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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云南中醫藥大學 2025-03-20 相關院校:云南中醫藥大學
為做好我校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和錄取工作,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24〕4號)《關于進一步規范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5〕5號)和《云南省招生考試委員會關于做好202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云招考委〔2025〕1號)等文件的相關精神制定本辦法。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實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認真落實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要求,統籌做好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確保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安全、科學、公平和公正。
二、組織領導職能職責
(一)校級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簡稱“校研招領導小組”)。負責對學校復試工作的領導和統籌管理,審定各學院招生計劃名額,制定學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辦法,組織開展本單位復試各項工作,協調落實復試工作所需的人員、場地、設備、經費保障等。
(二)校級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研究生處(以下稱“研究生處”)。負責學校復試錄取工作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按有關規定開展招生信息公開相關工作,對學校所有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工作進行審核;會同學校紀檢處,加強復試錄取過程監管,及時糾正不規范行為。
(三)院級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簡稱“研招工作小組”)。組長由學院主要負責人擔任,副組長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領導擔任,成員由各學位點負責人、工作秘書組成。研招工作小組名單須報研究生處審批備案。
研招工作小組主要工作職責如下:
1.根據學校復試的相關文件規定,制定各學院《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報研究生處審核同意后,方可對外公布。
2.負責制定本學院復試組工作基本規范,制定復試工作人員遴選、培訓的具體辦法和行為規范。
3.負責召開學位點復試組會議,對學位點復試組成員進行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使其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明確復試人員在復試工作中的權利、責任和紀律,規范工作行為,確保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公平、公正。
4.初步選定考生申請調劑名單,報研究生處審核同意后,通知復試考生復試時間及地點;審查復試考生資格。
5.負責復試的命題、測試和評分。
6.對參加復試而未予錄取的考生做必要的解釋和遺留問題的處理。
7.確定每一批次待錄取名單,經各學院研招工作小組組長、監督工作小組組長簽字后,報研究生處審核,經審核批準后,各學院向考生公示復試結果及待錄取名單。
8.負責組織考生按相關規定參加體檢。
9.審核所有批次復試考生的綜合排名、提出擬錄取建議名單,負責將名單報研究生處審核。
10.每一批次考生復試結束后,在規定的時間內將評分記錄和考生作答情況交研究生處集中統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動。
11.負責待錄取工作的組織和協調,幫助考生解決困難。
(四)院級招生監督工作小組(簡稱“監督工作小組”)。組長由各學院黨組織負責人或紀委書記擔任,人員不得與學院研招工作小組人員重復。監督工作小組名單須經學校紀檢處同意后,報研究生處備案。監督工作小組主要負責對本學院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全過程進行監督和檢查。
(五)各學科(專業)復試小組(簡稱“復試組”)。各學院按照隨機確定復試組組成人員的原則確定學位點復試組成員名單,復試組考官不少于5人,另須配備秘書1人,名單不對外公開,并需提前報研究生處備案。復試組面試考官原則上以碩士生導師為主,若導師不夠,可由具有副高級以上職稱、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公道正派的相關學科骨干人員參加,復試組成員按相關要求執行回避制度。
復試組在校研招工作領導小組及研招工作小組的指導下具體實施加試筆試、面試和實踐(實驗)能力等考核,負責確定考生加試筆試、面試和實踐(實驗)能力考核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程序;現場獨立打分,評分前可召開小組會議,研究考察評價意見。
三、基本原則
