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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招生簡章 來源:新疆大學 2010-09-09 相關院校:新疆大學
一、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國家組織的學術型研究生全國統一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 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應屆本科畢業生指2011年7月前能獲得畢業證者,自考生、網絡教育學生須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報考);(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含已獲得本科畢業證書的成教、自考、網絡學院畢業生,黨校畢業者除外);(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經2年或2年以上(從高職高專畢業到2011年9月1日,下同),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進修過與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本科階段5門本科主干課程,成績合格(需提供有效成績證明);(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2011年7月前能獲得本科畢業證書的成教本科畢業生,黨校畢業者除外),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5)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的人員。
4. 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報考委托培養和自籌經費的考生年齡不限。
5. 身體狀況符合國家規定的體檢要求。
6. 已獲碩士或博士學位的人員只準報考委托培養或自籌經費碩士生。
7. 享受少數民族政策分數線的考生必須符合國家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即 “報考地處二、三區招生單位且畢業后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就業的少數民族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或者工作單位在民族區域自治地方范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且申請為少數民族地區的定向或委托培養方式),方可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
(二)專業學位研究生全國統一招生考試的報考條件按下列規定執行:
1. 報名參加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的全國聯考,簡稱“法律碩士(非法學)聯考”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非法學專業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不得報考)。
2. 報名參加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法學專業的(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方可報考)。
3. 報名參加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第1、2、4、5、6、7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4. 報名參加除法律碩士(非法學)、法律碩士(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體育碩士中的競賽組織外的其他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二、招生規模
我校2011年擬招生規模1500名左右(含推免生300名左右,學術型學位研究生1140名左右,專業學位研究生300名左右),實際招生數以國家下達的招生規模為準。各專業實際招生人數將結合本專業上線人數作適當調整。
三、報名
1. 考生報名前應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報考資格審查將在復試階段進行,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將不予錄取,相關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2. 報名采取網上提交報考信息和現場確認的方式。具體報名方式、時間、地點請登陸新疆大學研究生院網頁或關注相關媒體。
3. 報名費:按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招生委員會規定收取。
4.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我校不接收在校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再次報考碩士研究生。
四、初試
1. 初試具體日期以教育部統一規定時間為準。
2. 初試科目:各專業初試科目見招生專業目錄。統考科目必須用漢文答題,考試大綱也由教育部公布發行。其他科目、英語語言文學、俄語語言文學專業的第二外語均由我校命題。備注中注明用民文命題的業務課,可用少數民族文字答題,考試科目中未注明用民文命題的科目,均用漢文答題。
3. 考試科目的參考書目請參照新疆大學網站公布的《新疆大學2011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參考書目》
五、復試及錄取
1.在復試階段進行報考資格的審核,復試考生必須攜帶本、專科畢業證書及學士學位證書原件、身份證原件、高等學校歷年學習成績表復印件(人事部門或教務部門加蓋公章則有效)。
2.復試時間和地點由我校另行通知,復試內容為:(1)外語口語、聽力測試(2)專業課筆試(3)綜合素質面試。復試形式:筆試和口試結合。跨專業考生、同等學力考生取得復試資格后,必須另加試兩門報考專業的本科主干課程。
3.凡屬定向、委托培養、自籌經費考生正式錄取前,其所在單位或本人必須與我校簽訂定向、委托培養、自籌經費協議書。
4.考生報名時不再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考生與所在單位因報考研究生產生問題的自行處理。若因上述問題而使我校無法調取考生檔案,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擔責任。
六、在我校就讀研究生的學習和生活待遇
1. 我校已實施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實行普通助學金資助制度,優秀的非在職研究生均可享受不同標準的助學金;
2. 實行“助教、助研、助管”的“三助”聘任制度,對受聘者給予“三助”酬金;
3. 對優秀研究生設立“光華”獎學金、“寶鋼” 獎學金、“小島康譽”獎學金等。
七、違紀處罰
如發現考生有申報虛假材料、考試作弊及其它違反考試紀律的行為,我校將通知其所在單位,并按教育部《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進行嚴肅處理。
八、接收推薦免試生
歡迎符合我校接收條件并獲得考生所在學校推薦免試資格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與我校研招辦和相關學院聯系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事宜。我校對通過復試并同意接收為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的外校優秀普教本科應屆畢業生發給接收函。收到我校接收函且取得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資格的同學須將正式加蓋省(市級)高校招生辦公室公章的推薦免試表格寄送我校研招辦,并到考生所在學校領取省(市級)高校招生辦公室核發報名校驗碼,憑校驗碼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報名(網址為yz.chsi.com.cn)和現場報名,未辦理正式報名手續者不能被錄取。詳情請瀏覽我校研究生院主頁。
我校將對被我校接收的其他高水平大學的優秀推免生(來源于其他“985工程”、“211工程”院校班級成績排名前60%的校外推免生),在其入學報到后,分別相應給予10000元、5000元的一次性獎勵優秀生源獎學金。
九、申請碩博連讀
凡被錄取為我校碩士研究生的同學,可在入學之后根據我校以及各學院相關規定申請碩博連讀,人數、比例、學習年限和選拔辦法由各學院在新疆大學相關規定的基礎上決定。
十、我辦不負責向考生提供參考書,如考生需購買考試參考書請到當地書店購買。
新疆大學研究生招生辦聯系電話:(0991)8582567 聯 系 人:葉老師 劉老師
地 址:新疆烏魯木齊市勝利路14號
網 址:http://www.xj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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