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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南方科技大學招生網 2025-03-14 相關院校:南方科技大學
為高質量開展碩士招生復試工作,以公平、公正、公開原則,選拔出我校2025年與南方科技大學聯培碩士人選,根據教育部和南方科技大學有關碩士研究生招生的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程。
一、組織與領導
1.校碩士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及審核有關政策,統籌全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與錄取工作。
2.學科組成立學科組招生工作小組,負責根據上級主管部門和校碩士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有關規定,制定招生學科的具體復試與錄取細則并組織實施。
3.招生合作處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負責指導、協調、監督全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與錄取工作。
二、復試分數線
專業 |
政治 |
英語 |
專業課一 |
專業課二 |
總分 |
085400電子信息 |
34 |
34 |
51 |
51 |
260 |
085403集成電路工程 |
34 |
34 |
51 |
51 |
260 |
085600材料與化工 |
34 |
34 |
51 |
51 |
323 |
086000生物與醫藥 |
34 |
34 |
51 |
51 |
260 |
一志愿復試名單,請見附件1。
三、復試形式
2025年聯培項目一志愿碩士研究生復試采用線下復試的方式進行,請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提前安排行程,做好復試準備。
四、復試時間、地點
復試地點:深圳理工大學(深圳市光明區公常路1號)
復試時間:2025年3月21-23日
具體時間及安排請以報考專業后續通知為準。
五、資格審查
1.復試前須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予復試。請考生按照以下要求,提前準備資格審查所需材料,于3月18日17:00前確認參加復試,將以下所有材料的電子版資格審查材料按照要求上傳到南方科技大學研究生招生服務系統中的碩士統考服務中(https://yzbm.sustech.edu.cn/),同時將材料電子版發送到指定郵箱。復試資格審查現場需要提供所有材料原件,用于與電子版材料的比對。材料包括:
(1)《考生個人簡歷及自述表》(附件2)
(2)《準考證》
(3)本人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彩色掃描,放到一頁)
(4)往屆考生需提交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應屆考生需提交學生證、《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其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將在入學時提交審查。
(5)本科成績單的掃描件。成績單原則上加蓋本科院校教務部門公章或檔案保管部門公章。
(6)反映考生英語水平的成績證明或證書掃描件。
(7)公開發表的學術論文、獲獎證書等有參考價值的材料。(非必需,自愿提供)
(8)所有考生須在復試前簽署《誠信復試承諾書》(附件3),加強考生誠信考試教育,考生在復試工作結束前不得透露或傳播復試試題內容,違反相關規定的考生將取消復試成績。
2.通過復試的同學需在4月10日前將以下材料紙質版本通過順豐郵寄至報考部門,郵寄地址以報考部門郵件通知為準,郵寄信封上請注明“2025年碩士研究生+南科大聯培+姓名”:
(1)政治審查表(加蓋公章并密封),應屆考生由所在學校院(系)黨總或學生處出具,往屆生由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附件4)
(2)體檢報告原件。
六、復試流程內容
(一)復試流程
以郵件通知為準,各位考生請注意復試時間,保持電話、郵件等聯系方式暢通,及時查閱復試通知郵件。
(二)心理測評
在復試前線上完成,具體以郵件通知為準,不作為判斷是否錄取的憑據。
(三)復試內容
1、英語測試(100分)
實行百分制量化打分,滿分為100分,占復試成績25%。以考生自述、文獻閱讀翻譯、英文對話等方式,測試考生運用英語知識與聽說讀寫等技能進行交流的能力。
2、專業知識面試(100分)
實行百分制量化打分,滿分為100分,占復試成績50%。主要以問答形式考核考生掌握專業知識的廣度、深度與扎實程度,對知識靈活運用的程度(包括對所報考的學科前沿知識和研究動態的了解情況);運用專業知識的能力;思維、邏輯能力(分析與解決問題的能力);應變反應能力;表達能力;研究興趣;科研能力與潛在能力、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等。
3、綜合素質能力測試(100分)
實行百分制量化打分,滿分為100分,占復試成績25%。包括:
(1)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等
(2)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
(3)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
(4)人文素養
(5)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七、錄取
1、錄取成績=(初試成績÷5)×50%+復試成績(英語25%+專業知識50%+綜合素質25%)×50%,以學科(專業)為單位按總成績(初試+復試)排序,考生總成績相同時,按初試成績排序,初試成績相同時按初試前三科成績加和排序。
2.復試成績低于60分屬于不合格。
3.各學科組將復試結果報送招生合作處,經審查后,結合政審和體檢結果確定最終擬錄取名單,并在我校網站上公布。
4.復試成績不合格、資格審查不合格、政審不合格者,無論初試成績高低,一律不予錄取。
八、公示與爭議解決
1.考生擬錄取名單在復試工作全部結束后予以對外公布,接受考生及社會各界的監督檢查。
2.考生如果對復試結果有異議的,需于擬錄取名單公布后2個工作日內向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提出書面復核申請,經同意后予以復核并于4個工作日內給予考生書面答復。
九、聯系方式
聯系人:郭老師
聯系電話:0755-88802788
聯系郵箱:zs@suat-sz.edu.cn
本方案解釋權歸深圳理工大學招生合作處所有。以上內容如有變動,請以最新通知為準。
附件:
1. 一志愿復試名單
2. 考生個人簡歷及自述表
3. 誠信復試承諾書
4. 政治審查表
深圳理工大學招生合作處
2025年3月14日
原文鏈接:https://zs.suat-sz.edu.cn/info/1064/132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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