(一)堅持綜合評價,提升招生質量。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牢固樹立“考試招生育人”的理念。堅持德智體等全面衡量,以德為先,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注重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科學精神、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等方面考查,思想品德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堅持以招生學院為主,充分發揮研究生導師在人才選拔中的主體作用。
(三)堅持全面考查,突出重點。在對考生德智體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礎上,各招生學院要完善學術學位與專業學位分類選拔機制,合理設計復試內容,堅決避免復試走過場。
(四)堅持差額復試,強化復試考核。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一志愿上線生源充足的專業可以適度擴大差額復試比例。
(五)堅持客觀科學評價。復試成績進行量化考核,招生學院(部門)每個專業或研究方向(已在學校招生簡章公布按專業研究方向招生的)的考生復試綜合成績按高低順序排列。
(六)堅持以人為本,增強服務意識,提高管理水平。
(七)堅持嚴格管理,確保公平公正,嚴格復試管理,嚴格調劑管理,嚴格錄取管理。
(八)堅持按需招生、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精準施策、嚴格管理。堅持嚴格規范錄取。嚴格執行招生計劃,深入落實信息公開,強化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
(九)堅持一志愿復試擬錄取完成后,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專業,再開展調劑復試。
四、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一志愿考生復試基本分數按方向劃定復試基本分數要求的,按方向復試錄取;按專業劃定復試基本分數要求的,按專業復試錄取。
五、工作程序及要求
2025年學校碩士研究生復試采用線下現場復試方式開展。復試差額比例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實際合格生源數組織復試。復試的方式主要包括筆試、實踐(實驗)能力考核、面試等,具體采用何種復試方式由各復試學院自主確定。若學院采取筆試考核,則考核時間一般不超過1小時;若學院采取實踐(實驗)能力考核,則實踐(實驗)能力考核與面試一同組織進行,每個考生面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其中,實踐(實驗)能力考核時間不少于5分鐘。
一志愿考生復試時間為3月下旬,調劑考生復試時間將在4月8日研招網調劑系統開通后逐步開始,具體復試時間以我校發布的公告中的時間和復試通知時間為準。
1.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證。
2.準考證。
3.《云南中醫藥大學2025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政治審查表》(考生須提前審查蓋章,蓋章僅限檔案所在地組織人事部門)。
4.學歷學位證明材料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錄取當年9月1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完整注冊后的《學生證》(從封面到封底均需掃描上傳)、《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因畢業時間早而不能在線驗證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5.大學階段學習成績單(加蓋學校公章)。
6.所有報考中醫碩士專業學位的考生,必須提交《未參加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及農村訂單定向免費醫學生培養承諾書》。
7.《云南中醫藥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誠信復試承諾書》
8.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應屆考生除提交以上1-7規定的材料外,還需提交本人與少數民族地區(屬于國務院公布的《全國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簡表》中列的區域)的單位(單位性質不限)簽訂的《就業協議書》(考生提交的《就業協議書》中的單位及簽章,必須與報名時填寫的定向就業單位一致,否則不予復試)。
9.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往屆考生除提交以上1-7規定的材料外,還需提交戶口簿彩色掃描件和本人與少數民族地區(屬于國務院公布的《全國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簡表》中列的區域)的單位(單位性質不限)簽訂的《就業協議書》(考生提交的《就業協議書》中的單位及簽章,必須與報名時填寫的定向就業單位一致,否則不予復試)。
10.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除提交以上1-7規定的材料外,還需提交《入伍批準書》及《退出現役證》。
11.非“少數民族照顧政策”考生報考時選擇定向就業的,除提交以上1-7規定的材料外,還需提交《云南中醫藥大學定向培養碩士研究生協議書》或《碩士研究生定向培養協議承諾書》
