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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西安財經大學信息學院 2025-03-24 相關院校:西安財經大學
根據《西安財經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要求,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訂2025年西安財經大學信息學院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則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全國教育大會精神,堅持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嚴格執行政策,嚴守工作紀律,規范錄取行為,強化監督管理,優化考生服務,切實做好202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各項工作,確保公平、公正、科學。
二、組織領導
(一)復試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王剛
成員:趙夫群 趙蕾 許文麗 羅養霞 張曰賢
秘書:任伊揚
職責:全面負責信息學院研究生復試的各項工作。
(二)復試工作監督巡察小組
組長:霍黎
成員:張曉哲 史西兵
職責:負責對復試全過程進行監督及巡察檢查;受理考生申訴并及時妥善處理。
(三)復試工作實施
組長:王剛
成員:趙夫群 任伊揚 張曰賢
職責:負責學院復試工作方案的制定、發布和組織實施。
三、擬招生人數
專業代碼及名稱 |
擬招生人數(含專項計劃) |
085400電子信息 |
30 |
注:學校將根據各專業生源情況、復試情況、上級部門增量計劃等因素統籌管理、合理調整。最終計劃以實際錄取為準。
四、一志愿復試工作
(一)復試時間、地點
2025年信息學院電子信息專業的復試時間定于3月29日,具體安排如下:
(1)資格審查時間及地點
時間:2025年3月28日 10:00—12:00
地點:長安校區三號教學樓5層520室
(2)筆試時間及地點
時間:2025年3月29日 8:30—10:30
地點:長安校區三號教學樓5層報告廳
(3)綜合面試時間及地點
第一組
時間:2025年3月29日 13:30開始
地點:長安校區三號教學樓5層ICC-1
第二組
時間:2025年3月29日 13:30開始
地點:長安校區三號教學樓5層ICC-2
(4)候考地點
長安校區三號教學樓5層報告廳
(5)考務地點
長安校區三號教學樓5層PBL-1
(二)復試方式及費用
2025年我校一志愿碩士研究生復試采取現場復試方式。復試不收取考生費用,食宿需自理。
(三)復試名單的確定
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對上線生源不足120%的專業按實際上線考生名單組織復試。(復試名單見附件)。
(四)復試資格審查
考生須在3月26日下午17點前,將以下材料的高清彩色掃描電子版(按照材料清單排序,將所有材料掃描成一個PDF文檔)發送至電子郵箱:gzzyyx@xaufe.edu.cn,郵件主題為:姓名-手機號-報考專業-資格審核。請于3月28日 10:00—12:00,提交紙質材料(原件+復印件)至長安校區三號教學樓5層520室,紙質材料請按清單順序整理,自備透明文件袋,文件袋外需注明姓名-手機號。
資格審核材料清單及排列順序如下:
1.考生本人手寫簽名的《誠信復試承諾書》(所有考生提供);
2.有效居民身份證(所有考生提供);
3.準考證(所有考生提供);
4.《西安財經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所有考生提供);
5.在校期間成績單(加蓋學校教務部門或檔案管理部門印章)(所有考生提供);
6.《西安財經大學碩士研究生復試素質和能力考核登記表》(附相關證明材料)(所有考生提交);
7.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應屆本科畢業生提供);
8.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和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不能在線驗證的提供教育部《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持境外學歷的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往屆生提供);
9.《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提供);
10.《定向培養碩士研究生協議書》(定向就業考生提供);
11.教務部門出具的報考專業6門以上本科主干課程成績單;近三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所報考專業領域核心期刊發表的論文1篇(同等學力考生);
12.個人競賽、大學英語四級或六級證書、參與課題、發表論文、獲獎等補充材料及學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材料1、4、6、10樣表均可登錄西安財經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資料下載”專區自行下載(http://yanjiusheng.xaufe.edu.cn/yzw/xzzx.htm)。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進行審核,同時遞交復印件(其中1、4、10須為原件)一份,各學院留存備查。
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復試。
(五)復試內容及分值
1.筆試。
專業知識測試,滿分100分,以60分為合格,考試時間為2小時。考試科目以我校2025年招生簡章中公布的《西安財經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專業科目及參考書目表》為準。
2.綜合面試。
一般包括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專業素質和能力考核、綜合素質和能力考核(含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綜合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以60分為合格。一般情況下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20分、專業素質和能力考核40分、綜合素質能力考核40分。每位考生的測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
3.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復試時須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加試科目滿分各100分,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任一科低于60分不予錄取。
4.我院在復試的同時組織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員、招生人員、導師與考生面談,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況。思想政治考核成績分為合格與不合格,不合格不予錄取。
(六)總成績計算辦法
1.總成績=初試折合成績+復試折合成績。
2.初試折合成績=初試成績÷5×60%(管理類聯考初試折合成績=初試成績÷3×60%)。
3.復試折合成績=(專業知識測試成績+綜合能力測試成績)÷2×40%
