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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西安電子科技大學MBA 2025-03-21 相關院校:西安電子科技大學
根據(jù)教育部和學校相關文件精神,現(xiàn)對我院2025年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總體原則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全國教育大會精神,堅持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嚴格執(zhí)行政策,嚴守工作紀律,規(guī)范錄取行為,強化監(jiān)督管理,優(yōu)化考生服務,切實做好202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各項工作,確保公平、公正、科學。
二、招生工作組織機構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成:學院執(zhí)行院長、分管副院長、MBA項目主任、MPA項目主任、MEM項目主任、中心辦公室主任
職責:全面負責學院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制定本學院復試方案并組織實施。根據(jù)實際情況成立復試小組,統(tǒng)一復試考核標準。開展包括復試專家、工作人員、考生等的培訓工作,組織演練。審核復試記錄、復試結果,確定擬錄取名單。開展本學院招生信息公開和相關解釋工作,根據(jù)考生申訴,對本學院有關考試招生過程進行核查、處理并給予答復。
(二)復試小組
組成:每組由不少于5名研究生導師或副高級職稱以上專家、不少于1名復試秘書組成。
職責:根據(jù)學院復試方案對考生的外國語水平、專業(yè)基礎知識、科研創(chuàng)新能力、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綜合素質等方面進行全面考核,確保復試程序規(guī)范、公平公正。
(三)紀檢督察組
組成:學院黨委書記、紀委書記、紀委委員
職責:全程監(jiān)督復試工作實施過程,受理考生實名投訴和舉報,答復考生質疑。
監(jiān)督舉報電話:029-81891349
監(jiān)督舉報郵箱:xdmba@mail.xidian.edu.cn
三、招生計劃
我院2025年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共161個,本次統(tǒng)考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具體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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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復試分數(shù)線
普通計劃考生初試成績滿足以下條件的考生可參加復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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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資格審查
學院將對參加復試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者才能參加復試。
(一)資格審查要求
考生應按照下列清單及順序向學院提交資格審查材料,原件查驗、復印件留存。
1.準考證及復印件1份;
2.貼有個人照片的簡歷1份;
3.反映考生自身能力與水平(包括工作成績、職業(yè)素養(yǎng)、個人榮譽、發(fā)展?jié)摿Φ龋┑南嚓P證明材料;
4.有效身份證及復印件1份(身份證在A4紙同一面雙面復。;
5.前置學歷畢業(yè)證書(或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位證書(未獲學位考生可不提供)原件及復印件;
6.大學成績單(檔案中成績單掃描或復印件、加蓋檔案部門或教務部門公章);
7.考生手寫簽名確認的《誠信復試承諾書》;
8.未通過教育部學歷驗證的考生須提交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以國外學歷報名的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證書;
9.退役士兵計劃考生須提供《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xiàn)役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10.現(xiàn)役軍人報考須提交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
(二)資格審查時間地點
時間:2025年3月29日 8:30-10:00
地點: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北校區(qū)科技路9號西科大廈一層MBA教育中心
六、復試安排
按照教育部和學校相關規(guī)定,所有統(tǒng)考上線考生均須參加復試。
(一)復試形式
2025年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采用現(xiàn)場復試形式,其中思想政治理論考核以筆試形式進行,專業(yè)知識考核和綜合能力考核以面試形式進行。
(二)復試時間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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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復試內容
復試內容包括思想政治理論考核、專業(yè)知識考核、綜合能力考核三部分。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考生須加試兩門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復試全流程錄音錄像。
1. 思想政治理論考核(筆試)
考試時間100分鐘,滿分100分。主要考查考生對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毛澤東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概論(含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當前時事政治知識的了解。
考核內容:閉卷考試
2. 專業(yè)知識考核和綜合能力考核(面試)
考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專業(yè)知識考核滿分100分,綜合能力考核滿分100分。專業(yè)知識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外國語聽說能力、對管理學專業(yè)知識的熟練掌握程度,利用管理學專業(yè)知識發(fā)現(xiàn)、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綜合能力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領導潛力、人際溝通能力、邏輯思維能力、團隊合作能力及職業(yè)素養(yǎng)等。