考生在復試報到前,須登錄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統”(系統地址:https://pas.ynucm.edu.cn/)上傳相關材料,學院在考生復試報到前應對考生上傳的身份證、準考證、學生證、學歷(學籍)核驗結果等報名材料及考生資格(特別是報考專項計劃、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申請加分考生)進行嚴格審核,對于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二)復試報到
復試報到時,考生須攜帶所有復試材料,學院對考生復試材料進行現場審核,對于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1.學院必須對考生進行人證識別,同時必須在復試現場外對考生進行拍照(考生手持身份證、準考證,要求照片中考生的證件號碼清晰可見)存檔備查。
2考生提交簽訂的《云南中醫藥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誠信復試承諾書》,確保考生提交材料真實和復試過程誠信。考生在學校復試工作結束前不得對外透漏或傳播復試試題內容。
3.學院要加強對“退役大學生士兵”的資格審查。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疲ǜ呗殻⿷ㄍ⿲卯厴I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考生報名時應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并按要求填報本人入學、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
根據《云南省物價局 云南省財政廳關于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費收費標準的通知》(云價收費〔2014〕112號),對參加復試的考生收取復試費用。收費標準:復試考生100元/人。
(三)復試形式
1.專業筆試
所有報考和調劑125200公共管理專業學位同等學力復試考生須加試《管理學原理》和《公共政策學》兩門課程,試題由學院自行命制,滿分均為100分,一律為閉卷考試,每門考試時間不超過1小時,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只作為復試資格審核條件。兩門成績均≥60分,加試合格,可進入復試面試;若有一門成績<60分,加試不合格,不得進入復試面試。
2.面試
面試主要考查考生所掌握的知識結構、思維與反應、專業素養以及綜合素質等方面的能力?忌嬖嚂r間不少于20分鐘,每個復試小組成員不少于5人,同一學科(專業)各復試小組的面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原則上必須統一。
考生面試順序由學院在面試前隨機確定。
(四)復試內容
復試的內容均包括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德考核、英語能力測試、綜合素質測試3個部分。
不同學院、不同學科要結合自身特點,精心設計復試內容,做出更加科學的考核標準,確保復試考核科學有效、公平公正;在對考生德智體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礎上,突出對專業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同一學科(專業)各復試組的考核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原則上應統一。
1.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保證招生質量的重要工作環節,各學院必須遵循實事求是原則,認真做好考核工作,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應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科學精神、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的方式:
(1)審查考生提交的《云南中醫藥大學2025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政治審查表》。
(2)學院可在面試階段設置合理環節,詳細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況。
學校在擬錄取名單確定后,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審查其政治思想情況。政治審查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英語能力測試
英語能力測試包括日常英語聽力、口語、專業英語測試三個部分,日常英語主要考查考生的英語基本聽說能力,專業英語測試主要考查考生的專業英語知識。
3.綜合素質測試
綜合素質測試由基本素質考核和專業知識及技能考核兩部分組成。
基本素質考核(占綜合素質測試分值的50%):主要考核考生本學科(專業)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考生的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考生的人文素養、舉止、表達和禮儀等方面的情況
專業知識及技能考核(占綜合素質測試分值的50%):主要考核考生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公共管理專業除考察以上復試內容外,還須組織思想政治理論考試,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五)復試總成績及成績復核
1.成績的權重
(1)入學考試總成績折算為滿分100分。
考生的初試成績占55%,復試成績占45%。
全日制:復試成績總分為100分,其中英語測試占復試總分的30%,綜合素質測試占復試總分的70%。
