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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招生簡章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4-09-26 相關院校:上海對外經貿大學
一、培養目標
旨在培養能適應上海及長江三角洲地區外向型經濟社會發展和對外開放的需要,遵循高等教育教學和研究規律,注重學術性和職業性的密切結合,培養具有一定的專業基礎理論知識,同時又具備完善的專業知識體系,掌握本專業實踐技能,有較強的語言交流能力的復合型高級應用專門人才。
二、學制及培養方式
參見各專業招生簡章
三、學費
參見各專業招生簡章
四、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必須符合下列學歷等條件之一:
參見各專業招生簡章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報名參加全國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按下列規定執行。
1.報名參加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之前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不得報考)。
2.報名參加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之前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方可報考)。
3、報名參加翻譯、國際商務、會計、工商管理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五、報考辦法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
(一)網上報名
參加2015年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
1、網上報名日期:2014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應屆本科畢業生可提前報名,時間為2014年9月25日至28日每天9:00-22:00(預報名信息有效,無需重復報名)。
2、考生自行登陸“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網址:http://yz.chsi.cn)瀏覽報考須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凡不按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在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
3、網上填報信息注意事項
(1)考生只可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后,上線考生可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系統了解招生單位的生源缺額信息并按相關規定自主多次平行填報多個調劑志愿。
(2)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人員,應按我校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3)考生要準確填寫個人信息,對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規、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招生單位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嚴肅處理。
(4)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并在考生提交報名信息三天內反饋校驗結果。考生可隨時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現場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
(5)已被招生單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
(二)現場確認
1、現場確認時間:2014年11月10日至14日,逾期不再補辦。
2、現場確認地點及手續:在上海市參加入學考試的考生須到上海教育考試院指定報考點(一般為上海師范大學,如上海市有最新安排,我部將另行通知,請及時關注我部網站)進行現場確認,在外地參加入學考試的考生到各省(市、自治區)高等學校招生辦公室指定的報名點進行現場確認。現場確認時需攜帶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件、學歷證書原件(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校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網上報名編號,并辦理交費和現場圖像采集等手續。
在2015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憑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方可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
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在現場確認時應提供學歷(學籍)認證報告。
六、考試:入學考試分初試和復試。
(一)初試
1、初試日期:2014年12月27日、28日。
2、初試科目(詳見表一:招生專業目錄):均為筆試,考試時間均為3小時。
3、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
(二)復試(復試安排請關注我校研究生部網站通知)
1、復試名單:2015年3月下旬在研究生部網站發布。
2、復試時間、地點:2015年3月底4月初,具體時間和地點以研究生部網站發布的復試通知書為準,我校不再寄送書面的復試通知書,考生憑初試準考證參加復試。
3、復試內容:詳見表二:復試內容
4、法律碩士(非法學)只接受相同專業的調劑生參加復試,法律碩士(法學)只接受本科所學專業代碼為0301、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的調劑生參加復試。
表二:復試內容
專業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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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試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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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試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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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試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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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學力加試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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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碩士(非法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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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英語、民法、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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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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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須加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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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碩士(法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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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英語、民法、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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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商法、國際經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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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仲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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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筆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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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力與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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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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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水平綜合測試、漢語寫作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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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口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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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力與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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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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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水平綜合測試、漢語寫作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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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商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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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口語與聽力、國際商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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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商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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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招收同等學力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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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商務(國際商務統計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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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口語與聽力、國際商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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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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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招收同等學力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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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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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綜合知識與能力、英語口語與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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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學、管理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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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觀經濟學、中級財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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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錄取
(一)德、智、體全面衡量,按照保證質量,寧缺勿濫的原則擇優錄取,錄取名單經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議,上海市教育考試院高招辦審核,國家教育部批準。
(二)對在報考和考試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有關部門視不同情況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有關規定予以處理。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八、學習期間待遇
1、國家助學金:500元/月;
2、學業獎學金覆蓋率90%:特等獎12000元/學年、一等獎9000元/學年、二等獎6000元/學年、三等獎3000元/學年;
3、其它校外獎學金:國家研究生獎學金、愛建獎學金、阿登納基金會獎學金等;
4、研究生創新能力培養專項資金:由學生申請。
九、畢業就業
為了滿足國家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需要和社會需求,除定向就業的畢業研究生根據定向就業合同由就業單位安排就業以外,非定向就業研究生由畢業研究生和用人單位,通過雙向選擇實現就業。
十、注意事項:
(一)考生在2014年12月15日至2014年12月26日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陸研招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網址:http://yz.chsi.cn)自行下載打印本人《準考證》,我部不再給考生寄發準考證。《準考證》正反兩面打印,保留至復試結束,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由于《準考證》由考生自行網上打印,請所有考生務必準確填寫網上報名信息,因考生網上報名信息錯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負。考生拿到準考證后,請核對準考證上本人圖像、報考信息、考生須知,如有疑問,請及時咨詢我校研究生部。
(二)有關考研信息請考生密切關注我校研究生部網站,http://www.suibe.edu.cn
(三)我校不舉辦任何考前輔導班,不提供歷年試題和備考書籍。請考生按照參考書目自行購買備考書籍。
(四)報考定向就業研究生的考生,復試報到時須提供就業單位人事部門開具的同意定向就業的證明。屆時無法提供者,將失去定向就業機會改為非定向就業研究生。就業單位必須是考生目前所在單位,應屆生不得報考定向就業研究生。
5、考生因報考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解決。若因上述問題使我校無法調取考生檔案,造成考生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十一、其它
我校對法律碩士、翻譯碩士、國際商務、會計同等學力(高職高專畢業生、本科結業生)考生的其他報考要求:
同等學力考生須由本人攜帶相關材料(第二代身份證、大專畢業證書或本科結業證書原件及各專業要求提供的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1份)至我部進行資格審查。考生請于2014年10月底關注我部網站,屆時將公布資格審查的時間及程序。未至我部進行資格審查的同等學力考生不發準考證。凡在網報時弄虛作假者,在復試審查時一經查實即取消復試資格。各專業要求提供的材料參見各專業招生簡章。
(三)同等學力考生網報時須在備用信息欄中填寫“同等學力”四個字。
(四)同等學力考生在復試時須加試2門本科專業主干課程:見表二
十二、各學院聯系方式
學院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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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收專業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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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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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經貿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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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商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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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021-67703401;聯系人:朱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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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信息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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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商務(國際商務統計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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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021-67703868;聯系人:劉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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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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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碩士(法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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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021-67703685;聯系人:袁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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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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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碩士(非法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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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021-67703685;聯系人:袁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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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商務外語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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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口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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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021-67703517;聯系人:閆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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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商務外語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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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筆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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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021-67703517;聯系人:閆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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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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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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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021-67703351;聯系人:胡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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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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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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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021-52067665;聯系人:金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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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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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金融方向)
|
聯系電話:021-67703286;聯系人:應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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