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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華東政法大學研究生院 2025-03-25 相關院校:華東政法大學
為穩(wěn)妥做好我校2025年非全日制法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根據(jù)《華東政法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要求,結合我校法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復試專業(yè)
一志愿報考我校非全日制法律(非法學)035101碩士專業(yè)學位、非全日制法律(法學)035102碩士專業(yè)學位由非全日制法律碩士管理中心(以下簡稱“法碩中心”)組織復試。
二、復試分數(shù)線
一志愿報考我校非全日制法律(非法學)035101碩士專業(yè)學位、非全日制法律(法學)035102碩士專業(yè)學位的復試基本要求以學校劃定的基本分數(shù)線為準。法碩中心不再進行二次劃線。
三、組織架構及職責
(一)成立法律碩士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tǒng)籌協(xié)調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
(二)成立法律碩士復試工作小組,負責組織開展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具體工作。
(三)成立法律碩士招生監(jiān)察工作小組,負責監(jiān)督檢查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復試全過程。
四、復試基本要求
(一)法碩中心對取得復試資格的考生進行復試,復試合格方可錄取。
(二)復試原則上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確定復試人選。經(jīng)資格審查后的進入復試名單以華東政法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公布為準。
(三)參加全國統(tǒng)考報名時申請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和學校有關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相關規(guī)定享受加分政策。
(四)原則上一個考生只能選擇我校一個專業(yè)(方向)參加復試。
五、資格審查
(一)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統(tǒng)上傳材料
考生須于3月26日中午12點前通過華東政法大學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統(tǒng)(https://yz.ecupl.edu.cn/#/homeIndex)上傳以下材料原件的掃描件進行資格審查。逾期提交者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1.有效的居民身份證掃描件;
2.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掃描件;
3.未能通過學歷(學籍)網(wǎng)上校驗的考生提供相應的學歷(學籍)認證報告:上傳《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報告》;
4.非全日制定向承諾書(下載附件,手寫簽名以pdf格式);
5.誠信復試承諾書(下載附件,手寫簽名以pdf格式);
6.大學期間學習成績單(需加蓋教務部門或檔案單位公章);
7.大學英語四、六級證明(其他語種帶相應的語言能力等證明);
8.符合有關教育部加分條件的考生,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9.大學學習期間獲得的各類獲獎證書或獎勵證明原件材料;
10.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創(chuàng)新潛質的原件材料。
(二)特別提醒
資格審查未通過或未進行資格審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參加復試?忌璐_保提交材料真實和復試過程誠信。
六、復試形式與時間
(一)非全日制法律碩士復試采用現(xiàn)場復試。
(二)復試過程全程錄音錄像可追溯。
(三)復試時間安排
專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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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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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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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法律(法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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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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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00
|
非全日制法律(非法學)
|
3月30日
|
上午9:00
|
(四)復試地點:華東政法大學松江校區(qū)(廣富林路3175號)明法樓西樓。
(五)考生至少提前45分鐘到達考點,進行身份核驗和次序抽簽。
(六)《復試通知書》于3月28日開放下載。
(七)考生復試時須攜帶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
2.《復試通知書》;
3.《初試準考證》;
4.《誠信復試承諾書》。
七、復試組織
(一)復試前,考生需進行“兩識別”(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四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誠信檔案庫數(shù)據(jù)比對)進行身份審核。
(二)復試中,考生采取“一平臺”(騰訊會議雙機位)“二隨機”(隨機選定考生次序、隨機抽取復試試題),加強過程監(jiān)管。
(三)考生進入考試室后,依次進行專業(yè)知識(綜合能力)和英語(聽力和口語)面試,考生現(xiàn)場作答。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
(四)面試小組專家成員不少于5人,組長由相關學科專家擔任,面試小組專家成員集中進行面試,現(xiàn)場獨立評分。
八、復試內容
(一)專業(yè)知識和綜合能力。主要考查內容包括:本專業(yè)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創(chuàng)新精神和能力;在本專業(yè)的發(fā)展?jié)摿σ约皩Ρ緦W科發(fā)展動態(tài)的了解;考生運用本學科知識發(fā)現(xiàn)、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實踐能力等。
(二)外國語水平。主要考察考生外語聽、說能力。
(三)思政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主要考查專業(yè)知識以外的思想品質和道德修養(yǎng)、心理健康情況、人文素養(yǎng)等。
(四)體檢。參加復試的考生無須參加單獨體檢,我校招生體檢與新生入學體檢合并,在新生報到后于新生復查期間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的,依據(jù)相關規(guī)定取消入學資格或者進行其他學籍處理。參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聯(lián)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執(zhí)行。
九、誠信復試
復試過程中,考生必須嚴格按照《華東政法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考場規(guī)則》及法碩中心相關要求參加復試。復試開始前,考生須按要求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考生應自覺遵守考場規(guī)則及承諾書等內容,對復試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保密,在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復試工作全部結束前不得對外透露傳播。
十、復試成績評判方法
(一)復試總成績?yōu)?50分。其中專業(yè)知識和綜合能力考核滿分為150分,外國語測試滿分為100分。
(二)依據(jù)考生復試表現(xiàn),依次進行專業(yè)知識和綜合能力、外國語獨立評分,兩門復試科目成績分別按照各組專家平均打分計算,分數(shù)四舍五入、保留整數(shù)?忌鷱驮嚳偝煽?yōu)閷I(yè)知識和綜合能力與外國語復試分之和。
十一、錄取原則
(一)總成績=初試成績+復試總成績。
(二)復試不合格者(即專業(yè)知識和綜合能力考核低于90分或外外國語測試低于50分),不予錄取。
(三)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四)除第二款和第三款規(guī)定不得錄取之外的考生,根據(jù)總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五)若總成績相同,則依據(jù)初試成績總分的高低,若初試成績總分也相同,則依據(jù)專業(yè)基礎課成績的高低,確定是否錄取。
(六)法碩中心按照錄取標準確定擬錄取名單提交研究生院審核,擬錄取名單經(jīng)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在研究生院官網(wǎng)統(tǒng)一公示。
十二、其他
(一)對已錄取的新生,學校在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有關要求,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
(二)未盡事宜,按照《華東政法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華東政法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考生須知》《華東政法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考場規(guī)則》等執(zhí)行。
十三、聯(lián)系方式(工作時間)
法碩中心聯(lián)系人:安老師,聯(lián)系電話:021-62071808,咨詢、監(jiān)督郵箱:hzflss@ecupl.edu.cn
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聯(lián)系電話:021-62071885
校紀檢監(jiān)察機構專用監(jiān)督電話:021-57090496
附件:1.華東政法大學研究生招生系統(tǒng)學生操作說明
2.華東政法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考生須知
3.華東政法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考場規(guī)則
4.華東政法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誠信復試承諾書
5.華東政法大學2025年法律碩士研究生非全日制定向就業(yè)承諾書
華東政法大學非全日制法律碩士管理中心
2025年3月24日
附件https://gs.ecupl.edu.cn/2025/0323/c13332a219331/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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