非全日制(公共管理專業):復試成績總分為100分,其中,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占復試總分的15%,英語測試占復試總分的15%,綜合素質測試占復試總分的70%。
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復試成績以總分60分(計算到小數點后2位)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入學考試總成績(100%)為初試成績(55%)與復試成績(45%)之和。具體計算方法為:
入學考試總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2位)=(初試成績折算為滿分100分)×55%+復試成績×45%
(2)加分。根據教育部有關研究生招生政策中的相關加分規定加分。
2.成績排序原則
(1)一志愿考生、調劑考生、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以及不同報考學習方式考生分開排序(第一順序)。
(2)按專業或研究方向(在我校招生簡章及調劑公告中明確按研究方向錄取的)分開排序(第二順序)。
(3)嚴格按照考試總成績排序,如考生考試總成績相同時,依次比較初試總成績、面試成績與專業筆試成績,依次錄取。
3.成績復核
如考生對復試成績有異議,可向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提出成績復核申請,申請程序及要求參照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網站發布的《云南中醫藥大學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成績復核實施辦法》。各招生學院不得自行受理考生成績復核申請,不得自行開展成績復核。
(六)復試要求及管理
1.復試過程進行全程錄音錄像。各學位點對每位考生的作答情況要進行現場記錄,要認真填寫各項復試評分、情況記錄表。小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平均分即為復試成績,要以考核結果為依據對每一位復試考生做出客觀的評價。考核結束后,各學位點復試組成員在相關評分記錄表上簽字,秘書收集并整理后,由各學院研招工作小組組長和監督工作小組組長審核后簽字,在規定時間內交研究生處集中統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動。
2.各學院要高度重視復試導師的遴選、教育、培訓、管理工作,選拔師德好、專業優、責任心強的導師參加復試錄取工作,確保關鍵點必須符合要求,如面試時間要求、提問態度、政治立場要求等。
3.各學院要嚴格過程監管,建立健全各類復試工作人員行為規范,及“隨機確定考生復試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的“三隨機”工作機制。做好臺賬記錄,確保每一個關鍵環節都有痕跡記錄,可追溯。強化安全保障,提前組織復試環節模擬演練,確保復試過程安全、順暢、穩定。對復試全程錄音錄像,音像材料由研究生處專人妥善保管,保存期3年,以備查閱。
4.各學院要加強對考生的服務管理,在復試前務必通過短信、E-MAIL或電話錄音等通知到每一位具有復試資格的考生按時參加復試。所有通知均要有考生收到復試通知的回復,并且要保存到錄取通知書發放時。
(七)體檢
體檢要求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文件精神開展體檢工作。
各學院復試結果公布后,組織擬錄取考生到學校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或考生可按照規定的體檢項目自行到當地二級甲等及以上醫院進行體檢,并簽訂《云南中醫藥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誠信體檢承諾書》,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將體檢報告上傳至學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統”(系統地址:https://pas.ynucm.edu.cn/)。體檢不合格者,取消擬錄取資格。錄取考生入學時還須參加學校統一組織的體檢,不符合錄取要求者取消錄取資格。
(八)調劑
學院要本著“統籌兼顧、合理調節、積極引導、以人為本”調劑原則,對生源不足的專業,積極給予調劑。一志愿生源充足的專業不再調劑。
1.調劑程序
招生學院根據上線人數和各專業招生計劃,確定調劑專業名單及調劑條件并上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審核后在調劑系統中進行設置。研招網全國調劑系統開啟后,申請調劑的考生按規定時間登錄系統填報志愿,我校調劑系統關閉后,學院在系統中按照我校的調劑要求篩選考生,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審核無誤后,學院才能發送復試通知短信?忌盏綇驮囃ㄖ绦藕螅诩s定的時間內登錄調劑系統進行回復。
我校本次調劑窗口開放時間為12小時,鎖定時間為36小時。若部分專業調劑仍有缺額,我校將在云南中醫藥大學研究生處網站提前公示并再次開啟缺額專業調劑窗口,直至調劑完成。若部分專業經多次開放調劑窗口仍未能完成調劑時,該專業招生計劃缺額將調整至其他生源充足的專業。調劑考生必須于規定期限內在調劑系統中報名。
2.考生調劑條件
(1)符合我!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和《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中規定的專業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所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并達到我校調入專業的調劑復試成績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報考專業中除086000生物與醫藥外,其余專業只接收英語(一)考生調劑。