總成績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四舍五入。按專業、學習方式從高到低進行排序,若總成績相同,分別按初試總分、初試統考外國語分數、初試業務課一分數高低進行排序。
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單獨排序。
(七)復試相關要求
1.考生應及時查看復試細則,于復試前熟悉復試的流程和要求。復試期間,考生須自覺服從學校、學院的統一安排,接受校方的管理、監督和檢查,聽從工作人員指揮,按要求參加各項考核環節,不得戴耳機、不得錄音、錄像,不得攜帶手機等電子設備進入復試場所。復試相關的內容屬于國家機密級事項,在復試錄取工作結束前考生不得對外透露或傳播復試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
2.通過考生大學學習成績單、畢業論文、科研成果、專家推薦信等補充材料,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思想品德等情況的全面考查。
3.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以德為先,把學生思想品德考核作為復試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注重對學生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科學精神、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學院認為需要進一步考察時,經上級部門批準后,可對考生再次進行復試。
四、錄取工作
1.我校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僅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定向就業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均須在被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忌驁罂即T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2.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
3.擬錄取考生名單需經過陜西省教育考試院、教育部先后組織的錄檢,錄檢不通過者不予錄取。正式錄取名單以錄檢通過名單為準,并由研究生院向審核通過的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錄取通知書一般于6月下旬發放。
4.擬錄取考生須參加體檢,凡不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考生取消擬錄取資格,具體時間及安排請留意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通知公告。
5.不予錄取。未按時參加復試、復試成績不合格、同等學力考生任意一門加試科目成績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考核不合格、體檢結果不合格,均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已接受其他招生單位“待錄取”的,不予錄;違背《誠信復試承諾書》者,不予錄;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6.學校根據各專業指標,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向低分錄取,如果擬錄取考生放棄擬錄取資格,或擬錄取考生資格審核存在問題被取消擬錄取資格,將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向低分依次進行遞補;如果該生已被其他學校錄取,則順序遞補下一位。后期如有追加指標,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將根據各專業生源情況,確定補錄的專業,按照最終成績從高分向低分進行補錄。
五、信息公開、監督及復議
1.擬錄取名單由學校統一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作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7日。未經學校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不予學籍注冊。
2.對復試成績有異議的考生,應于復試成績公布之日起3日內向學院提交書面材料進行申訴。申請復議或申訴者,必須陳述事實、依據。對無中生有、蓄意誣陷的,要承擔相關責任。
六、違規處理
考生應自覺樹立遵章守紀、誠實考試的意識。復試期間,應自覺遵守考場規則及簽署的《誠信復試承諾書》等內容,在復試工作結束前不得對外透露或傳播復試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對在研究生招生考試中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
學校將在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按照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對弄虛作假及考試違規違紀行為,無論何時核查確定,一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和《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41號)嚴肅處理。
七、其他
(一)請考生密切關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及學院網站發布的復試錄取相關公告,按要求參加復試。學院以網站、電話、電子郵件、短信等方式公開或發送給考生的相關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視為送達,因考生個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我校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研復試輔導,也禁止校內各單位或個人舉辦或參與考研復試輔導活動。未授權任何社會機構、個人及網站發布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試相關信息,從未委托任何組織、公司及個人等開展任何形式的與研究生招生相關的輔導、培訓、售賣資料等活動。請各位考生通過官方渠道查詢各類信息,謹防上當受騙。
(三)本方案由西安財經大學信息學院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上級文件和《西安財經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執行。
八、聯系方式
學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
https://yanjiusheng.xaufe.edu.cn/yzw/
學院官網:http://xinxi.xaufe.edu.cn/
咨詢電話:任老師 029-84191358
老師 029-81556313
申訴電話:王老師 029-81556311
霍老師 029-81556312
電子郵箱:gzzyyx@xaufe.edu.cn
地址:陜西省西安市長安區常寧大街360號
咨詢QQ群:985037323
附件1:復試名單
附件2:考場規則
附件3:誠信復試承諾書
附件4:西安財經大學長安校區地圖
原文鏈接:https://xinxi.xaufe.edu.cn/info/1008/6837.htm掃碼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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