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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青海民族大學教師教育學院 2025-03-25 相關院校:青海民族大學
為全面做好我院202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根據《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24〕4號)、《青海民族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錄取辦法》《青海民族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及《青海民族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結合學院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組織管理
在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安排本學院復試錄取工作。復試錄取工作接受校紀委和校研究生院的監督檢查。
二、復試對象
報考我院相關專業,且初試成績達到學校公布的《青海民族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考生。
第一志愿考生名單詳見《關于公布青海民族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一志愿進入復試考生名單的通知》(https://yjsy.qhmu.edu.cn/info/1006/2570.htm)。調劑考生另行通知。
二、復試考核方式及內容
我院各專業均采用現場復試方式,由專業課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組成。
1.專業課筆試計入總成績。
2.綜合面試主要考核思想政治和品德、專業能力、外國語聽力及口語能力等,成績計入總成績。
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工作學習態度等情況,作為錄取的一個重要依據,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專業能力測試主要考查考生掌握專業基礎理論知識情況,以及考生的創新精神、創新能力、發展潛力等。
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語種與初試外語一致。
3.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閉卷筆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加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復試環節各科目滿分均為100分,任一科目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5.專業課筆試及同等學力加試科目名稱及參考書目見下表:
招生專業 |
專業能力測試參考書目 |
同等學力加試科目 |
同等學力加試 參考書目 |
040100 教育學 |
1.《中國教育史》,孫培青,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2019年版; 2.《外國教育史》,吳式穎,人民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 |
1.教育學原理 2.教育心理學 |
1.《教育學原理》,項賢明,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版; 2.《教育心理學》(第三版),張大均,人民教育出版社,2015年版。 |
045103 |
1.《課程與教學論》(第三版),王本陸,高等教育出版社,2017年; 2.《德育與班級管理》(第二版),段作章、劉月芳,南京大學出版社,2019年。 |
1.教育學原理 2.教育心理學 |
1.《教育學原理》,項賢明,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版; 2.《教育心理學》(第三版),張大均,人民教育出版社,2015年版。 |
045115 |
|||
045116 |
三、復試具體安排
我院定于2025年3月28日至29日開展復試工作,具體安排如下:
(一)資格審查
請進入復試的考生攜帶以下資料,于28日8:30-12:10,14:10-17:30至文實校區芳華樓502室進行資格審查: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2.初試準考證;
3.畢業證、學位證原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應屆生須提交學生證原件及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境外獲得學歷學位考生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
4.復試誠信承諾書(見附件)。
以上材料需整理成一個PDF文件,以郵件的形式于2025年3月27日17:30前發送學院指定郵箱:673920111@qq.com 進行資格審查。PDF文件與郵件主題命名格式均為“姓名+報考專業+準考證號+資格審查材料”。
特別提示:
身份證如果丟失,需由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證明,并于證明上貼本人照片并騎縫加蓋公章;所提供電子版材料涉及證件或證明必須為原件,姓名、證件號、簽字及公章等關鍵信息處須完整、清晰并無涂改,否則將視為無效材料;若發現考生提供的材料有弄虛作假行為,將直接取消其復試錄取資格,如入學后發現將取消其學籍;凡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
(二)考核安排
日期 |
時間 |
考核科目 |
考核地點 |
3月29日 |
8:30-10:30 |
專業課筆試 |
資格審查當日公布,具體考場見現場公告。 |
10:40-12:40 |
同等學力加試 |
||
14:10-17:30 |
綜合面試 |
四、總成績計算
1.考生總成績由初試和復試成績加權構成,其中初試占60%,復試占40%。具體換算方式如下:
總成績=初試加權成績+復試加權成績
2.初試加權成績計算方式為:
初試加權成績=初試總成績÷5×60%;
3.復試加權成績計算方法為:
復試加權成績=15%專業課筆試成績+15%專業能力面試成績+10%外語面試成績。
復試各科成績均按百分制登記,初試加權成績、復試加權成績、面試成績及總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復試結束后,在學院網站公示考生成績,公示期為3日。
五、錄取工作
1.堅持“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根據各專業招生計劃、復試工作實施細則及考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思想政治和品德情況、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在確定擬錄取名單前,我院將全面開展錄取檢查,對報考資格、錄取條件、錄取程序等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錄取工作依法保護殘疾考生的合法權益;
2.各專業一志愿考生與調劑考生分別排序,先錄取一志愿考生,后錄取調劑考生。調劑考生按復試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錄取。考生按總成績排序擇優錄取。在總成績相同情形下,按照復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若復試總成績也相同,按綜合面試中的專業能力測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3.擬錄取名單由學校統一公示,未經公示者不予錄取;
4.擬錄取考生體檢、政審等工作另行通知;
5.不予錄取情況按《青海民族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有關規定執行。
六、調劑復試工作
第一志愿錄取工作結束后,我院將根據招生計劃完成情況開展調劑工作,調劑相關信息將在研究生院和學院網站發布,請考生及時關注。調劑考生名單及時間安排另行通知,調節階段復試錄取其他事宜參照按本方案執行。
七、本細則未盡事宜,按《青海民族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執行。
八、咨詢及申訴渠道
教師教育學院:0971-6288701
研究生院:0971-8237294
校紀委:0971-8804617
原文鏈接:https://sfxy.qhmu.edu.cn/info/1028/428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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