(4)中醫[1057]和針灸[1059]專業學位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關政策調劑到其他專業。學術學位研究生考生不得調入中醫[1057]和針灸[1059]專業學位。中醫[1057]和針灸[1059]兩個專業學位可接受互相調劑。
(5)[1007]藥學學術學位不接收專業學位調劑。
(6)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達到調入地區相關專業所在學科門類(專業學位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7)我校第一志愿不招收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在培學員,也不接收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在培學員的調劑。
(8)農村訂單定向免費醫學生在院校培養和協議規定的服務期內,參加全日制研究生學歷教育的,屬違約行為。我校第一志愿不招收也不接收此類學生的調劑。
(9)我校不接受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單獨考試、強軍計劃、援藏計劃等專項計劃考生調劑。
(10)我校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生源充足,不接收調劑。
(11)我校公共管理專業學位調劑僅接收報考公共管理專業的在職定向就業人員調劑。
(12)其它調劑規定以教育部2025年全國調劑政策為準。
3.調劑要求
(1)我校接收所有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全國碩士生招生復試調劑服務系統”進行。
(2)學校根據一志愿復試錄取情況,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復試調劑服務系統”和學校招生網站發布招生計劃余額信息,嚴禁各招生學院任何工作人員和學生未經學校授權擅自發布調劑信息。
(3)對申請我校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我校將根據各招生學院確定的學術選拔要求,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嚴禁將考生第一志愿報考單位、畢業院校、 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
(4)考生調劑志愿鎖定36小時。鎖定時間到達后,如招生單位未明確受理意見,鎖定解除,考生可繼續填報其他志愿。
(5)招生單位應根據本單位實際復試錄取情況,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及時、準確發布計劃余額信息及接收考生調劑申請的初試成績等基本要求,并積極利用調劑系統在線留言功能、咨詢電話等渠道為考生調劑提供良好服務。
(九)錄取
學院要在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嚴格按照相關規定,根據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錄取工作要依法保護殘疾考生的合法權益。
具體要求如下:
1.以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不允許出現跳錄情況。要嚴格執行國家政策規定,擇優錄取,不得按單位、行業、地域、學校層次類別等限定生源范圍,也不得設置其他歧視性條件。
2.體檢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考生一律不予錄取。
3.擬錄取名單報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后,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統一進行公示,各學院不得自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報教育部錄取檢查通過后正式錄取。
4.對于一志愿擬錄取的要求
一志愿上線考生擬錄取學院、專業、學習形式、專項計劃要與報考信息一致,如需調整到其他學院、專業、學習形式、專項計劃的,須經調劑系統報名,按照學校調劑復試錄取的相關要求完成調劑、復試及錄取步驟。
提高分數線、復試后落選的一志愿考生,可經調劑系統報考學校其他相關專業,但不能不經過調劑系統擅自調整。
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考生不得調劑,也不得更換專業錄取。
5.對調劑擬錄取專業的要求
調劑考生擬錄取專業必須與調劑報名專業一致。調劑考生報名后,如需調整到其他專業的,必須經過調劑系統更改報名志愿,并按照學校調劑復試錄取的相關要求完成所有調劑、復試及錄取步驟。
6.擬錄取原則
各學院計算出每位考生的總成績,按批次分學科專業(或方向),按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將第一志愿考生、調劑考生分類排序。執行第一志愿優先錄取的原則。復試合格的調劑考生根據參加復試的批次順序依次待錄取。
各學院研招工作小組根據復試英語測試、綜合素質測試、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德考核3個方面提出待錄取意見,分為:
(1)復試合格,待錄;
(2)復試合格,若有招生指標空缺,則按入學考試總成績排名遞補待錄取;
(3)復試不合格,建議不錄取。
各學院研招工作小組在整個復試工作結束后提出待錄取名單。
