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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桂林電子科技大學計算機與信息安全學院 2025-03-18 相關院校:桂林電子科技大學
根據教育部《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24〕4號)、《桂林電子科技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辦法》(桂電研〔2025〕7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院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本院各專業招生指標情況
招生專業名稱 |
招生專業代碼 |
學習 形式 |
本院各專業擬招生人數 (普通考生) |
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擬招生人數 |
推免擬錄取考生數 |
備注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081200 |
全日制 |
51 |
0 |
0 |
|
網絡空間安全 |
083900 |
全日制 |
50 |
0 |
1 |
|
計算機技術 |
085404 |
全日制 |
31 |
2 |
0 |
|
軟件工程 |
085405 |
全日制 |
11 |
0 |
0 |
|
人工智能 |
085410 |
全日制 |
26 |
0 |
0 |
|
大數據技術與工程 |
085411 |
全日制 |
6 |
0 |
0 |
|
網絡與信息安全 |
085412 |
全日制 |
44 |
1 |
0 |
注:最終招生數可能會根據生源情況等進行微調,以實際擬錄取指標數為準。
二、本院各專業一志愿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基本成績要求
招生專業名稱 |
招生專業代碼 |
總分 (含加分) |
單科 (滿分=100分) |
單科 (滿分>100分) |
一志愿上線考生人數 |
備注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081200 |
250 |
31 |
47 |
20 |
普通 考生 |
網絡空間安全 |
083900 |
250 |
31 |
47 |
3 |
普通 考生 |
計算 機技 術 |
085404 |
250 |
31 |
47 |
73 |
普通 考生 |
230 |
31 |
47 |
2 |
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考生 |
||
軟件 工程 |
085405 |
250 |
31 |
47 |
4 |
普通 考生 |
人工 智能 |
085410 |
250 |
31 |
47 |
13 |
普通 考生 |
大數據技術與工程 |
085411 |
250 |
31 |
47 |
1 |
普通 考生 |
網絡與信息安全 |
085412 |
250 |
31 |
47 |
37 |
普通 考生 |
230 |
31 |
47 |
1 |
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考生 |
注: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和“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按照國家及我校相關政策執行。
三、復試形式、復試資格審查及附加材料、復試考核方式與內容
(一)復試形式
我院202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采取線下現場復試方式。
(二)復試資格審查及附加材料
考生需按照要求將復試資格審查及附加材料現場提交,具體清單如下:
1.考生準考證。
2.考生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復印件(正反面)。
3.往屆考生的學歷證書,應屆考生的學生證(每一頁均須提交)。
4.往屆考生的學位證書(已畢業無學位者無需提交)。
5.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需提供學歷(學籍)認證報告等相關證明材料。
6.在國外獲得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的考生,須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書。
7.普通全日制報考類別為定向的考生須提供定向協議。
8.“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須提供《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9.已簽字蓋章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附件1)原件
(考生所在單位蓋章說明:(1)應屆生由在讀高校所在院系黨總支審查蓋章;(2)現在職往屆考生由工作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審查蓋章;(3)未就業往屆生由檔案保管部門或戶口所在街道、派出所審查蓋章。必備)。
10.考生已簽字確認的《桂林電子科技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誠信復試承諾書》(附件2)。
11.大學期間成績單原件或檔案中成績單(加蓋教務處或檔案單位公章,必備)。
12.外語能力證明材料。
13.各類獎勵競賽獲獎證書。
14.科研論文專利成果證明等材料。
15.計算機與信息安全學院2025碩士研究生復試情況記錄表(附件3),雙面打印,考生填寫完整首頁上半部分。
以上(1-15)所有材料確保準確無誤后,均需提供原件審核以及復印件2份,所有紙質材料按照1-15的順序排序并統一用文件袋裝好,無需裝訂,現場復試資格審查時提交復印件。另外所有材料電子檔按1-15順序整理為一個壓縮包上傳郵箱:gdjsjxy@163.com(文件名稱及郵件名稱命名規則:考生編號+姓名+手機號碼,電子檔提交時間詳見各批次復試安排)。
獲得復試資格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按照要求將資格審查材料提交進行資格審查。凡未進行復試資格審查、復試資格審查不符合規定或弄虛作假的考生,不予復試和錄取。
(三)復試考核方式與內容
復試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等,是碩士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節。復試考核分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專業課筆試考核、綜合能力考核三個部分。考核的主要內容有:
1.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
在復試期間采取“函調”的方式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進行考核。考生須向我校提交由考生所在單位出具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原件。
2.專業課筆試考核(考試時間90分鐘,滿分100分)
專業知識主要考查考生對本專業基礎理論和應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各專業的復試科目及命題范圍按我校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公布的內容為準。
