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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研招新聞 來源: 新京報 2014-10-17 相關院校:北京大學
2003年的在職“定向委培碩士招生簡章”寫明可頒發學位證和畢業證,畢業時卻未拿到畢業證。河北保定的王女士認為北京工業大學(以下簡稱北工大)涉嫌虛假宣傳,近日,再次向學校討要說法。
昨天,北工大表示,根據國家政策和2005年教育部批示,學校無法給王女士發畢業證,當時已告知王女士。
“錯失公務員機會”引發“討說法”
前天上午,在北工大南門,68歲的王秋樂在泥階梯上攤開一張《北京工業大學軟件學院2003年面向保定市軟件行業定向委托培養軟件工程碩士招生簡章》,簡章中“頒發學位辦核準的工程碩士專業學位證書和北京工業大學畢業證書”內容,被他用濃墨標注了出來。
“2003年碩士招生時,華北電力大學只收費一萬六,北工大收費三萬六,兩者差別就是一個發畢業證一個不發。”王秋樂表示,自己幫助女兒最終選擇報考了承諾發畢業證的北工大。“2005年時,學校口頭跟我女兒說不發畢業證了,當時老師說畢業證不重要,我們也沒太在意,也沒同意”。
2008年1月,王秋樂的女兒王女士完成學業,獲得了碩士學位證書。
“學校一直沒發畢業證,因為自己有工作,平常不用畢業證,所以并未在意。”昨天,王女士說,但是,自己在2013年報考河北省國稅局稽查局科員時,因面試審核需要畢業證,自己失去了成為公務員的機會。由于報考公務員年齡要求上限為35歲,現年36歲的她便失去了進入公務員系統的機會。
“為什么招生簡章答應發畢業證,后來又變了呢?”王女士委托父親向北工大“討說法”。
“我已經先后10次到學校相關部門尋求說法了。”王秋樂稱,現在女兒機會永遠失去了,“我們要求北工大能給我們一定的補償”,首先得退掉部分學費,還要對女兒錯過公務員考試給予補償等。
為何簡章承諾發證學校未作回應
昨天下午,北工大黨委宣傳部相關負責人表示,王女士屬于該校軟件學院與保定行業協會合作辦學招收的在職軟件工程碩士,同屆學生共有19人。根據國家相關政策和2005年11月教育部批示,國家示范性軟件學院自主招生的工程碩士屬于專業學位教育,符合學位授予標準的可授予碩士學位,不應頒發畢業證書。
“獲悉教育部批示信息后,軟件學院第一時間指派相關負責同志前往保定,與保定行業協會共同召集學生,當面傳達教育部批示,說明在職軟件工程碩士學習,符合學位授予標準的可授予碩士學位,不頒發畢業證書。”該負責人強調,會上,包括王女士在內的所有學生均未提出異議,繼續參加學習。王女士在領取學位證時,依然未對此提出異議。
而對于該校2003年軟件學院自主招生的招生簡章中為何會承諾頒發畢業證書,該負責人未給出正面答復。
昨天,王秋樂稱,北工大已向其承諾,將派相關負責人前往保定與其面談。
說法
學校若虛假宣傳學生可申請賠償
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表示,我國高等教育對碩士招考目前實行兩套學制,“一類既有研究生的學位證書,又有畢業證書,這是標明其學位是研究生,學歷也是研究生,另一種是學位型的研究生,只頒發學位證書,這個主要針對專業碩士領域。”
北京百瑞律師事務所律師張志偉認為,若北工大軟件學院事先對該專業工程碩士不能頒發畢業證一事知情,但仍發放承諾頒發畢業證的招生簡章,該校則涉嫌虛假宣傳,王女士可向教育主管部門投訴或申訴維權,申請相應賠償并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如果北工大事先對不能頒發畢業證不知情,而是事后政策變化所導致,王女士也可向政策制定部門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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