六、工作紀律及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實主體責任。招生學院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實黨的教育方針,把堅持和加強黨的領導落實到研究生招生錄取各項工作中。招生學院主要負責領導要親自把關、親自協調、親自督查;分管負責領導要全程參與、全程組織、全程管理。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統籌做好復試錄取工作。
(二)嚴格規范組織復試,確保公平公正。各職能部門、招生學院要嚴格規范復試的組織和開展。招生學院在復試中要加強對學術學位研究生學術創新能力、專業學位研究生運用專業知識分析解決實際問題能力以及職業發展潛力的考查,要結合復試人數、學科專業特點等情況,合理設計復試內容。同時,要嚴格過程管理,嚴肅考風考紀。
(三)各學院應加強對招生錄取工作的組織領導,認真執行招生錄取相關規定,嚴格執行工作程序,嚴格執行責任追究,堅決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風。對在招生工作中有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招生管理規定行為的學院及工作人員,一律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并追究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造成嚴重后果和惡劣影響的,還將按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實行問責。
(四)招生工作中,全面實行回避制度。嚴禁任何部門和工作人員舉辦或參與舉辦考試招生輔導活動,嚴禁向社會培訓機構提供考試招生輔導活動場所和設施,嚴禁委托社會培訓機構進行考試招生輔導培訓、招生宣傳和組織活動。有利害關系人參加本院復試的工作人員一律提前回避。違反規定的要追究有關部門和相關人員責任。
(五)實行工作確認簽名制度。在決策、執行和監督的工作環節中,落實“誰參與,誰簽名,誰負責”的制度,做實做細監督和追責工作。
(六)招生學院務必做好保密教育,采取有力措施確保復試試題安全和考生電子信息安全。
(七)招生學院要深化信息公開。各招生學院在學院網站上開設研究生招生錄取信息專欄,及時公布復試錄取工作實施方案和細則、復試安排、招生人數等信息。各招生學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電話在招生錄取期間安排專人值守,負責考生答疑。
(八)復試期間,所有復試考場必須全程全景攝像,并確保攝像設備的錄音錄像功能正常。復試視頻在復試結束后由研究生處統一保管。
(九)學院復試結束后,復試成績的統分、核分由兩名專職統分核分工作人員在學校監督員、學院紀檢員的監督下交叉核對無誤后,報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議通過后,再上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進行終審。
(十)實行監督員交叉監督機制。各學院選派的監督員將以學校監督員的身份完成交叉學院面試過程的全程監督。
七、其它要求
(一)考生入校要求
所有考生復試在云南中醫藥大學呈貢校區組織,參加復試的考生入校時,須提供個人有效身份證件、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準考證。
(二)學院復試場地要求
各學院復試場地均在云南中醫藥大學呈貢校區格物樓,全程360度無死角錄音錄像。各學院須提前布置復試場地、物品準備等。
(三)應急處理
1.復試考生在復試期間如出現發熱、乏力的情況,由學院工作人員帶領考生離開復試現場,并聯系校醫院進行處置,同時啟用備用復試考場。
2.復試工作人員在復試期間,如出現發熱、乏力等情況,由學院更換備用人員,確保復試工作的順利進行。
八、附則
(一)本工作方案由云南中醫藥大學研究生處負責解釋。
(二)本工作方案未盡事宜按照教育部及云南省招生考試院相關文件執行。
(三)監督電話:云南中醫藥大學研究生處:0871-65918241,紀檢處:0871-65918263。
通訊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貢新城雨花路1076號云南中醫藥大學
以下是各學院復試錄取實施細則鏈接:
1.基礎醫學院 http://www.jcyxy.ynucm.edu.cn/bmxw/123114.shtml
2.第一臨床醫學院 http://www.lcyxy.ynucm.edu.cn/yjsjy/yjstzgg/index.shtml
3.第二臨床醫學院 http://www.ztkfxy.ynucm.edu.cn/tzgg/122958.shtml
4.民族醫藥學院 http://www.mzyyxy.ynucm.edu.cn/zxdt/123107.shtml
5.中藥學院 http://www.yxy.ynucm.edu.cn/gzdt/123118.shtml
6.護理學院 http://www.hlxy.ynucm.edu.cn/xkxwdjs/yjsjy/123072.shtml
7.第三附屬醫院 https://www.kmszy.com/xinwenzhongxin/xwdt/4710.html
8.人文與管理學院 http://www.rwglxy.ynucm.edu.cn/yjsjy/123092.shtml
9.圖書館 http://www.tsg.ynucm.edu.cn/gndt/tzgg/123027.shtml
10.第四附屬醫院(玉溪市中醫醫院) http://www.yxszyyy.cn/news/tongzhigonggao/4167.html
11.第五附屬醫院(楚雄彝族自治州中醫醫院) http://www.cxzzyyy.cn/html/xwzx/tzgg/3246.html
12.附屬醫院(昭通市中醫醫院) https://www.ztszyyy.cn/info/i/34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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