3.綜合能力考核
綜合能力主要考查考生外語能力、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其他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學習、科研和社會實踐或實際工作等方面的經歷、個性心理特征,意志品質等。滿分100分,計入復試總成績,面試時間每人約20分鐘。綜合能力考核具體內容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外語能力。
(2)創新能力。根據考生參加的各種科技比賽獲獎及已發表的與復試專業領域相關的學術論文、專利、軟著、畢業設計作品等情況。
(3)專業素養。本科成績、外語四、六級等水平考試情況、回答專業問題的準確性及邏輯思維能力等情況。
(4)科研培養潛力。與專業相關的學習、科研和社會實踐或實際工作等方面的經歷等情況。
(5)心理素質及職業素養。個人心理特征、心理衛生、意志品質、團隊合作精神、精神面貌等。
4.同等學力考生須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
同等學力考生復試加試,考試科目和參考教材以招生簡章上公布的為準。成績不計入總成績,單科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以筆試方式進行,每門90分鐘。
四、復試差額
復試實行差額復試,進入復試的考生人數一般不少于各學科專業已公布招生計劃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實際合格生源數組織復試,具體以實際參加復試考生數為準。
五、成績計算辦法
考生總成績中初試成績占40%,復試總成績占60%。計算如下:
總成績(百分制)=(初試成績/5)×40%+復試總成績×60%。
其中:
復試總成績=專業課筆試考核成績×40%+綜合能力考核成績×60%。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考生,即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1.未參加復試者;
2.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復試總成績不足60分者;
4.同等學力加試任何一門科目不及格者;
5.存在其他規定不予錄取的情況。
六、復試流程安排
(一)復試資格審查
獲得復試資格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以指定方式按照要求將資格審查材料提交學院。凡未進行復試資格審查、復試資格審查不符合規定或弄虛作假的考生,不予復試和錄取。
(二)復試確認及繳費
按照自治區物價局批復,我校復試費180元/人。復試費通過我校財務系統繳費,未繳費的考生,不予復試。請所有考生(含一志愿考生、調劑考生)在核實確認已獲得復試資格后,再進行繳費。因考生本人原因造成的錯誤繳費或繳費后不參加復試,費用不予退還。
微信掃碼后,輸入考生姓名、身份證號、復試學院名稱(計算機與信息安全學院)、復試批次等信息,根據提示完成繳費。
(三)按照分組順序參加專業課筆試考核和綜合能力考核。
具體按照復試安排執行。
(四)體檢
考生體檢要求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
我校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體檢在新生入學時進行,體檢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
七、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安排
(一)考生應提前30分鐘到達考場,按指定位置等候
如考生未能及時到場,筆試開始15分鐘后考生不得進入考場,按曠考處理;面試開始如考生未能及時準備好,延誤時間2分鐘,可跳過該生到下一位,待該生準備好后再插隊復試;
(二)如開考后直至學院復試結束一直聯系不上考生的,可取消該生復試資格。
八、錄取排名說明
學院在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堅持“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根據招生指標數、復試錄取辦法和細則以及考生總成績排名、思想政治表現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具體按以下要求進行:
(一)錄取時按照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排序,若總成績相同,按照以下優先級排序:
1.考生復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2.考生初試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數量從高到低排序;
3.考生初試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4.考生復試面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專項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獨立排序。同等條件下服役時間長的考生優先錄取。
(二)擬錄取考生我校將通過中國研招網系統對其發送“待錄取通知”。考生接到“待錄取通知”后必須在通知規定的時間內登錄中國研招網系統確認,逾期取消待錄取資格。
九、復試的監督
1.實行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工作過程全程進行監督,對于復試錄取過程中出現違紀違規、徇私舞弊或者給招生工作造成損失的人員,將嚴肅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2.實行監督制和巡視制。學院將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督。選派專門人員到復試現場巡視進行現場監察。
3.監督舉報郵箱:computerjb@guet.edu.cn。
十、其他補充說明
(一)調劑相關事宜待一志愿考生復試結束后另行通知。
(二)辦公地點:花江校區花江慧谷1號樓404A
聯系電話:0773-2256932、0773-2256702
聯系人:劉老師
聯系時間: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三)其他未盡事宜根據教育部、自治區相關文件及我校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有關規定執行。
(四)本辦法由計算機與信息安全學院負責解釋,本辦法如與上級文件規定不一致的,以上級文件規定為準。
附件1: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碩士).doc
附件2:桂林電子科技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誠信復試承諾書.docx
附件3:計算機與信息安全學院2025年研究生復試情況記錄表(-雙面打印,考生填寫上半部分).pdf
計算機與信息安全學院
2025年3月18日
原文鏈接:https://www.guet.edu.cn/dept3/2025/0318/c2065a134554/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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