考核內容:題庫隨機抽題作答、考生個人陳述、復試專家面試問答等。
3.心理健康測評
心理健康評測是對考生個性心理特征進行評測的重要方式,作為復試錄取參考。考生應按要求登陸心理健康教育大數(shù)據(jù)平臺https://xlzx.xidian.edu.cn/user/login.do完成心理測評,考生可于復試方案發(fā)布后進行測評,未在測評截止時間前完成者不予錄取,具體操作流程詳見附件。
4.加試
以同等學力身份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管理學》、《市場營銷》課程,加試方式為閉卷筆試。每門考試時間60分鐘,單科滿分100分,60分及以上為及格。
參考書目:
《管理學》(馬工程重點教材),作者《管理學》編寫組,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1月1日。
《市場營銷學》第7版,作者 郭國慶,陳凱編著,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22年3月
5.誠信評判
參加復試的考生均須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對有違反復試相關規(guī)定、弄虛作假、考試違規(guī)、作弊等行為的考生,一經核查確定,嚴肅處理。
(四)其他復試注意事項
1. 考生憑身份證、準考證參加筆試、面試。
2. 筆試分組詳見考場現(xiàn)場指示牌,筆試中考生須嚴格考試紀律,不得攜帶非必要物品進入考場,隨身物品一律放置在考場前排指定位置。
3. 考生分批次分組參加面試,面試時考生須按通知批次和分組提前1小時到場等候。具體分組和順序由復試小組秘書提前通知。
七、調劑工作
學院將根據(jù)一志愿復試結果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調劑系統(tǒng)”中發(fā)布調劑缺額信息。具體調劑工作通知將在MBA教育中心網站另行公布。
八、錄取
(一)總成績折算辦法
復試成績(滿分100分)=思想政治理論考核×10%+專業(yè)知識考核×40%+綜合能力考核×50%。
總成績(滿分100分)=初試成績÷3×60%+復試成績×40%。
(二)錄取規(guī)則
嚴格按照總成績折算方法,按第一志愿、調劑志愿批次順序,根據(jù)指標投放方式、總成績排名統(tǒng)考招生計劃數(shù),按總成績由高到低順次錄取。如錄取最后位次出現(xiàn)考生總成績分數(shù)相同,則按照以下規(guī)則順次錄取:按復試成績高低排序,復試成績相同的按初試管理類聯(lián)考綜合能力成績高低排序。
有以下情況之一者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
(1)資格審查未通過;
(2)未參加復試;
(3)思想政治理論考核單項不合格(筆試成績<60分);
(4)復試考核不合格(復試成績<60分);
(5)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6)同等學力考生加試成績不合格(加試單科成績<60分)。
(三)相關說明
1.考生待錄取工作通過中國研招網進行,一志愿考生待錄取后由學校在中國研招網進行“待錄取”操作,我校不再進行解鎖。調劑考生在中國研招網自愿接受“待錄取”后,我校不再進行解鎖。一志愿考生在中國研招網申請調劑被其他招生單位“待錄取”鎖定的,我校不再列入擬錄取名單,責任由考生自行承擔。
2.少數(shù)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錄取類別為定向就業(yè),定向協(xié)議由研究生院統(tǒng)一簽訂。
3.學習方式為非全日制。
4.錄取類別為定向就業(yè),考生、考生工作單位須與學校簽訂定向培養(yǎng)協(xié)議,考生戶口、人事檔案不轉入學校,學校不負責就業(yè)派遣。
九、信息公示
復試錄取工作結束后將在MBA教育中心網站公示擬錄取考生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7日,公示期間名單如有變動,將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7日。未經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
公示結束后,擬錄取考生名單上報研究生院審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備案。最終錄取名單以“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備案信息為準。
十、體檢
體檢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殘疾人教育條例》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有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所有錄取考生均須符合教育部體檢要求,體檢不合格者錄取資格無效,不按時完成體檢或弄虛作假者視為體檢要求不合格。具體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十一、招生咨詢方式
咨詢電話:029-88202797、029-88202885
咨詢郵箱:xdmba@mail.xidian.edu.cn
十二、其他注意事項
(一)對弄虛作假及考試違規(guī)、作弊考生,無論何時核查確定,一律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等嚴肅處理。
(二)我校將在新生入學3個月內,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中發(fā)現(xiàn)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確定為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三)我院以研招信息平臺、網站、電話、電子郵件、短信等方式公開或發(fā)送給考生的相關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視為送達,因考生個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四)未盡事宜由經濟與管理學院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
2025年3月21日
附件【附件1:復試考生名單.pdf】
附件【附件2: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誠信復試承諾書.pdf】
附件【附件3:學生心理測試操作流程.pdf】
附件【附件4:碩士研究生復試考場規(guī)則.pdf】
原文鏈接:https://mba.xidian.edu.cn/info/1009/370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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