏令營活動且已通過預選拔考核的推免生不需登錄廈大推免系統再次報名。
國優計劃等專項報名要求以發布的相關通知為準。
2.報名成功后由各院系根據學科特點和相應培養要求,擇優選拔確定考核名單,考核時間和安排以各院系通知為準,收到考核通知的申請人根據要求參加考核。
3.2024年9月下旬,教育部推免系統開通后,所有申請我校且通過相關院系預選拔考核并取得所在學校推免資格的考生(含參加夏令營活動),須在教育部推免系統中進行報名確認,并在院系規定時間內完成接收、確認我校復試及待錄取通知等網上錄取程序,否則申請無效。
六、申請材料
申請人應提交以下書面申請材料:
1.《廈門大學2025年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含直博生)申請表》(通過廈大推免系統生成并打印)。
2.兩位副教授及以上專家的推薦信。
3.本科階段成績單原件1份(須加蓋所在學校教務部門或所在院系公章)。
4.外語水平證明或外語資格考試成績單復印件。
5.能夠體現自身學術水平、科研能力的代表性學術論文、出版物或原創性工作成果等其它材料。有學術科研成果(發表的論文、出版的專著或承擔的課題等)和獲獎證書者,請提供復印件。
6.身份證復印件。
7.學生證復印件。
8.院系要求的其他材料。
七、體檢
所有擬錄取的考生,均須進行體檢,體檢時間和要求由各院系另行通知。體檢標準根據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 號)和有關要求,結合我校相關規定執行。
八、錄取
1.我校將根據招生計劃和申請人的考核成績,結合其思想政治表現、學術誠信表現、平時學習成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等因素,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2.學生思想品德考核為推免生遴選和錄取的首要依據,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考核成績不及格、體檢不合格或被我校認定為學術不端者,不予錄取。
3.擬錄取推免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情況審查表》須于10月10日前提交至報考院系。
4.我校將對完成網上錄取程序的擬錄取推免生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經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和教育部審核通過后正式錄取。
九、監督與違規處理
1.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學校紀檢監察機構監督,電話:0592-2186219。
2.對在推免過程中弄虛作假,有論文抄襲、虛報獲獎或科研成果等學術不端行為或者有其他嚴重影響推免過程和結果公平公正行為的學生,一經查實,取消錄取資格,已入學的,取消學籍。
十、其他事項
1.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否則將取消其推免錄取資格。
2.入學前未取得學士學位或本科畢業證書,或受到處分的推免生,取消推免錄取資格。
3.新生入學后,我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專業素質、健康狀況等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者,由我校根據實際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學籍。
4.學費、住宿及獎(助)學金等其它未盡事宜參見我校當年碩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5.本辦法由廈門大學招生與考試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以國家相關文件為準。
6.聯系方式
廈門大學招生與考試辦公室
電話:0592-2188888
傳真:0592-2180256
E-mail:zs@xmu.edu.cn
網址:https://zs.xmu.edu.cn
各院系聯系方式見:https://zs.xmu.edu.cn/info/1961/2600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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